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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貴香(張桂香)

簡介:
張貴香(張桂香)
(Zhang,Guixiang(zhangguixiang)), 女 , 58歲 ,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原一汽經貿公司員工(被開除公職),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曾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拘留兩次、非法勞教兩次共三年,並被無理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當時五十二歲的張桂香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吉林省長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一點左右,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張桂香的家裡,其中兩名警察和幾個協警,強行進入家中,當時只有張桂香的丈夫在家,晃了一張紙,說是檢查證,強行抄家,把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全套書籍、真相資料、三台打印機、筆記本電腦以及現金人民幣二萬元等全部抄走。然後,又在其家中等候至5點多,最後未果,便將張桂香的丈夫帶到派出所,進行威脅恐嚇,半夜才讓回家。

之後,長達數月對張桂香家的親朋好友的電話實施監聽、網絡監控,導致張桂香數月一直流離失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晚上,張桂香回家,結果第二天一早,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早六∼七點,被一直監控的警察非法逮捕,當時有4輛警車、10余名警察、協警(有一名是上次參與抄家的人)。張桂香被抓走後,禁止家人見面,家人問為什麼抓人,就說:國家不讓煉法輪功。再問,就沒有答復。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天上午,派出所告知家人,人已經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有什麼事去看守所。直到張桂香被非法逮捕、關押,一直都沒有判決書,沒有相關文書通知,只有口頭回復。

張桂香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正念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張桂霞被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從101監室調到106監室,二月二十一日被刑事犯張靜、王慶文、陳東波等毆打,並且構陷張桂霞“鬧事”,獄警不分青紅皂白,把張桂霞送進小號,迫害長達99天。期間,不讓張桂霞洗漱,每頓飯只有一塊發糕,也吃不飽,有時給幾條鹹菜,有時不給。每天只限一瓶水喝,不讓洗手不讓洗臉,只能用髒手抓飯吃。張桂霞消瘦了很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晚六點至七點左右,長春綠園區國保與春城派出所所長帶著七、八個沒有穿警服的人闖入長春輕鐵湖西花園九棟三門六零二室法輪功學員張桂香家裡,張桂香和丈夫正在吃飯。他們翻箱倒櫃的沒有翻到什麼,就把張強行帶走,當晚送到葦子溝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張給他們講真相,並問他們為什麼無緣無故拘留我?所長說:沒辦法,上面下的名額有命令。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早6點多鐘,長春市家住輕鐵湖西花園的法輪功學員張桂香被長春市綠園區春城派出所綁架、抄家。參與綁架的去了十余人,只有兩人身穿制服,其他人都是便裝。張桂香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二看守所,說是將被非法拘留十天。但當十天後家屬去接人時,卻沒接到,張桂香又被劫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家人不得見。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張桂香被非法關押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辦案警察是春城大街派出所警察張鵬飛,警號:107364,電話:15590550505)。

家屬近日又收到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下發的非法逮捕通知書。

家屬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去春城大街派出所要人,警察張鵬飛說,案子已經到朝陽區檢察院,你上檢察院找吧。

張桂香家人前幾天給檢察院打電話,得知張桂香已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被構陷到檢察院,再打電話問詢檢察院,接電話的人說:一個月以後再打!

疫情期間,第四看守所暫停窗口辦公,暫停律師會見。存款只接受銀行匯款形式,到賬後也不接受查詢。解除隔離之後,到目前二零二一年二月初,依然不接受窗口辦公。之後家屬又到派出所詢問,被告知案子已被送到檢察院,家屬到檢察院查尋,又沒有查到。幾天後再次詢問,才查明卷宗已到檢察院。

家屬與檢察官溝通,被告知:正在審查起訴階段,因疫情那邊(第四看守所)是隔離地附近,不接受對外辦公,是網絡辦公,證詞發過來就行了,到時候家屬等通知就行了。後家屬再次致電與其溝通,被其告知:我們沒有義務告訴家屬,到時候會告訴本人,年前就到法院了,不要再打電話了。家屬希望可以面談案情,被告知:不接受對外辦公,沒有義務告訴你們。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早晨,時年57歲的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在家中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張桂香被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法院。辯護律師到朝陽區法院辦案屢屢受阻。目前,辯護律師和家人繼續維權。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家屬與辯護律師謝燕益一同前往朝陽區法院,投訴法官曲棟不接律師辯護手續、剝奪張桂香辯護權的行為,朝陽法院來人接待並拿走了相關控告材料與書面材料。

