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祥姑
賀祥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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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賀祥姑(He,Xianggu),
女 ,
61歲 ,
湖南省長沙市法輪功學員、湖南省婦幼保健院門診手術室護士。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賀祥姑去北京上訪,被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被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第一次強行送進湖南省精神病院迫害,當時她被注射××癸酸酯長效劑,使她整個身體發僵、呆板、全身無力;坐下去又想站起來,可站起來了又想坐下去,不得安寧,同時還伴有惡心、嘔吐,等等不良症狀。當時的湖南省婦幼保健院邪黨書記吳世凡還到精神病院責罵、嘲弄她,還教唆醫生如何迫害等等。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省婦幼保健院私自打開賀的更衣櫃,發現有法輪功書籍,第二天再次將賀綁送精神病院,並不准探視。又一次被注射這種長效針達三個多月。 賀祥姑曾說省婦幼領導威脅她還煉的話,就要打成反革命。省精神病院病室內陰森森的,很暗。地上經常到處是很深的水,時常有病人隨地大小便。晝夜都是哭喊、叫唱的,有時被打得頭破血流,很少能有安寧的時候。 如送進吃用的東西,馬上被一掃而光,連衛生巾都會拿走。一不留神,衣服、什麼東西都不見了,或被人穿在身上,或被丟在垃圾桶內或廁所裡;一會兒被子、枕頭被搬走了,要不被子裡塞一把髒東西。或一個髒兮兮的人躺在你床上,甚至在大、小便…… 省精神病院對法輪功學員注射的藥物是長效神經阻滯劑(氟□啶醇),是一種最強的抗精神分裂症藥,只有對頑固的重度“精神分裂症”病人才用。該院醫生欺騙說,注射的是大腦保護劑。賀祥姑在精神病院半個月就被施打一針,這種藥對病人,一般都是一個月才打一針的。 被強行注射藥物後不到半小時,感到心沖,像心髒病發作一樣難受。因是慢性長效劑,隨著時間的推移,全身顫抖,站、坐、躺都不行,四肢運動障礙,一分鐘都好難過。想做點事,注意力分散,四肢無力,力不從心。視力模糊,不自覺地流口水,不想說話,說句話要用很大的勁才張得開口。沒有意志,心情煩燥不安,腦袋裡經常像刀刮一樣地痛,莫名其妙地就哭。有時寒氣從骨髓裡冒出,刺骨的冷。智力還不如一個學齡前兒童,走路都讓人牽著,汽車開到跟前都無反應。腳提不動,手抬不起,臉部變形,呆板,沒有表情。 高致勝、梅秀森、何伯玲對尚關在拘留所的張小梅和賀祥姑進行所謂“會診”,並一口咬定兩學員有“迷信巫術所致的精神障礙”,建議住省精神病醫院(省腦科醫院)治療。對張和賀強行注射治療嚴重"精神分裂症"病人的長效劇毒藥"氟□啶醇",為了蒙騙學員家屬及外界人士,它們聲稱注射的是鎮靜安神藥,不會對大腦及身體有什麼危害。學員絕食抗議,郭付院長說"不吃飯,就綁起來打吊針,我們有的是辦法……。"目前(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賀祥姑仍被關在該醫院。 二零零一年四月被迫離婚,單位知道後也不讓她上班了,將她囚禁在單位招待所一樓一間房裡,每天六小時一班,每班兩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住她,期間有人送她書,被人發現後送看守所關押一月後,又繼續囚禁在那間屋裡,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底被她逃脫。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她回家看兒子時被等待那裡的便衣警察抓住(因竊聽到電話),劫持到金盆嶺派出所,問了一些情況後通知單位接回去。可又一次被單位囚禁起來。他們把她從深圳寫回家的信當作罪證,請來望麓園派出所的警察整理,批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二年六月非法送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她絕食絕水抗議,到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單位派保衛科長何發根,辦公室副主任朱方林把賀祥姑抬上車送株洲白馬壟勞教所。 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她絕食抗議抵制迫害,遭受了種種的謾罵、侮辱、人格上的欺凌、灌食、輸液……。 二零零二年八月,長沙市金盆嶺派出所在賀祥姑被非法勞教期間,在沒有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強行注銷了賀祥姑的戶口。當時金盆嶺派出所稱將賀祥姑的戶口遷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去了。但事實並非如此。二零零九年為此事,賀祥姑曾去金盆嶺派出所要求恢復自己的戶口,遭拒絕,當時派出所也是稱一定要有“出勞教所通知”才給辦理。(所謂“出所單”早已遺失)。 四個半月後,在她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賀祥姑被送株化醫院住院,每天插二次胃管灌一點牛奶,並強迫輸液。經過各種檢查顯示有生命危險,一切都難以挽回。