馬力元
簡介:
馬力元(Ma,Liyuan),
女 ,
五十多歲 ,
甘肅白銀市法輪功學員,景泰縣實驗小學教師。二零零零年元月四日馬力元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行走,被廣場巡警盤問,承認自己是煉法輪功的,就被抓,非法押往北京前門派出所,後被關押在白銀駐京辦。 二零零零年一月八號,景泰公安局張華國、李世琳和學校副校長張永新到北京,將馬力元接回景泰。九號她被非法拘留關進景泰看守所。二月十六日才回到家,被非法勒索100元。公安局去的人和張永新去北京的花費1400元從她的工資中扣除。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因不放棄修煉,她(邪)黨籍被除名。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晚上,馬力元在她侄兒家,公安局的多名警察私闖民宅,她被強行帶到公安局受審。七月二十日被公安局非法刑拘。二十三日延長刑事拘留。八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二年。在被非法關押的一個月中,公安局高壓恐嚇,以各種迫害方式審訊,為了抵制非法迫害,馬力元絕食抗議。張華國、李世琳是主要負責人,由白銀610辦公室督辦。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日,景泰公安局出面,張華國帶隊,把馬力元和大法弟子馬祖福、萬銘芬、郝國芳、王金蓮、馬力芳、王延昌(已故)、張德清、張又芳九人被送進甘肅第一勞教所。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遭到長期的高壓迫害:罰站、罰曬、強體力勞動、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她拒寫所謂的‘三書’,而被罰在雪地裡站三天三夜,隨後上吊刑,致使兩臂完全失去知覺,吃喝拉撒全由“護監”負責,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導致高血壓。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由於血壓過高,身體狀況極差,勞教所怕承擔責任,迫不得已送回住地保外就醫。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才辦理了解除非法的勞動教養手續。 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回家後,景泰自下至上各個行政部門、以及司法部門的人員經常上門騷擾,政法委書記、610辦主任陳大貴,和手下的人員一直強迫寫所謂的轉化材料。迫害涉及的面很廣:維穩辦、司法局、派出所、景泰縣工會、婦聯、教育局、公安局、景泰縣條山鎮、條山鎮南街居委會、就連當時主管教育的縣長都親自出面做所謂的轉化幫教。對她的家庭和家人造成了強大的壓力,使他們也同樣承受了難以想像的精神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才辦理了解除非法的勞動教養手續。 二零零四年暑假,參與迫害的實驗小學校長周富強在去蘭州的高速路上出車禍斷了一條胳膊和四根肋骨,離喪命僅咫尺之遙,同車另外兩人當場死亡。 至二零零五年四月,她仍遭受縣政法委、“六一零”、派出所、鎮政府、居委會和單位還不斷的上門或電話騷擾。其學校的領導在“六一零”的指示下從二零零一年七月以來,一直停發工資,二零零四年三月開始才發給少量的生活費。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馬麗元、王義萍、馬和、馬祖福、楊建福、王義朝、郝國芳、萬銘芬等人被綁架,至今馬和、馬麗元、馬祖福、郝國芳、萬銘芬等人面臨非法起訴,王義萍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甘肅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點左右,公安局的六七個人來馬力元家,猛烈地敲門,當時家中只有她和小女兒。開門後,他們沖了進來,拿出一張公安局長簽字的搜查證,讓她看了一眼,就開始瘋狂的抄家。把她女兒控制到她的房間裡不讓出來,也不讓她動,一個多小時後才停,當時從馬力元家中搶走了許多私人物品:電腦兩台(一台台式、一台筆記本)、打印機三台、錄音機一台、一盆塑料的荷花(擺設)、一台小型切紙刀、MP3、MP4各一個、牆上貼的年歷畫、幾本《九評》、不足十張的真相光碟、真相小冊子等。女兒七、八號參加高考,由於受此驚嚇打擊,成績很不理想。 凌晨一點的時候,馬力元一起被非法帶進公安局的審訊室,開始非法審訊,一直到第二天的5點多又被帶到醫院體檢,然後被非法關押到白銀看守所。 整個過程由縣610指揮、公安局以及派出所的警察全部出動,由王存為主要負責人。當天被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馬和、馬麗元(女)、馬祖福、楊建福、王義朝、王義萍。因馬和本人不在家,抄走大法書籍及電腦一台,裁紙刀和私人物品等。抄走馬麗元家的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電腦一台,過塑機一台,裁紙刀一個,打印機一台及私人物品等。 六月一日下午,王義朝、楊德福、馬祖福三人被關進景泰看守所;王蓮珍、郝國芳、萬銘芬、王義萍和馬力元五人被非法關進白銀看守所。體檢時她的血壓110─180/HG,看守所不收,她又被拉回公安局,辦理了取保候審,罰交定金5000元(景公(國保)解保字[2013]1號)。 王蓮珍、馬麗元、郝國芳、萬銘芬、王義萍五人被劫持到白銀市醫院非法體檢。馬麗元因血壓居高不下,警察勒索馬麗元的女婿五千元所謂取保候審金後,才將馬麗元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王存到馬力元家,把取保候審的決定又辦成監視居住的決定,被罰的定金沒有退回。隨後把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的所謂案件交到了檢察院。