然後,兩人又前往朝陽區檢察院的控申科,再次投訴。控申科的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應該是我們的職責范圍內,但是我們院有市級文件,要求我們不准接法輪功(學員)的控告,控告狀我不能接,我只能做一個登記。對於你們的事情我很抱歉,我無能為力,但是你們那份法律材料,我個人想要一份。

第二天,六月五日上午,家屬與謝律師前往長春中級法院,投訴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法官曲棟、濫用職權,破壞《刑事訴訟法》與《憲法》中辯護權的實施,非法剝奪張桂香應有的辯護權利。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家屬發現張桂香的養老金,從今年4月份開始就被停發,於是給社保局打電話詢問,得到答復“等事情結束,你們再來我這,到時候再說。”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家屬接到吉林省檢察院的短信回執,建議家屬關於曲棟法官剝奪辯護權的問題可以與法院溝通。期間,家屬多次前往朝陽區法院電話溝通法官曲棟,表明張桂香是被冤枉的,是故意制造的冤假錯案。法官置之不理,並表示“如果你覺得警察冤枉了人,你去找市局、告他投訴他,沒必要跟我說,如果市局或者檢察院說這個案子有問題需要發回去重申,那我這也好辦。”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家屬接到長春中級法院的回訪電話,詢問之前的投訴解決是否滿意,當家屬回復“沒人解決”的時候,長春中法的工作人員表示幫忙登記。

之後,時隔一個小時左右,朝陽區法院的刑事庭長張丹打電話給家屬,詢問有什麼問題需要法院解決?當家屬說到“曲棟法官阻礙刑事訴訟法與憲法的法律實施,剝奪辯護權”這個問題時,被她打斷,表示讓家屬前往法院,會給解決。

等家屬前往法院後,庭長張丹又說需要開會,拖拉了幾天後,才回復說:“這件事不給解決,你自己想辦法。”家屬詢問長春中法的工作人員,投訴沒有解決,怎麼辦?工作人員聽了事情經過後,說:“那你可以繼續投訴,沒關系的,可以繼續撥打電話12368。”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家屬帶著材料前往朝陽法院,法院信訪處人員接待了家屬。信訪人員看了材料,驚訝:“什麼事啊?扯這麼大?都扯上憲法了?!”材料看完後,決定通知曲棟法官下樓接待。

曲棟法官下樓後,非常生氣,喊叫著拿一本司法解釋說“能證明沒有下列項,我就讓你當辯護人。”家屬質問:“法律沒有規定必須(開證明)。”曲棟直接反駁:“法律也沒規定不能開。”家屬要求拿出法律依據,他也憤怒的指著司法解釋:“這就是法律,這就是法律!”然後就氣憤的離開。

後家屬撥打12368,再次投訴,工作人員非常仔細的記錄了事情經過,並重復了記錄內容,詢問是否有遺漏。第二天上午,朝陽區法院回了電話,讓家屬當天下午去法院一趟,家屬表示沒有時間,改約了八月五日下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朝陽區法院刑事庭庭長張丹與曲棟法官的助手李卓接待了家屬。期間,張丹數次拍家屬照片,被問到的時候,只回答:“我們做記錄,”還收了家屬的身份證復印件,詳細詢問了家屬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以及住宅附近派出所,整個接待過程,旁邊都有一個警衛在拿執法記錄儀拍攝。

在家屬詢問司法局備案的法律依據的時候,張丹沒有回答,並且岔開話題,後又詢問家屬還有其它要說的沒有?家屬表示,張桂香的整件事情,都是人為構陷的冤假錯案,現在不是以前了,現在法律在健全,還有責任制。當說到追責個人的時候,李卓嗤笑,表示不相信。當家屬表示,假如法官曲棟開庭的話、希望李卓到時候可以通知,他也不予回應。