他們怕擔責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叫了她的三哥、妹夫把其送回攸縣老家。 她剛回到家的一段時間裡,脫了三分之二的頭發,全身浮腫,尤其膝蓋以下腫得發亮,每天拉七、八次稀,走路遇到一點小坡都要手落地爬……憑著對大法、師父的堅信,沒有經過任何治療,一個多月後大法再一次挽救了她的生命,使其恢復了健康。 二零零三年春節,賀祥姑回到老家向周圍鄉親講法輪功真象,被人舉報,又一次被湖南省攸縣高視鄉派出所抓走,關押在攸縣看守所,她絕食絕水七天,被釋放。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八日,經過種種曲折,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終於同意她回院上班,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書記張次秀(吳世凡已離休)不准她煉功,不准她說是法輪功使她變得那麼好,否則不給她轉正…… 二零零三年九月,她被單位送回了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她再次絕食絕水以生命抗議,被瘋狂迫害,使她出現心髒衰竭,呼吸困難,臉、耳發烏發紫,送去株化醫院搶救。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她被送回家,曾三次找到單位要求上班(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三月十二日)均被可婦幼保健院書記張次秀無理拒之門外。她在老家呆了四個多月,直至父親不幸去世。 然而,她因此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兩次被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書記吳世凡指揮劫持到湖南省腦科醫院強制注射破壞神經的癸酸酯長效針,丈夫被迫與其離婚。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在長沙市定王台附近被芙蓉區都正街派出所惡警以她帶有法輪功書籍為由將她綁架,送到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湖南省婦幼保健院也參與了此事。二零零五年七月,她被醫院宣布為病危,白馬壟勞教所不得不將她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七月去單位上班,在門診手術室從事護理工作,可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前,單位一直只發給她一千元的生活費。從二零零七年一月起才發給她正常的工資和單位後勤平均獎(不是臨床平均獎,只給了她最低的)。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賀祥姑被長沙伍家嶺派出所公安綁架並抄家,私人物品、計算機等被抄走。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一天後,二十四日被轉送到長沙市看守(長橋)繼續關押迫害。參與迫害賀祥姑的伍家嶺派出所相關責任人有:王曙光(副所長),王俊輝,屈利方(副所長)。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在被強行注射了一針(可能是暫時充強體能的藥物,以通過勞教所的入所體檢)後,已絕食十七天的賀祥姑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賀祥姑在勞教所絕食抵制無理關押迫害,身體極度虛弱,家人前去探望遭拒。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省婦幼主任胡慧、保衛科長陳傑(注:省婦幼書記曾輝,現在是省兒童醫院書記)、伍家嶺派出所警察、紫荊園小區主任等,不顧賀祥姑家人的極力反對,強行把賀祥姑塞進單位的車,劫持到湖南省第二人民醫院精神病科四病室拘禁,單位雇來了二個陪護人員負責看管。胡慧答復家人「奧運後放人」,奧運過後,又說「殘奧委會後放人」,後來又說「十一」過後放人。賀祥姑被拘禁在精神病院三個月後,從十月十日開始被強行注射利培酮注射針(破壞大腦中樞神經的藥物), 四病室主任羅昭平(男)、主治醫生陳子珍(音)、護士楊燕明(男)、護士胡艷(女),還有郭林宵(音)都是采取暴力手段對賀祥姑注射利培酮藥針的參與者。她絕食絕水十九天才在外界輿論和她家人的干預下放她自由。賀祥姑被迫再次絕食絕水抗議,十九天後的十月二十九日,在外界輿論和賀祥姑家人的強烈要求下,賀祥姑才由家人接回株洲攸縣老家。給賀祥姑注射藥針後的十月十三日,省婦幼將賀祥姑銀行卡上的一萬多元工資全部扣走。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賀祥姑到長沙市金盆嶺派出所要求恢復戶口。派出所戶籍警察李科強拿著她的申請報告,拍著桌子吼叫威脅非法關押,野蠻拒絕替她辦理戶口恢復手續,稱一定要拿出“出勞教所的通知”才行。 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賀祥姑向湖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簽收了受理通知和開庭時間通知。可是第二天六月六日,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去仲裁委員會進行蠱惑,導致仲裁委反過來要求賀祥姑退回受理通知。