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安菊
簡介:
譚安菊(Tan,Anju),
女 ,
44歲 ,
湖南中方縣文聯職員譚安菊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中共人員迫害,曾於2003年到2005年被關押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期間遭毒打折磨。 1997年9月初,譚安菊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單位領導文聯副部長寧關林與其丈夫鶴城區宣傳部副部長(專管宣傳、新聞)施壓逼她交了一本《轉法輪》(法輪功學員經常學習並對照實修的法輪大法著作)。 1999年9月23日左右,譚安菊和同修上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脅持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非法拘留。之後,警察把大法弟子們轉到豐台體育館。當時豐台體育館大概有幾萬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在那裡。在那兒不准譚安菊們上廁所,晚上11點多鐘又把大法弟子們轉到石景山看守所。譚安菊被那裡一個高大的男惡警拳打腳踢,被關在號子裡7天被住地610 (中共設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丈夫接回當地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半個月。 2000年7月初,譚安菊再次上北京到天安門打橫幅,被便衣拖上車送到廣場派出所關押,後被駐北京辦事處接到辦事處關押一天,單位(中方縣宣傳部)文明辦主任張伶興用手銬把譚安菊和功友(姜雲球)銬在一起接回送到公安局政保科,在政保科辦公室被銬在一個石墩子上整整七天七夜,後被送到懷化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又被送到株洲白馬壟非法勞教二年。在勞教所裡被罰站軍姿、洗廁所,被強行洗腦和奴役勞動,不准與別人說話。 2001年6月湖南省白馬?勞教所以黃用良、趙桂保、依金娥、付軍、王連華、王煥興、龔產蓮為首的惡人成立了邪惡的“攻堅隊”,接連不斷的將關押在裡面的大法弟子分期分批送到“攻堅隊”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惡警們把堅定的大法弟子一批批送到“攻堅隊”,一批3人進行殘忍的迫害。惡警使用電棒打、電,手銬反銬懸空掛在窗戶上,指使犯人不擇手段的立樁、立腳尖,強迫大法弟子聽誹謗栽贓大法、謾罵師父的錄音、光盤碟,不許睡覺、不准上廁所,大小便全拉在褲裡。大法弟子只要開口勸善,就遭到拳打腳踢。 特別是首惡大隊長袁麗華、范印高長期指使犯人圍守在大法弟子身邊只能行惡而不能行善,誰善待了大法弟子立即進行加教處分下生產隊勞動,對於行惡的犯人時刻給予減教獎勵鼓勵它們。它們還二天一小會,三天一大會查訪詢問利用犯人與犯人之間互相監督檢舉,逼迫犯人對大法弟子犯罪。 2002年1月份回家,單位給譚安菊記大過處分,工資從2000年7月到2002年3月停發,譚安菊每個月工資是1700多元人民幣,就按1700元算,應給工資35700百元。同年丈夫也被迫內退,不讓上班。610、公安政保科劉小平等人向丈夫勒索二千元錢,說是保證金。 2002年3月7日,譚安菊恢復上班,同年6月20日左右,中方縣610主任李來安和一個瘦高男人,兩人把譚安菊從宣傳部辦公室叫到三樓辦公室關押一天,他們不准譚安菊打電話。同年9月28日晚12點多鐘(也就是29日凌晨),610 、公安局,十幾人到譚安菊家綁架她。連夜把譚安菊送到懷化收遣站關到禁閉室8天8夜,食水不給進。同時有法輪功學員姜雲球, 張敏和譚安菊被在那裡被非法關了50多天。 2003年農歷正月十七左右上午9點多,中方縣610、 公安局政保科劉小平、 李衛東、李政委、610辦楊長枸、雷建華等十多個人來到譚安菊辦公室,劉小平當場把譚安菊的包(包內有幾百塊現金)搶爛,把包裡的《轉法輪》搶走。楊長枸、雷建華等人把譚安菊送到公安局政保科。在政保科有楊長枸、雷建華、李衛東等5、6個人搶譚安菊身上帶的法輪章。後來被送到懷化收遣站非法關押(當天他們到譚安菊家,搶走6本《轉法輪》、還有《大圓滿法》、6本煉功帶和一些資料)。4月28(也可能是29日)日上午8點多鐘,懷化市610楊某某和中方縣610一位女人,把譚安菊從收遣站接到中方縣招待所一樓關一天。有一個男人、大概有1米70多厘米的身高,他踢譚安菊,打譚安菊的臉,把譚安菊眼睛打紅,臉也打紅腫。於同年5月初又把譚安菊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二年半,當時正是“薩斯”期間。是劉小平、李衛東、司機小馬三人把譚安菊送到白馬壟勞教所。當時白馬壟勞教所大門口有值班人員說沒有任何手續,不收,劉小平說人帶來就不帶回去。 在勞教所裡惡警把譚安菊關嚴管,每天有5、6人強行給譚安菊打針。譚安菊一人關在房間裡,上廁所、洗澡、吃飯,時時有人跟監。後來被下到三大隊。 在三大隊,大隊長陳冬霞和惡警郭青元把譚安菊上了四、五次嚴管隊,吸毒人強行叫譚安菊戴標牌,還把譚安菊反銬在鋼絲床頭下,不能站、腳尖著地,從下午5點多鐘到第二天上午8點多鐘,大概是十幾個小時。不能站,也不能動,不讓上廁所,強行轉化。 2004年9月份白馬壟勞教所搞了一次大的行動,把每個人關在十幾平方米內,犯人排班監視大法弟子們,每班兩三個犯人看管,強行洗腦。腳尖著地,不准穿鞋,站軍姿,腳站腫,惡人還用釘子釘腳後跟;用縫衣服的針扎腳肚;拳腳相加;還用書打。眼睛擦風油精。吸毒人罵譚安菊。晚上不讓睡覺,強行叫譚安菊看電視,洗腦,飯吃不完吸毒犯叫譚安菊把飯往廁所裡倒。站的地方只有一塊瓷磚大小,不能動,動就打。站小方凳,要站四個腳(可想怎麼站)、不准穿鞋, 站不好就打。 2005年5月份,譚安菊回家。單位不給譚安菊一分錢工資,直到2006年7月才給譚安菊工資,總計42個月,按每月1700元算,至少應給71400元。這兩次非法迫害,邪黨人員非法剝奪譚安菊應得的工資收入107100多元。 2011年5月17日上午10點多鐘,突然來了十幾個人(未出示證件)說譚安菊還在看反動書,就把譚安菊手上的《明慧周刊》搶走,強行把譚安菊拖上車送到懷化市洗腦班,當時譚安菊丈夫不在店。這次到譚安菊店綁架她的有國保、610 雷建華 、公安局、文化局向金花、宣傳部部長趙某某、文聯羅佳俐等單位及個人。那天把譚安菊家店子翻的亂七、八糟,拿走了師父法像、十多本《轉法輪》和兩本《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還有兩個MP5和一些其它資料。並在洗腦班被迫害三天後回家。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毒打/毆打;
電刑;
銬在某處上;
嘴塞骯髒物品(如擦腳毛巾,臭襪子,衛生紙等);
不准上廁所;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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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白馬壟勞教所
:
黃用良,
趙桂保,
依金娥
中方縣610辦公室
:
楊長苟
白馬?勞教所
:
王連華,
王煥興,
龔產蓮,
袁麗華,
范印高,
付軍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11日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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