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愷山
田愷山的老父親(1)
田愷山的老父親(2)
田愷山的老父親(3)
田愷山的老父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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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田愷山(Tian,Kaishan),
男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三名法輪功學員到易縣紫荊關鎮附近村裡講真相,被村民舉報,紫荊關派出所警察將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並送到了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當天晚上就把三人送進了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上午,法輪功學員田愷山的女兒以及八十多歲的老父親來到紫荊關派出所,所內無人理睬。下午又到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找隊長田國鈞要人。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左右,他們兩人又來到紫荊關派出所,所內民警以妨礙辦公為由,拒絕讓老人進屋。 老人又來到值班室,當時有三名警察在屋裡,民警苑成林(警號:039338)趕緊鎖上門不讓老人進入。窗戶開著一條縫,老人就把窗戶打開和民警說話,被民警一頓訓斥,恐嚇。 一名民警兩眼直瞪,充滿怒氣地使出全身力氣往一邊推窗戶,如果不是老人及時的把頭收回來的話,脖子肯定被夾斷或者夾傷了。老人的孫女及時的擋住了窗戶的關閉,但是民警的力氣太大了,還是把老人的眼角給刮傷了。(左眼角刮了一個口子,一直流血不止) 晚上,劉洪春所長把老人和孩子叫到了辦公室又講了半天,並說是通過上邊的指示才讓他們晚上進來的。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家屬們繼續在紫荊關派出所討說法,值班人員只剩下了兩個,其它人不再露面,也不讓進屋。老人只好在外邊等著。 田愷山絕食抵制迫害,身體極度虛弱,在家人每天要人的情況下,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接回家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五日,田凱山日遭河北保定易縣紫荊關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易縣看守所,田凱山絕食抗議迫害,身體特別虛弱,看守所怕擔責任,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把他放回家。後來易縣惡警去田凱山老家沒找到他就上網通緝,田凱山還不知道自己被通緝。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下午兩點多,田凱山到工商銀行辦理完手續後離開,淶源縣國保大隊警察趕到工商銀行,工商銀行伙同國保警察以手續沒辦完為由打電話騙回工商銀行,被淶源縣巡警大隊警察綁架。 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法輪功學員田凱山(田凱玉)已經被易縣公安局國保再次綁架第十一日了,她的家人非常擔心他的身體狀況,他的女兒就到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詢問,要人,善意的告訴田國鈞讓他關注她爸爸的身體,勸他撤訴,放人,他就大發雷霆,對田凱山的女兒推推搡搡,還罵人,其他辦公室人員聽到都出來看,有好心人勸孩子別理他了。 據了解,田凱山從進去一直在絕食反迫害,國保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公訴人是魏復興,他說這兩天要送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律師看到他時,人很消瘦,家人要求見他一面沒讓見。