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生(王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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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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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海生(王海升)(Wang,Haisheng),
男 ,
44歲 ,
河北省保定市大法弟子。保定市印染廠職工。王海升見證老丈人夫妻因修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後才走進大法中修煉;通過修煉戒煙酒,頭暈和胃病的宿疾也都好了,也戒了煙酒。王海升以電話自動撥打語音的方式向周圍的民眾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及被迫害的真相。 王海升心懷感恩,選擇以自動撥打語音電話的方式向有緣人分享修煉者身心受益的美好並講清法輪大法被江氏集團利用中共邪黨枉法弄權迫害的真相,不讓邪惡蒙蔽良知參與迫害善良;當天滅中共時,希望盡量挽救有良知善念者不做邪惡的殉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自動撥打語音軟件打到唐縣白合鎮西赤村,村喇叭是用無線電話通過手機廣播的。這是村民們了解真相得救的機緣,卻被河北省安全廳處長郭富強召集村主任藺章恩,把此事構陷到保定市國保。在保定市國保大隊長劉文君與指導員王洪恩的授意下,唐縣國保大隊長張輝采用手機定位、秘密跟蹤等見不得人的手段,秘密跟蹤王海升半個多月。 郭富強把此事構陷到保定市國保,並成立項目組欲以插播定性構陷王海升。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下午5點多,王海升在去接下班妻子的路上,夫妻二人被跟蹤的北省保定市國保大隊長劉文君、指導員王洪恩主導下,被唐縣國保大隊教導員張輝與保定市南關大街派出所警察用石頭砸車綁架,導致王海升的左前額受傷,隨後被非法抄家。 當時是唐縣國保大隊指導員張輝、唐縣國保警察、保定市南關派出所所長及警察聯合綁架王海升的。 他們將王海升綁架到一派出所,銬在審訊椅子上,非法審訊,直到半夜十二點。一個姓劉的局長還說,把手銬勒緊點,還說不讓他上廁所,其他人隨聲附和著,說拉屎就拉到褲子裡吧。 直到第二天下午,王海升又被帶到一個公安局,才給了他一杯水喝,給了飯吃。然後,給他錄指紋、抽血。後來,又把王海升綁架到唐縣國保,國保一個人威脅說,如果王海升不說,就給他放在一個小屋子裡,吊起來打。 綁架了王海升後,十幾個身穿便裝的警察接著擅自闖到王海升租住的房屋裡,在家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搶走了四千元左右的現金(這是三個月的房租,和全家一個月的生活費)、銀行存折、電動三輪車、兩人的身份證、電腦兩台、手機、打印機一台及法輪大法書籍等。他們翻箱倒櫃,屋裡一片狼藉,正巧王海升的妻子王秀謙下班回家,還沒弄清怎麼回事,也被綁架了。家中只剩下孩子自己,不得已,孩子的叔叔把她接走了。 當時被搶劫的私有物品如下: 1、銀行存折:存有約9000-10000元; 2、戶口本及三人的身份證; 3、電腦2台、手機3部、打印機1台,及打印耗材和真相資料等; 4、法輪大法書籍及法輪功師父法像等,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家人去會見時,唐縣拘留所一位所長說必須有唐縣國保的同意,之後家人去找國保,唐縣國保大隊長說是保定市國保大隊有指令不讓會見,之後家屬又去順平拘留所會見王海生,順平拘留所的一警察說是唐縣國保不讓接見,也不讓打電話。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王海升夫妻二人已被綁架十天,王海生被非法羈押在保定市順平拘留所,王秀謙被非法關押在唐縣拘留所,在妻子王秀謙在唐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釋放,身心受到傷害。王海升非法關押在順平拘留所,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轉到唐縣看守所。在這期間警察沒有給家屬任何手續。家人為王海升聘請了保定的律師。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保定律師來到唐縣看守所,拿著准備好的會見手續,依法要求會見當事人。而唐縣國保大隊指導員張輝、保定國保大隊長劉文君知法犯法,無視法律,百般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不得已,農歷新年過後,家人又給王海升聘請了北京律師。 唐縣國保大隊教導員張輝為了達到迫害王海升的目的,在王海升行政拘留階段阻撓家人正常的接見權利,被構陷案轉入刑事拘留階段,又以向上請示的借口拖延時間,故意拖過年前不讓律師會見。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北京律師到唐縣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王海升,看守所還是讓找辦案人員張輝。無奈,北京律師立刻到唐縣檢察院去控告張輝的違法行為,並到唐縣公安局信訪辦、法制科及督察紀檢去投訴,歷經一天時間的交涉,在當天下午五點多鐘,天將近黑了,律師才見到了當事人。