目前(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賀祥姑退回了受理書,但她並沒有放棄請求,希望得到正義的援助,按時開庭。 二零一四年一月,單位陳傑、張江兩人到賀祥姑住所,口信通知她:簽字就上班,不簽字今天你就被開除。當時賀祥姑要開除文件,他們說,沒有,是口頭通知你。賀祥姑表示,開除是必須給文件的。他們說沒有就是沒有,就這樣告訴你,說完就走了。 二零一四年六月賀祥姑向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被拒絕立案,回復賀祥姑說必須重新申請勞動仲裁。 二零一五年八月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護士賀祥姑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七年六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賀祥姑,到省婦幼詢問退休一事時,被告知單位已經將她開除,人力資源科說是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備案──開除,賀祥姑向他們要相關手續和文件,他們不給,且備案復印件都拒絕提供一份。其後,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況下,賀祥姑向開福區法院提起訴訟。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賀祥姑向長沙市開福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說明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的違法事實,要求省婦幼補發工資及獎金共計七十七點九萬元,並自二零一七年六月開始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賀祥姑遭長沙市金盆嶺派出所電話騷擾,電話喊法輪功學員要照相。(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長沙市開福區法院開庭,被告委托訴訟代理人劉良(系省婦幼的職工)在法庭上稱:省婦幼於二零一二年在賀祥姑家裡口頭通知將她開除,但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該說法與賀祥姑在省婦幼人力資源部門查閱的結果不符。一審結案,李雙臨法官認定「原告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起未再到被告單位工作,被告亦未再向原告發放工資,原、被告之間的勞動關系已經實際解除」。 賀祥姑隨即向長沙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案件進入中院後,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三十日先後兩次開庭。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第二次開庭,法官王紅蘭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一審時拒絕調解的劉良當庭表示“願意調解”。但法官在法庭上並沒主持調解。庭審後不久,省婦幼人員便以“咨詢了多個部門,(賀祥姑的情況)無法辦理退休”為由推脫,調解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下達(2018)湘01民終946號民事判決書,維持長沙市開福區法院(2017)湘0105民初5307號判決,駁回了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護士、法輪功學員賀祥姑女士要求單位補償十六年薪酬,及辦理退休手續的訴求。 在法律界正義人士的幫助下,目前賀祥姑已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再審請求(省高院已立案,案號:2019湘民申793號)。 法輪功學員賀祥姑要求單位補償十六年薪酬,及辦理退休手續的訴求,被長沙市開福區法院及長沙市中級法院強行駁回後,賀祥姑依法向省高院提出再審申請,要求撤銷一、二審判決,湖南省高級法院將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半舉行聽證會,卻無故取消,之後再沒有任何回音。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賀祥姑被長沙市金盆嶺派出所警察電話騷擾,要她到金盆嶺派出所照相,還威脅說如果不去的話會如何如何,賀祥姑正念抵制,沒有配合。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多鐘,賀祥姑在長沙市四方坪商貿城講真相發資料時被四方坪派出所警察及聯防人員綁架。在四方坪派出所,國保警察逼供,直到午夜十二點,三名警察押著她回租屋抄家。國保隊長將鐵皮櫃撬爛搶走所有大法書。第二天又強制采血,錄制手印、腳印,警察宣讀所謂認罪書。賀祥姑沒有配合他們,當晚八點鐘被押至長沙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十天。 賀祥姑在拘留所絕水絕食五天後,身體出現衰竭狀況,女警往她口中灌水,男警使勁捏住她下顎,將一顆牙齒壓斷在口裡,頓時滿口是血,嘴唇傷腫往外淌血。