{(決定書)<景公(國保)監居字[2013]1號>}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景泰縣檢察院送傳喚通知書傳訊(景檢公訴傳[2013]58號)同時給了一張《審查起訴階段委托辯護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馬力元請北京佳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律師做她的辯護人,為她辯護。七月二日,張律師到景泰縣檢察院找到當事人檢察員彭鉦雲(女),為她做了無罪辯護,遞上了《對馬力元等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律師意見書》。此後聽說檢察院作出:證據不足,繼續偵查的決定。把案件退回公安局,此事不了了之。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景泰縣法院將馬和、馬麗元、馬祖福、郝國芳、萬銘芬五名法輪功學員叫到縣法院第一審判庭,由法院法官金釗向五名法輪功學員宣讀非法起訴書後,將五名法輪功學員強行加戴手銬,馬和、馬祖福被強行綁架到景泰縣醫院非法體檢,馬和血壓高達一百九十五,馬祖福血壓高達一百六十五,並出現心髒異常、膽囊炎、膽結石等症狀。兩人又被強行劫持到縣看守所,看守所醫生體檢後拒收。後由縣法院法官朱生凱辦理取保候審。並說:“將馬祖福二零一二年由國保大隊長王存收的二千元取保候審金作為這次法院取保金,轉到縣法院。”同時,王存將馬麗元、郝國芳、萬銘芬三名大法女學員強行劫持到白銀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家人被逼無奈,馬麗元家交一千元,郝國芳、萬銘芬家各交五百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馬力元、郝國芳、萬銘芬被秘密開庭,被冤判三年。已被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迫害。 負責庭審的是審判員朱生凱、書記員金釗、審判長邱小雲、陪審員郝林。開庭時,萬銘芬、郝國芳被從白銀帶回景泰,景泰法院沒有通知她們的家人,她們的家人沒有一個知道。此後萬銘芬和郝國芳上訴。因我一切都不能自理,沒有提請上訴。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白銀中級法院作出非法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院受理人,審判長牛彩峰、審判員李復明、代理審判員萬學恭、書記員胡敬波。 因血壓一直降不下來,最後經白銀第一人民醫院專家鑒定高血壓等級:202/120mnHg,景泰法院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時間是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被交景泰縣條山鎮司法所管理。 萬銘芬、郝國芳被送甘肅女子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六月底,甘肅景泰縣法輪功學員馬力元、苗翠花倆人到靖遠縣仁和鄉講真相,被村民舉報遭綁架,被靖遠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審訊三十小時,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靖遠縣公安局國保給馬力元家人打電話,馬力元到靖遠縣作筆錄。未得逞。四、五月中旬,景泰縣公安局國保隊長王存帶領下屬闖到馬力元家搜查、錄像。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靖遠縣國保隊長何平帶一名下屬在王存的帶領下闖到馬力元家再次騷擾。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靖遠縣檢察院給馬力元打電話,告知收到公安局對馬力元的起訴書,說是閱卷後再通知。六月十七日,馬力元收到靖遠縣公安局郵寄的“移送起訴告知書”。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非法勞教;
長時間吊拷;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
甘肅景泰縣教師馬力元自述被迫害經歷
2014年甘肅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甘肅景泰縣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
蘭州大法弟子孫蘭萍遭受的迫害
甘肅景泰縣小學教師馬力元遭受的迫害
甘肅平安台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惡行錄(三)
相關單位及個人:
靖遠公安局:0943-5968471
靖遠檢察院:0943-6350871
靖遠國保隊長1510943853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平安台勞教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甘肅省女子監獄(蘭州女子監獄)
縣610
甘肅省政法委
鎮政府
派出所
景泰縣六一零辦公室
:
陳大貴
景泰縣公安局
:
王存,
張華國,
李世琳
景泰縣實驗小學
:
周富強,
張永新
靖遠縣政法委
:
何平
白銀中級法院
:
萬學恭,
胡敬波,
李富民,
牛彩峰
景泰縣法院
景泰縣條山鎮司法所
景泰縣檢察院
:
彭鉦雲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9日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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