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英武
簡介:
趙英武(Zhao,Yingwu),
男 ,
年齡未知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去北京向政府說明他通過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警察一警棍打到他臉,他失去知覺幾乎暈倒。在前門派出所,警察將他雙手背在後面銬著,蹲在地上,一警察用腳踩他手上的銬鏈,踩了很長時間,使他雙手麻木、失去知覺。後來又把他拽到外面反銬在鐵柱子上,扒開衣服,脫下褲子凍;還用電棍在他肚子上、嘴唇上來回電,他失去知覺。從下午一直凍到夜裡。後被劫持到看守所。 後來他被靈璧縣朝陽鎮派出所所長張勀等押回當地,在派出所關了兩天後,被劫持到靈璧縣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裴超默許下。殺人犯聞傑等五、六個人把他衣服扒光,將他打暈倒,他右胸第二肋骨被打骨折,鑽心地痛。因身上有傷,走路不穩,在裡面暈倒過。獄警說去醫院檢查,給他戴上手銬、腳鐐,因太重了他動不了,兩個獄警拎他上車,上醫院也沒做身體檢查,只抽了一大針管血和尿化驗就回來了。裴超勒索他父母一百元錢,說是醫藥費。然後看守所獄醫給的不知啥藥,逼迫他吃,他吃後心裡發抖,口唇冰涼,好像要抽了一樣心裡難受。裡面的犯人過後告訴他:你用藥後口唇青紫,臉不是顏色。 二零零一年六月,他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南湖勞教所,他遭到「轉化」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中隊隊長張某強迫他學「太極拳」,他不學,就強迫他在操場上跑圈,還不准停,不停地跑,累的腿都抬不起來,後來又下起了小雨,衣服淋濕了,也不准進屋。 他還被迫做奴工,到窯廠搬磚裝車,他手食指和中指磨破後感染,上行到手、小臂都腫,整個右臂活動困難,持續半個多月。 他出獄回到父母家,才知道派出所所長張勀曾帶幾個人闖到他家非法抄家,說他煉法輪功是他家祖上的房子有問題,要把他房子扒掉,他父親為此事跑了好幾趟派出所,最後被所長騙去五百多塊錢。 他被非法勞教期間,每到過年過節,父母就抱頭痛哭。妻子沒有生活來源,只靠姊妹們接濟;派出所、村干部不斷到家中騷擾。二零零五年三月,妻子再也承受不住痛苦的壓力,被迫與他離婚。 他離婚後身無分文,只能找一些低工資的活,一個月只有幾百塊錢,只能租簡陋房屋,一到冬天,炕面跟冰一樣涼,無法睡覺,只得坐那燒火直到深夜,天天如此。至今他已搬了十三次家。 趙英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銬在某處上;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電擊;
勒索錢財;
強行施藥;
非法勞教;
體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湖勞教所
靈璧縣朝陽鎮派出所
:
張勀
靈璧縣看守所
:
裴超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27日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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