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易縣法院非法對他進行庭審。他家人為他聘請了人權律師,幫他從法律角度維護公民的權利,指出易縣公、檢、法機關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違法犯罪者,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他。但是,法院並沒有采用律師的意見。而是聽從610的操控。繼續預謀對他非法判刑。因此他絕食抗議,要求立即釋放他。他們就對他采取各種酷刑: 一、戴腳鐐、掏腿銬 在第一次絕食時,看守所警察給他戴上了手銬、腳鐐。按照他們的邪惡規定,如果法輪功學員三∼四天後不吃飯,就把手銬改為掏腿銬,就是雙手抱著一條腿銬上,雙臂抱著一條腿、頭朝下艱難行走。幾天後,他們就真的給他換成“掏腿”銬。 二、在廁所灌食被毆打 在幾次絕食期間,看守所動用嚴管的犯人對他大打出手。目的是讓他放棄修煉、放棄絕食、放棄抗議。為了掩蓋犯罪事實。每次給他強行灌食就把他弄到廁所,因為那裡沒有攝像頭。犯人們為了討好惡警,不擇手段的對他任意的辱罵毆打。犯人和警察共七、八個人用兩把椅子強行按住他,因當時他被戴著腳鐐和掏腿手銬,沒有任何掙扎能力,無可奈何的聽任他們的毒打。有的打他嘴巴、耳光、拳打腳踢、有的用膠棒打他、使勁用帶勾很粗的鐵絲和竹棍抽打他的腳心。一連三天,看守所副所長趙華、鐘誠、劉玉,每天輪流抽打他,每次抽打他時,用勁全身力氣,累得滿頭大汗。有一次打得他窒息了,才停下來。犯人和牢頭回監室後,氣憤的說:他們太沒人性了。 三、把廁所的煙頭塞嘴裡 有一次七∼八個人就按住他說:你吃不吃,不吃給你加點味道。他們就用廁所裡盛煙頭的鐵盒子裡的煙頭煙灰、菜湯、饅頭攪在一起往他嘴裡灌,他把他們塞進嘴裡的過濾嘴煙頭噴出來,正好噴在副所長劉玉身上,劉玉破口大罵,左右開弓打他嘴巴,隨即,把噴出的煙頭再次塞進他嘴裡。 四、往嘴裡塞大便 為了達到讓他進食的目的,看守所長王正華把那天給他灌食、打他的警察(沒有一個犯人)們召集起來,強行給他灌食,灌到一半時,王正華要求他自己進食,他拒絕。他冷笑著說:你再不吃飯,就給你吃大糞。王正華就命令警察撿來一塑料袋糞便。副所長鐘誠就戴上手套撿起糞便就往他嘴裡塞。他想躲避拒絕,但是身戴掏腿手銬和腳鐐,他用盡全身力氣掙扎也躲不過。他們七∼八個人按著他,他被他們塗抹的嘴裡、臉上、頭上、身上全都是糞便,臭氣難聞。 五、撕爛嘴裡的肉 在灌食時,犯人們用盡全身力氣,雙手捏住他的腮幫子,往裡灌,把腮幫子和牙磨的血肉模糊。 六、“金雞獨立”踩鐐環壓腳骨 為了讓他張開嘴,犯人們手腳並用,手按住他的頭,腳踩在腳鐐上的突出部位,另一只腿騰空,“金雞獨立”似的把全身重量都壓在腳腕子骨上,他疼痛鑽心,痛不欲生,張開嘴大喊,他們趁他張嘴時,就往他嘴裡塞東西。他們威脅他說:他們見過的人多了,沒有一個不服的,你不吃,你往後看,他們有的是辦法叫你吃飯。在監室裡,牢頭就用鞋底抽打他的臉。 七、強迫犯人寫誣告狀 看守所為了加重對他的迫害,就召集他所呆過的監室的牢頭,強迫他們讓號裡所有犯人們給他寫誣告材料,叫他們向法院告他:說他不悔改、講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講中共怎樣迫害中國民眾、為什麼三退、講善惡必報的天理。以此來作為加重迫害他的證據,王正華威脅說:你再不吃飯,他就把這些材料交到法院,作為重判你的證據。 八、“熬鷹” 為了逼他就范,看守所指使犯人在沒有監控的地方對他進行毆打。警察還和犯人約定晚八點後,關閉監控,犯人可以任意的用不同方式毒打他。讓犯人們看著他不許他睡覺,也就是連犯人也睡不了覺。只要他一合眼,犯人們就整他,這叫“熬鷹”。他們滿腹牢騷,不敢責備警察,卻把怨氣撒在他身上。這樣持續了四天三夜。 九、精神折磨、侮辱謾罵 為了逼他放棄信仰、放棄絕食抗議,他們把李洪志師父的名字寫在一條白布上掛在他的背後,讓犯人們任意辱罵,他絕不容忍師父被侮辱謾罵,就拼命的想把布扯了下來。他嚴正告訴他們說:你們不許罵我師父,想罵就罵我吧。他這樣一說,他們罵的更起勁了,發瘋似的,失去理智。為了讓眾生少造業,他只好不說話了。