最後,家屬提交了《緊急意見書》、《親友取保候審申請書》以及《至朝陽法院領導公開信》。

在離開前,家屬詢問什麼時候可以解決問題,張丹再次表示需要開會決定。家屬強調,一名年過半百的無辜老人,在那樣的地方,被關了超過八個月,希望法院可以把這件事認真對待,張丹只表示“我們知道了。”

八月五日下午,朝陽區法院刑事庭長張丹與法官曲棟的助手李卓接待家屬期間。張丹數次拍家屬照片,被問到隨意拍照是否合法的時候,只回答:“我們做記錄”,還拿了家屬的身份證復印件,詳細詢問了家屬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以及住宅附近派出所。整個接待過程,旁邊都有一個警衛在拿執法記錄儀拍攝。在家屬詢問司法局備案的法律依據的時候,張丹沒有回答,並岔開話題,後又詢問家屬還有其它要說的沒有?家屬表示,張桂香的整件事情,都是人為構陷的冤假錯案,現在不是以前了,現在法律在健全,還有責任制。當說到追責個人的時候,李卓嗤笑,表示不相信。當家屬表示,如法官曲棟開庭的話,希望李卓可以通知,他也不予回應,更沒有提及,其實在七月二十日已經開過庭的事。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律師會見張桂香,得知已被非法開庭,此前家屬多次聯絡刑事庭長張丹,被拒絕、被再次電話拉黑後,又多次找法官曲棟與助手李卓,期間法官一直聯絡不到,而助手接過家屬電話,卻在家屬多次詢問是否開庭的時候,轉移話題,或者避而不答。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朝陽法院偷偷的所謂“開庭”,整個過程不足10分鐘。九月二十九日,家屬得知,張桂香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從羈押之日算起。

家屬詢問法官,開庭的時候證人是否到庭,法官回答:有證人證言,不需要證人到庭。還說張桂香本人要求自行辯護,不要求任何律師與辯護人。而事實上,開庭當天張桂香本人詢問:自己的律師在哪裡?法官回答的是:你如果認罪認罰就給你法律援助律師,否則就沒有律師。而且當天開庭並沒有任何的質證環節,完全是一場走形式的視頻庭審。

最近,朝陽法院開始大量的非法宣判法輪功學員,崔影、尹君、張桂香、於愛吉,於春波等都應該秘密宣判了,詳情待查。(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張桂香被非法冤判三年,上訴至長春市中院,已立案,案件號2021吉01刑中576,承辦法官萬明元(女,1984),17643108136,0431-88558649.現在是刑事庭二庭審判員。

承辦法官萬明元,現在是刑事庭二庭審判員。律師和家屬遞交手續,申請閱卷、會見、辯護,法官提出無理要求,阻撓律師與親人辯護受阻撓。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律師會見後告訴家屬,二審判決書已經被送到她手裡了,上面寫的是“維持原判”。

目前家屬正在繼續進行控告、申訴,維護自己親人的合法權益。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張桂香家屬接到自稱吉林省女子監獄的電話,說在二月十日,長春第四看守所已將張桂香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現在正在隔離期,隔離期間十四天,現在家屬可以存錢。家屬詢問會見時間,通知人員表示都會有人安排,具體的他不清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早上八點三十分,長春市被冤判三年的法輪功學員張桂香,走出非法關押她的吉林省女子監獄的大門。前來接她的警察(應該是春城大街派出所)要求她照相,並把她送到610那裡簽字。張桂香沒有配合。結果,張桂香本人及她的女兒於丹,以及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肖薇薇和莊明俠被非法扣押,現在還沒有回家。

張桂香原長春一汽經貿公司員工,早年身體非常差,患有乳腺癌、肌鞘炎、腰肌勞損,渾身都是病。修煉法輪功後,她一身的病不翼而飛。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她在家中被長春市綠園區春城大街派出所綁架、抄家,並被非法判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早上八點半,張桂香走出吉林省女子監獄的大門,卻被當地警察要求她照相、並到610那裡簽字,張桂香拒絕。結果,張桂香本人及前來接她的女兒於丹與朋友肖薇薇被警察非法扣押。