拘留所為推卸責任,下午三點多鐘辦案警察把她架到馬王堆療養院抽股動脈血(因其它血管已抽不到血),做心電圖,心髒彩超。於三月二十日八點鐘左右送賀祥姑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賀祥姑遭綁架,被非法關押至長沙市拘留所,絕水絕食抗議五天後回家,五月十五日再次失蹤,至今一個多月下落不明。估計她又被中共警察綁架。 五月十六日,賀祥姑被長沙市清水塘派出所警察從她出租房內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第四看守所一個半月左右,不准親人看望。 零二一年七月三日,賀祥姑的親人突然接到電話,通知他們去長沙市第一醫院接賀祥姑回家。親人趕到醫院時,賀祥姑已經是昏迷不醒。經家人強烈要求立即搶救。七月四日,醫院將賀祥姑送入重症監護室,靠著呼吸機維持著生命特征。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是中秋節,善良的賀祥姑躺在長沙市第一醫院ICU病室中,靠著呼吸機維持著生命特征。親人去探望她,必須經過長沙清水塘派出所公安的同意,並且搜查全身通過後才能入病房。醫生說再過兩個月還沒醒來,就會成植物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送入精神病院;
非法勞教;
摧殘性灌食;
人身侮辱;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強行施藥;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剝奪公民的戶籍權;
威脅/恐嚇;
騷擾;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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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金盆嶺派出所警察叫李科強 電話:18817152727.
相關聯系電話: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地址:長沙市東二環二段320號
院長:田立文 13838215169
審判監督第一庭
法官:米佳 18182122196
審判長:周春梅 18182122363
審判員:彭春玲 18182122487
參與對賀祥姑民事判決的人員:
長沙市開福區法院
法官:李雙臨
書記員:彭小波
長沙市中級法院
法官:王紅蘭
審判員:羅希
審判員:黃紅萍
書記員:劉柏文
參與迫害賀祥姑相關人員的電話:(郵編410008)
張次秀:0731─4332102(辦) 0731─4332368 (家)家住湖南省婦幼保健院1棟201室
曹璋偉(院長):0731─4332101(辦)
吳邑蓮(門診書記,已退休)
胡慧
湖南省第二人民醫院(原湖南省腦科醫院)電話: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芙蓉中路三段427號
郵政編碼:410007
電子郵箱:nkyyfzb@126.com
網址:www.hndery.com
精神科電話:四病室(賀祥姑被秘密關押於此)電話:5212212
院長李德炎,黨委書記劉湘國,副院長郭田生、羅識奇,四病室主任、副主任醫師羅昭平,主治醫生陳子珍(音),程竹英,護士長劉玉梅(音)等。
四方坪派出所人員信息:
陳俞齊 18073183707郭光耀13657310018洪波18073183705李松18073183917
劉擊波 18073177091劉樂15173163382盧建國18073177577毛成春 18073177569
史芳明 18073177170王述懷13875808373吳星燁13975895799楊根 18073183617
張關華 18817150881張慧18073183760張建軍18073177156張林18073177088
周紫光 18974832838朱斌18073177580莊晉華13637410301周瑩13974867388
陳韜 13574179817黃生貴13974867848李珊13755161701劉慶峰 13607480105
任建輝 18073177096楊敏18073183565楊慶峰18073177538胡東出 15211014128
劉偉星 13548746105袁波15084992306蔣愛民18570800656盧澤希 18874920867
趙勇強 1357492501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湖南省腦科醫院(湖南省第二人民醫院)(湖南省精神病院)
:
梅秀森,
何伯玲,
程竹英,
陳子珍,
楊燕明,
胡艷,
郭林宵,
高致勝
湖南省婦幼保健院
:
朱方林,
何發根,
吳世凡,
胡慧,
曾春林,
張 輝,
吳邑蓮,
張次秀
白馬壟勞教所
湖南省610辦公室
長沙市看守所
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長沙市610辦公室
芙蓉區都正街派出所
天心區金盆嶺派出所
:
李科強
開福區望麓園派出所
長沙市開福區公安分局四方坪派出所
高視鄉派出所
長沙市中級法院
:
王紅蘭
長沙市伍家嶺派出所
:
王曙光,
王俊輝,
屈利方
長沙市第四看守所
清水塘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6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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