當時他的心象碎了似的:眾生啊,你們在犯罪呀?你們只知道怕共產黨、怕警察,為什麼不懼怕佛法的威嚴與慈悲同在呢?他們都知道大法好,可是在邪惡的威逼下,與大法對立,甚至走向了反面。他驚呆了,怕眾生造業怕眾生犯罪,於是開始吃飯。過後,他清醒了,這都是邪惡的伎倆,為了毀滅眾生為目的。清醒後繼續絕食反迫害。 十、八個手銬呈“大”字形銬在床上 看守所對他的迫害也使盡了招,又怕他死在看守所裡,怕它們承擔責任,就把他送進了縣醫院,關入單人房間,按上了攝像頭。警察用了八個手銬把他呈“大”字形銬在床上。還有一種新出的電子腳鐐,把他雙腳分開,一個腳鐐、一個電子腳鐐雙保險,右腳伸出床外,下面再加兩個銬子跟床下勾緊,上面倆個手銬銬著胳膊,讓他絲毫動彈不得。警察得意地說:這不是讓你舒服的地方,讓你感受一下這裡的滋味。過不了三天,你自己就得要求回去了。 惡警整他時,就用腳狠踹右腳下的銬子,使右腳腿向外掰、向下擰,右腳腕被銬子勒進肉裡,疼痛難忍。副所長劉玉惡狠狠的說:你不配合,我只想弄死你。我們白天上一天班,晚上還得看著你,想玩女人也玩不了,我恨死你了。他們不讓他睡覺,他一合眼,警察就用礦泉水瓶往他身上、頭上澆水。 所長王正華每天下午到醫院來對他施暴,狠狠的說:我見過的人多了,沒有一個不服軟的。在外邊,有個叫什麼老大的,叫什麼龍的,最後還不跟小綿羊一樣乖乖的聽話?叫爺求我們?在我這裡,沒有超過五天的,到時候你就是求我,我還不一定讓你走呢,你就在這裡好好享受享受吧,你想死也死不成。 十一、往胃裡大量注水,不許排尿 在醫院和看守所裡,共給他下了四次胃管。用大注射器往胃裡大量注水,加上輸液一會兒肚子就鼓鼓的,想排尿,不給開銬子,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感覺膀胱要撐破似的,還要讓他再等十分鐘,或等他們吃飯後才准許他小便。有一次最長等了兩個多小時,造成小便失禁,想尿也尿不出來了。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想摧毀他的意志,叫他在生不如死中向他們妥協。 有一次他聽到好象一位上級的人給他們打電話說:狠狠地整。李所長說:怎麼整?再整就整死了。 在醫院的第六天,見他沒有妥協的跡象,看守所長王正華就急了,因為在他們的印象中,再硬的漢子,也沒挺過五天的。他無可奈何地說:老田,咱們回去吧。我說:回哪兒?他說:回所裡呀。我說:我要回家。他們象洩了氣的皮球一樣蔫巴了,收拾收拾行李,又把他送回看守所繼續迫害。 回到看守所的第二天,王正華就把法院和檢察院的人找來和他談話:你要是吃飯,就少判你幾年。被他拒絕:我沒有罪,為何判刑,我要求立即釋放。 十二、上大鐐四十五天,腳腕殘留疤痕 回到看守所,他被轉到第三個監室(嚴管號),犯人們對他的遭遇也感到很震驚:這警察也太狠了! 這次絕食,他們給他上大鐐四十五天。他的腳骨上流滿了膿血,雙腳腫的像個大饅頭。手一按就是個深坑。至今他的腳腕上還留有被鐐銬啃傷的傷痕。 他們怕他死在看守所,一個星期後,法院就草草下了判決書,對他非法判刑兩年,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送往河北唐山監獄。 在他離開看守所時,所有他接觸到的犯人包括參與迫害他的人,都明白真相了,牢頭們都向他賠禮道歉,說他們都是被逼無奈的,請他多多原諒,都給他們做了三退。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法輪功學員田愷山在易縣法院第二審判庭被非法開庭。此次非法開庭,從上午九點半開始,到十一點結束。公訴人魏復興當庭宣讀起訴書,以《刑法三百條》構陷田愷山。在開庭時,田愷山要求公訴人(被控告人)回避,對公訴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天津馬衛律師義正言辭,站在法律角度駁回公訴人的公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質問公訴人“證據從哪裡來的?”公訴人無言以對。馬衛律師個人認為:為法輪功說話是一件積福德的事。 大法弟子田愷山五月四號在易縣法院非法開庭合議之後,仍然被非法關押在易縣看守所。家屬打電話詢問法院為什麼不釋放田愷山,被告知案子已上報保定中院刑二庭,要內審再判。易縣法院在等結果。 據悉,田愷山在易縣看守所絕食反迫害,遭強行灌食,身體極度虛弱,在家屬打電話再次詢問時,看守所又極力掩蓋說甚麼事都沒有。