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張桂香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結束三年冤獄釋放後,被劫持。她的女兒被非法扣押24小時後,被放回。目前,張桂香也已都被放回。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迫害親屬綁架未遂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綁架/劫持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非法關押毒打/毆打關小號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拘留非法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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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附:部分迫害單位信息 長春市朝陽公安分局白菊路派出所 地址:長春市西安大路1759號(崇智胡同1176號的西北方向70米,建設街與崇智胡同交匯) 郵編:130061 電話:0431-88593140 所長:劉志堅 副所長:辛永航 教導員:王德勝 警長:崔朝斌 宴金昊(電話 18544305005) 李昊 綠園區分局春城大街派出所 地址:長春市創業大街188號 郵編:220100 電話:0431-87620110 0431-87635100 所長:崔瀟 副所長:朱巖 張鵬飛(張桂香的辦案警察)電話:15590550505 警號:107364 警長:楊諾奇 張天照 李雲龍 警察:彭冠華 宮英偉 楊百全 馬寧 輔警:門毅 (以下信息為明慧網上搜索的,可能有出入): 司馬毅凱 15904406437 張天昭 15904419380 唐武 15754360323 陳柄男 18643081873 李曉龍 18686527750 楊耕 15904406223 李盛紅 15904406515 張立軍 15104490708 仙保甲 15904406336 王俊陽 15754362120 龔占濤 15504307313 陳靜全 15904406430 周鐵山 15904403255 洪喜湖 13351508126 任傳軍 15904406509 畢民昌 15904406363 董金奎 15904406433 王利軍 15904403226 成寶石 13354304665 王嵐 15904406307 趙吉俠 5904401444 李賢熙 15904406504 附相關信息: 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77號 郵編:130012 郭立慶 檢察長 0431-85303313 孫 宏 副檢察長 楊喜德 副檢察長 張 晶 副檢察長 17843120005 秦 晉 副檢察長 公訴科:科 長- 車永峰 17843120072 檢察部:檢察官- 劉 揚(女)0431-85887057(辦案人) 檢察院隋昊霖:0431——85887066、0431——85887077、17843120081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55號。郵編:130012。 院 長 劉春梅 0431-88559227 ,17643109189 副院長 陳鳳英 17643109111 副院長 董 艷 17643109000 副院長 包曉勇 17643109199 副院長兼執行局長 高 源 13251740603 庭 長 陳曉靜 0431-88558278 , 13844197778 ,17643109068 庭 長 閆 欣 0431-88559341 ,17643109107 庭 長 王貴甫 0431-88559346 ,15904412675 庭 長 張 丹 0431-88559303,17643109078 庭 長 趙若愚 0431-88559210 ,18604450313 法 官 曲 棟 0431-88559231 ,13596166414 ,17643109105(主審法官) 法 官 王亞南 0431-88559354 法 官 姜 輝 0431-88559354 ,0431-88559352 迫害大法弟子張桂香的辦案人員畢姓聯系電話:15904406363 綠園區春城派出所 43187620110 43187635100,現在所長盧雲15904406189 43187633860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創業大街187號 郵政編碼:13006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省女子監獄(黑嘴子監獄)吉林省女子監獄:<br>地址:長春寬城區蘭家鎮郭家村,郵編130114<br>通信:吉林省長春市1048信箱,郵編130114<br>十監區:徐香英、胡晶<br>八監區:趙蘭雲、董作珍、楊香華<br>吉林省女子監獄<br>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郭家村富盈路<br>郵編:130114<br>監獄長:安彤宇 043185375001<br>魏副監獄長 043185375006<br>其他副監獄長043185375004 043185375005<br>獄政科長 曹紅 043181234733<br>獄政科內勤 043185375022<br>獄政科 043185375021<br>監獄紀檢 043185375053<br>八監區長 錢偉 043185375045 043185375098<br>八監區監區長:錢偉(女)18504301922<br>八監區改造監區長:高陽電話:18504302264<br>主管獄警:苑婷婷<br>八監區3樓管教室:0431-85375089 4樓管教室:85375098<br>八監區1樓管教室(嚴管):85375107<br>監捨2號樓<br>3樓:85375048 4樓:85375049 (這是在監捨裡的電話是監獄裡有通知都打的電話,刑事犯每天都能接聽,她們聽後也會講)<p>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郭家村富盈路<br>郵編:130114<br>監獄長:安彤宇 043185375001<br>魏副監獄長 043185375006<br>其它副監獄長043185375004 043185375005<br>獄政科長 曹紅 043181234733<br>獄政科內勤 043185375022<br>獄政科 043185375021<br>監獄紀檢 043185375053<br>八監區長大隊長 錢偉(女)043185375045、043185375098、18504301922<br>八監區副監區長副隊長高陽:18504302264<br>八監區副監區長副隊長陳熙<br>主管獄警:苑婷婷<br>八監區3樓管教室:0431-85375089 4樓管教室:85375098<br>八監區1樓管教室(嚴管):85375107<br>監捨2號樓3樓:85375048 4樓:85375049 (這是在監捨裡的電話是監獄裡有通知都打的電話,刑事犯每天都能接聽,她們聽後也會講)<br>吉林省監獄管理局<br>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會展大街1666號<br>郵編:130033<br>咨詢電話:0431-88047961<br>監督電話:0431-82750576<br>接訪電話:0431-82750571<br>獄政管理處:0431-82750562<br>刑法執行處:0431-82750563、0431-82750574<br>信訪辦公室:0431-82750100<br>紀檢監察室:0431-82750557 : 王慶文陳東波
朝陽區法院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755號,郵編:130012<br>電話區號:0431,電話:88559260(內勤)、88559353(外線)、88559394、88559374 : 陳曉靜閆欣
長春市第二看守所(鐵西看守所)
朝陽市法院院長:方寶國,辦04213886001;18698786111
長春市中級法院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超達路3999號(芳草街與超達路交匯),郵編130028<br>黨組書記、代院長:程鳳義<br>常務副院長:肖德馗17643108102<br>副院長:侯海霞、尹彥久、李緗凡17643108888。<br>[刑一庭] 電話0431-88558647、88558645、88558651、88558640。<br>刑二庭:<br>庭長:石泉,三級高級法官15500066622<br>副庭長:鄭偉,四級高級法官0431-84634682、13166898017、0431-88558549、88558553、88558551。<br>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苟穗寧、邵坤。<br>審判員(一級法官):張唯春、梁福慶。<br>助審員(一級法官):臧萬成、李冬冬、齊東雷。<br>助審員(二級法官):張宇、何福、雷勇、李東鶴。<br>法官助理:范文浩、裴銘浩、龍娜、李昱霖、劉瑞寶。<br>書記員:杜科偉、常樂、禚凱麗、苗惠。 : 萬明元
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吉林省黑嘴子勞教所地址:長春黑嘴子 郵編:130000 <br>總機:0431-5384480<br>長春市南關區衛生材料廠的電話為:0431-4645683,4642204,<br>廠長的電話,廠長姓王,手機號:13089145665。<br>責任人:吉林省吉林監獄管理局省610負責人於德處長。 : 張靜
葦子溝拘留所長春市普陽街派出所警察王清華15568896033(經常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br>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 電話0431-82111310<br>警察:侯淑君(女科長)<br>長春市葦子溝強制隔離戒毒所 43189399139 43189630779
朝陽區檢察院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757號,郵編130012<br>參與非法批捕、公訴多名法輪功學員。<br>[批捕科]王勇舉0431-85887044<br>[公訴科]辦案人:呂金明0431-85887059 17843120037<br>案管:0431-85887053;85887056<br>書記:劉鳳泉 0431-- 85887011<br>檢察長:李憶農 17843120001<br>副檢察長:朱建民17843120003、孟憲堯17843120002、張晶17843120005、楊煬17843120006<br>黨組成員:焦熔、劉國夫、李宏光、車永峰、朱衛東、魏勇、龐曉峰<br>領導小組:崔艦  15043033033 17843120137、耿麗傑 17843120150<br>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宋英  13354304269<p>公訴科科長 車永峰17843120072<br>周曉楓 17843120075<br>林海峰 17843120115<br>張瀟 17843120035<br>呂金明 17843120037<br>案管 0431-85838205 85887056 85887053<br>
春城大街派出所戶籍警察周鐵成手機號15568896147。<p>此次參與敲門騷擾的有片警周鐵成(15568896147),周鐵成還多次打電話騷擾多位法輪功學員。<p>李姓警察電話:15584301625
長春第四看守所(浩月大路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5日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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