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芳
簡介:
李桂芳(Li,Guifang),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安丘市景芝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午1點左右,安丘市國保大隊伙同安丘市景芝鎮派出所,開著4輛警車,9名便衣警察,突然闖入景芝鎮鹿村李桂芳家中(當時李桂芳同小孩正在睡午覺,並鎖著大門)他們用鉗子強行把鎖扭開,當天綁架了李桂芬並將其劫持到到安丘市劉家堯洗腦班迫害約二十天,後又被非法關進濰坊市看守所繼續迫害。。警察進屋後無處不翻,把床都翻過來,做飯用的大鍋灶,草灰也扒出來找,把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計算機一部,打印機一台,白紙若干箱。他們的惡行把家中14歲的孩子嚇得渾身哆嗦,久久不語。更可惡的是國保大隊的警察強行把孩子關在家中一下午不讓去上學,逼問孩子,計算機、打印機等物品的來源。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山東省安丘市景芝鎮鹿村法輪功學員李桂芳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被檢察院叫去,要求他簽字同意所謂的批捕的文件,但是文件顯示是七月十四日已經簽過字了,李桂芳的丈夫說:這不是我簽的字。並表示拒絕簽字。檢察院人員說:你簽不簽都一樣(指對李桂芳的非法迫害會繼續)。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李桂芳被非法開庭,律師和李桂芳在法庭上義正辭嚴,把檢察院非法羅列的罪名一一駁倒,李桂芳的家人也表示支持李桂芳,支持法輪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安丘市景芝鎮鹿村法輪功學員李桂芳被安丘法院非法冤判三年,李桂芳已提出上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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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安丘市公安局
安丘市法院
安丘劉家堯洗腦班
景芝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7日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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