(二零一七年七月) 七月十一日上午,田愷山的兒子、女兒就趕往看守所要求見父親,受到所長王振華等人及一堆武警的恐嚇、要挾。他們並謊稱田愷山很好,屬於羈押范圍,還對家屬進行錄像、圍攻,拖拽出門。 家屬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撥通了保定中院院長高素英的電話(主管一審、二審院長),家屬描述了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今非法抓捕發生的一切事情,表明家裡老人無人看管,孩子不能上班,父親若有三長兩短,整個家都沒法過下去,要求高素英院長趕快催辦此事,無條件釋放。高素英院長答應第二天上班催辦此事,並給了主管刑二庭辦公室主任孟庭長的辦公室電話,讓第二天打電話說明此事。如期,第二天,事情辦好,移交給了易縣法院。 隨後,易縣法院通知律師七月十三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在易縣看守所宣判,而在當天上午又和律師說“家屬去的話,七月十三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在易縣法院開庭地點宣判”。 七月十三日那天下午,家屬一直等到四點半,期間給易縣法院審判員梁愛東打了三次電話,他回答說在宣判其他案件,並要錄影讓等。一直等到四點多,才知道梁愛東和審判長孫春梅是在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田愷山進行非法宣判,田愷山被非法判刑兩年並罰款一千元。因田愷山不承認迫害,拒絕簽字,則為其錄像,後回來通知家屬,來回的騙。田愷山絕食抗議。易縣看守所和易縣法院欲剝奪田愷山上訴權。 七月十四日,田愷山八十來歲的老父親及其子女來到易縣看守所,所長王振華先是找其女兒談話,又給其兒子、老人談,聲稱家屬沒有會見權,律師可以。 七月十七日,家屬請來律師會見,卻被武警及工作人員擋在大門外,並和律師說,當天會見已安排滿。 七月十九日再來,大門緊閉,大門上就開一個小窗口。家屬打電話說要上錢,於是出來幾個工作人員來到大門外,拿著紙和筆,到大門口詢問。家屬便說:“你們執法人員犯了什麼法?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這麼怕我們進去!”執法人員便轉頭回去了,還告訴武警“關緊大門,不讓我們過警戒線”。 七月十九日,家屬又請來律師會見,看守所所長王振華百般刁難律師,不讓家屬進大門,給律師做工作。律師會見時,幾十個人目不轉睛盯著監控,會見門外圍著工作人員,還試圖旁聽,被律師用法律拒絕。 據律師介紹,田愷山絕食四、五次,被拉去易縣醫院輸營養液,每天都四、五十人沒日沒夜圍著他進行迫害,輪流所謂“做思想工作”。現人已消瘦很多,視力不好身體不好,會見時還戴著腳鐐,本人要求見家屬。看守所所長王振華主動要求轉地前讓家屬會見,家屬要求立即見田愷山,遭看守所拒絕,直到轉到其它地方,也沒見到田愷山。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家屬區看守所送衣服,才知道其實田愷山當天被送往唐山冀東分局第二監獄二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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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人信息 易縣看守所電話:0312-4700162 0312-4701962 看守所副所長趙華:159 3184 8519 易縣法院: 孫春梅17731207532 梁愛東13932216164、17731207557 保定中院: 副院長高素英:0312-3193588、13931692168 主管刑二庭辦公室主任 孟學會:0312-3103369、13315213618 保定中院刑二庭電話:0312-3103101、0312-3103107、0312-3103108. ▼迫害河北省淶源縣田凱山責任單位信息: 淶源縣巡警大隊; 中隊長楊國強13832278916 大隊長馬永軍 易縣政法委: 