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穎
簡介:
孟穎(Meng,Ying),
女 ,
43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她和媽媽乘坐佳木斯直達北京的火車前往北京信訪辦依法上訪,於七月二十日下午到達北京。她們到達信訪辦時看到周圍道路已經被設卡,幾個警察站在路上盤問經過的人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如果是法輪功學員就進到公園裡面等候,公園只能進不能出,間接變成了牢籠。到了晚上,以所謂「遣返」之名將她們押送到一列舊火車上開往長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到達長春後,她們又被汽車拉到一個體育館,在那裡她們被要求坐在地上,很晚也不許睡覺。第二天她們又被汽車拉往哈爾濱,再次被分組後將法輪功學員送往各居住地。她們到了深夜才到達佳木斯,因為她們拒絕寫保證(不再進京上訪),又被強行關到佳木斯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天後,家人和她單位的領導到看守所把她和媽媽接回家。在走出看守所之前,前進公安分局的警察(不知道姓名)還企圖威脅她們必須寫保證,否則就不能接她們回去,她和媽媽堅決反對,因為她們修煉做好人沒有錯,警察見狀,只好讓她們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她正在單位開會,領導告訴她市公安局一科的人要見她,一個小個子的男警察要求她到市公安局協助了解情況,到了那裡她才知道她的父母都已被劫持,公安局還抄了她父母的家。她們三個人分別在市公安局的三個房間裡被非法審訊,審訊她的警察是佳木斯市公安局政保支隊支隊長高志倫,他問任何問題,她的回答都是「不知道」或者沉默,最後他叫來錄像的人,要給她錄像。為了造假,高志倫還特意更換了警服,裝作審訊她的樣子,她堅持一句話都不講,並不配合錄像,高志倫一看無法造假只好作罷。 她們三個人被市公安局審訊了一天,最後媽媽被非法拘留二個多月,她和爸爸共被勒索了所謂的「保金」八千元。她的家人因擔心她們被關押,給高志倫送去一千元錢。 在其後的若干年後,她丈夫偶然的從別人聊天中證實,佳木斯市安全局幾年來一直對她家進行信件監控,郵局的工作人員也參與了這種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 大約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晚,她丈夫胡小軍駕駛一部借來的轎車拉著她和媽媽還有四位法輪功學員李偉、徐德姝(已被迫害致死)、孫秀華、李小航,到樺川縣的農村發真相資料,在聚寶村附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報警後,四馬架派出所出動警察將她們七人劫持到樺川縣看守所。她絕食三天後,單位出面保釋將她接回家。 在樺川看守所期間,樺川縣公安局局長張雲澤和一屋子的警察對她非法審訊,她沒有回答一個問題,審訊只好草草結束。看守所裡的一個領導模樣的人把她叫到辦公室裡和她談話,他說,你不能總是敲鐵門抗議,即使你的孩子正處在哺乳期也不行,都得認罪伏法。 三天後,她被無條件釋放,當時是她工作所在的支行領導開車接她回家。在她上車前,佳木斯市公安局「六一零」頭目陳萬友(當時她並不認識他)偽善的欺騙她說,他是她父親的老朋友,裝作關心她的樣子企圖讓她說出其它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真是很卑鄙的行徑。 從看守所回來上班後,她發現工資卡裡的工資少了二百元,她去找相關領導詢問後得知,樺川縣公安局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勒索了她單位五千元所謂「保釋金」,單位就每個月強行從她的工資裡扣除二百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她和丈夫胡小軍等人被非法關押在樺川縣看守所時,家屬托關系通過樺川縣公安局局長張雲澤被勒索了一千元錢將他放回家,搶走的轎車至今未還。他從看守所回到家後不久,佳木斯市公安局、前進區公安分局、樺川縣公安局的警察聯合圍困在她家樓下,欲再次綁架他,胡小軍從此流離失所。 在胡小軍流離失所期間,佳木斯市公安局和奮斗派出所的警察、包片民警還多次到孟穎家進行騷擾、非法搜查。由於公安、國安警察等長期的恐嚇和威脅,使她們都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二零零二年五月,她被迫買斷工作,離開了她居住多年的家鄉搬到鶴崗市生活。 她丈夫胡小軍承受了很多來自生活、經濟、精神等方面的壓力,尤其是流離失所後不能去單位工作,周圍的親朋好友都不能理解,很為他擔憂又要償還幾年來她家因迫害而遭受經濟勒索所欠下的債務。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胡小軍突然昏倒、失去意識,送至醫院被告知顱內大出血已無治療價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他帶著遺憾與眷戀離開了人世,年僅四十三歲。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交保證金;
監視/跟蹤;
騷擾;
威脅/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高志倫
佳木斯市看守所
樺川縣公安局
:
張雲澤
樺川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8日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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