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婷
簡介:
李崇婷(Li,Chongting),
女 ,
43歲 ,
遼寧省營口市李法輪功學員,是一位會計人員。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十二天後,被單位擔保後釋放。 二零零一年三月,伊通縣看守所所長鄭德志連踢帶打,把李崇婷打倒在地,在後背踩踏,給她戴了二十多斤腳鐐,讓獄警王雪、呂力逼走圈折磨,逼寫“三書”,腳鐐腳脖子刻進很深溝痕,鮮血染紅了襪子、褲角,至今疤痕累累。 被伊通縣公安局政保科長黃乃泉、法制科長張英波他們勒索了一萬多元(沒收據),李崇婷才被家屬接出來。政法委書記岳長傑後來又將李崇婷關進了洗腦班逼寫“三書”,“六一零”的王岐也刁難不放人,結果家屬又給了岳長傑兩千元、給王岐安排的飯才算罷休。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被送到蓋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轉到拘留所,共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九月,遼寧營口開發區王洪奎帶兩人以收取閉路電視費為由將門騙開。被綁架到區公安分局,威脅如果不拿出一萬元,就把送拘留所。無奈之下,丈夫借了九千元錢交給了王洪奎,才將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李崇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營口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況
責任單位及惡人:
鱍魚圈公安局
:
王洪魁
伊通縣公安局
:
黃乃權,
張英波
伊通縣看守所
:
鄭德志
伊通縣610
:
王岐
伊通縣政法委
:
岳長傑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11日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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