書記楊輝13393326688、0312-8212588 宋桂榮13603224198 易縣610頭目齊高 0312-8887610 易縣公安局: 電話:0312-822511、0312-8212110 局長王丙武、政委齊永安 副局長:王振生、李金承、王修成、劉志成、張大成 易縣國保大隊(直接參與綁架): 辦公室0312-8212918 大隊長田國軍13832205568、13532205568 副大隊長張海燕 0312-8212918 國保警察:馮文廣13931368469馮立軍 18932671196 易縣紫荊關派出所(直接參與綁架): 電話:03128270110 所長劉洪春13722217022 易縣看守所: 電話:0312-4700162 趙華15931848519 易縣檢察院: 公訴人王國平13111605168 0312-8221629 何建剛13931290120、0312-8816868 韓柱13803283326、8218102、8211620 王彥君13731228668、8218030、8855888 鄒洪春13903329638、8218101、8213158 倪建萍13503127221、821800 楊春輝13513128877、8218103 劉向陽13731212895、8215648 袁占河13831238251 公訴科: 科長趙秀奇 13903324259、8813567 副科長王國平13111605168、8221629(此案公訴人) 呂玉江 13933229574 葛建國 13472240616 孫士程 15531223996 張華 15833335752 易縣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縣開元南大街33號,郵編074200 副院長張士宏17731207501、8875001 副院長趙 亮17731207502、8875002 副院長梁正青17731207503、8875003(主管刑事庭副院長) 副院長李宗成17731207366、8875005 紀檢書記耿志芳17731207506、8875006 政治處何秀峰17731207509、8875007 邪黨組成員劉啟 執行二庭庭長許曉亮17731207560(此案法官) 范玉桐17731207530(此案審判員) 執行二副庭長李惠軍17731207561 執行二副庭長張艷賓17731207562 執行二副庭長李樹江17731207563 執行二副庭長王永山17731207570 執行二副庭長張艷軍17731207571 執行二副庭長鐘繼紅17731207572 執行二審判員楊希彬17731207565 丁茂喜 執行一庭庭長 17731207569 保定市看守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旅游路,郵編071000 電話:0312-8051060 所長劉翔18633623999 下面是迫害田愷山的直接責任人: 易縣檢察院公訴人:魏復興 電話 (13930256067)(0312-8813567)(0312-8810517) 易縣法院開庭法官:梁愛東 電話 (17731207557)(13932216164) 公訴科長:趙秀奇 電話 (13903324259)(0312-8813567) 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田國鈞:電話(13832205568)(13532205568) 易縣紫荊關派出所:電話(0312-8270110) 副所長:劉洪春 電話(13722217022) 易縣看守所:電話(0312-4700162) 趙華(1593184851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易縣公安局
:
田國軍
易縣看守所
:
王振華
易縣法院
:
孫春梅,
梁愛東
保定市中級法院
紫荊關派出所
:
劉洪春
淶源國保大隊
淶源縣巡警大隊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1日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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