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蓮
簡介:
李珍蓮(Li,Zhenlian),
女 ,
70歲 ,
山東省泰安市法輪功學員,泰安市岱岳區原泰山商場退休職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她在岱岳區范鎮大王莊集市上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大王莊村委不明真相的人非法扣留。村委的人打電話給范鎮派出所,派出所的人過來,把李珍蓮身上帶的五千元真相幣和真相資料搶了去,並追問真相幣和資料來源,她沒有告訴他們。派出所將此事又報告給區610和國保大隊。隨後李珍蓮被劫持到岱岳區國保大隊。一姓張的人一見她便說:這不是李珍蓮嗎?其中有人揚言:這回非得判她個十年八年的,找誰也不行。晚上11 時許,李珍蓮的大兒子把她要出來,小兒子把她接到自己家裡。第二天,李珍蓮覺得國保人員還會找她的麻煩,為避免再遭迫害,離家出走,流離失所至今。李珍蓮離家後,國保人員三番五次去她小兒子家騷擾、恐嚇、蹲坑、監視,搞得她小兒子一家不得安寧。 先前李珍蓮因向世人講真相,曾兩次被綁架、抄家,家中師父法像、大法書、真相資料、錄音機等盡數掠去,並被勒索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6點多,李珍蓮與剛出院的丈夫一到家,遭泰山區邱家店派出所的五個警察敲門騷擾,家中兩本《轉法輪》警察搶走。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10時許,李珍蓮在邱家店集市上講真相勸三退,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泰安市泰山區邱家店派出所的五、六個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李珍蓮兜裡的四千多元真相幣被警察搶去。下午就把她送到泰安市拘留所。拘留所的人看到她的狀況,拒收。警察又把李珍蓮帶到軍隊所屬的八十八醫院查體,因為血壓太高被送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許,岱岳區國保大隊警察上門找李珍蓮,她沒給開門。結果在下午三點多,警察把她家的電給停了。而且當晚國保警察坐在車裡在她家附近監視了一夜。李珍蓮打電話給電工,叫他給把電閘推上,電工給推上了。到九月十一日上午10時,警察又把電給停了。李珍蓮又叫來電工,電工說電閘壞了,合不上了。下午,李珍蓮從自家窗子向外喊:“法輪大法好!”並告訴人們有壞人給她家拉閘停電。九月十一日上午,李珍蓮說:“你們不給我合閘送電,我找市長,找省掃黑除惡辦公室。”他們害怕事情鬧到上邊去,給她送了電。下午,岱岳區國保大隊徐某某又去敲李珍蓮家的門,自稱是邱家店派出所的,姓張。她說:“不能給你開門,你們進來就亂翻東西。”徐說不亂翻。李珍蓮說:“不亂翻你們要把我帶走。”徐說不帶走。李珍蓮給他們開了門。徐進了門說:二零一六年那個事就算完了。九月十二日,國保的徐和一年輕警察到李珍蓮的家送取保候審書,當時她兒子要她回來時交的1000元,就作為取保押金了(搶去的5000元真相幣只字未提,被他們侵占了),同時給她一張收款單據。並且叫她簽證,李珍蓮拒簽。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國保徐又和那年輕警察到李珍蓮家,再次叫她簽字,她還是不簽。他們把社區的兩個女的叫了去簽字作證。李珍蓮被岱岳區國保大隊人員上門騷擾,以兩年前她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時遭人惡告為由,構陷她辦理“取保候審”,再將構陷材料移交肥城市檢察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岱岳區公安分局將構陷李珍蓮的案子移交給肥城市檢察院。肥城市檢察院於當天把李珍蓮起訴到肥城市法院,肥城市法院當天對李珍蓮“取保候審”。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肥城市法院非法對李珍蓮開庭。公訴人是肥城市檢察院檢察員苑森森、胡岐,審判長是肥城市法院霍玉君,陪審員是郭新建、李廣山,書記員是趙偉。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李珍連被肥城市法院叫去“核實”情況後,違反庭審程序對她簽發“判決書”,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兩萬元,並由岱岳區國保人員強制李珍蓮去醫院查體後,在泰安市看守所時才對她宣布。由於李珍蓮身體狀況不符合關押條件,看守所拒收,國保人員只好送她回家。 二零一九年五月的一天,肥城市法院的工作人員打電話要李珍蓮去“服刑(送監獄)”。為免遭迫害,李珍蓮離家出走至今。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騷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謊詐;
交保證金;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罰款;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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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38274.html#1611280146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36252.html#16101322267
相關單位及個人:
邱家店派出所所長: 王偉
邱家店派出所電話:0538-8661110
國保年輕警察1835839091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岱岳區政法委
:
王兆富
肥城市法院
肥城市檢察院
泰安市看守所
岱岳區國保大隊
邱家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5日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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