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律師向唐縣國保大隊指導員張輝遞交律師委托手續,並依法要求閱卷,了解案情。國保張輝竟要求律師開具“不修煉法輪功”的證明才同意介紹案情,律師說,你這是違法行為。張輝說:法律是法律,這是我們上面的規定。律師要求他給上面打電話,劉文君在電話裡說是有這規定。 得到上面的人撐腰後,張輝更加囂張,對律師說:我不承認你是律師。律師忍無可忍,說:我按法律依法辦事,你不承認我是律師,我也不承認你是國保。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構陷王海升的材料,由唐縣檢察院批捕科上交到保定市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目前,保定市檢察院還未出結果。 王海升的岳父依法控告始作俑者──保定市國保大隊長劉文君與指導員王洪恩(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唐縣檢察院將王海升非法起訴到唐縣法院。七月四日上午九點,河北唐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海升非法庭審。唐縣法院工作人員只給三個旁聽證,只有王海升的妻子、父母進去。其他的親朋好友只能在大門外等待,工作人員面對公開庭審的質疑表示只開放給防范辦的人員旁聽,卻提不出執法依據,就是不讓王海升的親友們進去旁聽。 公訴人以「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由構陷王海升入罪,王海升的律師表示:「王海升宣傳法輪功,沒利用甚麼組織,且宣傳自己的信仰符合憲法第三十六條信仰自由,再者,破壞法律實施是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哪一個法規?破壞法律實施的只能是一個政府、或有權勢的人,本案當事人只是一個普通的工人,能破壞法律實施嗎?」 公訴人又以證人藺章恩的證詞說,村喇叭兩次播放法輪功的內容,是重大的插播事件,影響惡劣。律師表示:證人藺章恩說村喇叭的播放權限只有藺章恩、馬保會等五名村干部,本案當事人王海升並無插播權限,說播放法輪功的內容造成惡劣影響,是何影響?有證人嗎? 當公訴人拿出所謂證據光盤錄音時,播放的內容都是教人積德行善、如何躲避天災人禍,講了貴州藏字石的事實,還講了印度八十多個學校學生學煉法輪功的故事。雖然都沒讓聽完,在座的人都在靜靜的聽真相。一直持續了大約十分鐘。 律師最後說,辦案機關人員違反法律程序,王海升沒有觸犯任何一條法律、法規,應無罪釋放。法官並未於現場做出判決,宣布休庭。 正告公檢法人員莫以工作為借口,麻木隨從行惡。名利短暫,天理永存!望自珍重!法輪功學員無論采用何種方式講真相,都是在憲法的保護之內,沒有觸犯任何一條法律,都是在挽救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世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唐縣法院非法開庭。唐縣法院以證據不足退卷給檢察院。本該無罪釋放王海升,但是在項目組的高壓下,唐縣國保進行所謂的補充偵查後再次將案件遞交法院,唐縣法院於九月十四日再次非法開庭審理。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王海升被構陷的案卷已送到保定中院刑二庭(承審法官:齊金謙,辦公電話:3103108)。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關押將近一年的保定市法輪功學員王海升,被保定市唐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並處罰金二萬元。目前王海升已向保定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上訴中院後,維持原判。) 郭富強等相關公檢法人員為了向邪黨邀功,把一個好人打入了冤獄,王海升及他的家族因此承受的一切苦難,他們這些人都得償還。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王海升上訴到保定市中級法院,現已立案。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保定市中級法院二審終結,維持非法原判。 被非法關押在唐山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王海升。(二零二四年三月)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抽血;
非法拘留;
迫害親屬;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違反庭審程序;
電話監控;
監視/跟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惡人舉報;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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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40568.html#171623476
相關單位及個人:
【保定市國保大隊】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號
值班室 0312-3226779
大隊長 劉文君 13333121616
教導員 王洪恩 13333120869
國保人員:孫力
【保定市南關派出所】
地址:保定市蓮池區利民街366號
副所長:孫李萌 15930767799
偵查人員:柳林、孫李萌
【唐縣公安局】
地址:唐縣光明路66號
副局長 陳建偉(管國保)15203225899
[國保]
隊長 張輝(此案辦案人)13731668788
偵查人員:孫雷
【唐縣看守所】
地址:唐縣仁厚鎮向陽北街
所長 王樹興13903326619
【唐縣法院】
地址:唐縣光明路34號 郵編:072350,公開電話:0312-6420327。
電話:0312-6420466、0312-6420361。
主審法官:趙衛平 電話 15933468338
院長:張記永 王衛東
副院長:孫木欒(電話:13803123161)、王東。
劉傑 13613224700
韓文龍 13722211066
郭世敏 13582255271
柴永開 15130254321
田恩儒 13603225242
薛華 13513135307
孫鐵軍 13931248907
余茂林 13582238880
段洪江 15194798739
苑帥 15833327603
劉繼旺 15127209079
[各室電話]
政治處 0312-6420361
辦公室 0312-6420466
研究室 0312-6420586
立案庭 0312-6420952
法警大隊0312-6420950
刑事一庭03126420911
刑事二庭03126420912
行政庭 03126420957
信訪辦 031264202291
法院部份工作人員電話:15033708788,13722295575,13603322516,13703831016,15933576768,13930279800,13833215970,13171673936,13180238858,15830278867。
【唐縣檢察院】
地址:唐縣中山北大街5號,郵編:072350
黨委書記:張德新 電話 13513286079
黨委副書記:王建東 電話 13903328778
副檢察長:趙成合 電話 15933921888
副檢察長:張惠先 電話 18631200108
黨委成員:吳俊麗 電話 13833257999、李曉樂 電話 13931362718、李志恆 電話 13230250000、馬顏菊 電話 13933295199。
[公訴科]
科長 李忠 0312-6429730
公訴人:周依飛 15930292974
[批捕科]
科長 臧玲麗13931691881
副科長 姓王13373326241
[控申科]
電話:0312-649737
[案管科]
張科長 03126419762 13582219555 15176382780
[咨詢科]
王科長 13733360038 17703129538
[考察組]
電話:13503367206
組長:賈紅雨(市紀委副書記)
組長:馬增鎧 電話 13831208601
副組長:王素霞
市委組織部舉報電話:12380
【曲陽縣公安局羊平派出所】王會權、馬信
【蠡縣郭丹鎮派出所】劉鍋輝、王艷曉
【唐縣公安局百合派出所】劉賀、臧磊
【滿城區公安局於家莊派出所】閆文明、要洪發
【容城縣國保大隊】王衛東、郭立軍、鄧衛軍
【江城派出所】許洪祥、呂亞寧
【高碑店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韓建海、苗雨歡
【淶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沙博娟、賈琳
【定興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張曉暉、張利強、李俊嶺
【阜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范振華、李永進
【安新縣公安局蘆莊派出所】李浩鵬
【蓮池區國保大隊】汪永起、崔慶陣
【徐水區公安局】李聯和 崔璨
【清苑區公安局】臧旭光 呂秋冬、趙艷輝、崔朝陽、臧旭光
【雄縣公安局】郭軍子
【蠡縣留史派出所】劉仁
【順平縣浦上派出所】劉曉峰、冀亮
【順平縣國保大隊】張勝利、左志鳴
責任單位及惡人:
江城鄉派出所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保定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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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恩,
劉文軍
雄縣公安局
阜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徐水區公安局
河北省安全廳
:
郭富強
唐縣國保大隊
:
張輝
保定市中級法院
清苑縣公安局
唐山監獄
唐縣看守所
容城縣公安局
淶水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保定市國保大隊
滿城縣於家莊鄉派出所
定興縣國保大隊
留史派出所
順平縣公安局
順平縣拘留所
蠡縣郭丹鎮派出所
南關大街派出所
唐縣檢察院
唐縣法院
曲陽縣公安局羊平派出所
唐縣公安局百合派出所
高碑店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安新縣公安局蘆莊派出所
蓮池區公安分局
順平縣浦上派出所
唐縣白合鎮西赤村
:
藺章恩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1日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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