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憲光
孟憲光和蘇曉華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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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孟憲光(Meng,Xianguang),
男 ,
52歲 ,
遼寧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沈陽某中學教師。二零零一年八月,孟憲光被沈陽市皇姑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後被皇姑區法院枉判四年,被劫持到沈陽市大北監獄(沈陽第二監獄)迫害。二零零二年,孟憲光在沈陽張士教養院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三年十月以前,在沈陽大北監獄遭關禁閉時間達到4個半月,禁閉室:不足4平方米,終日不見陽光。被關在禁閉室裡,不許刷牙、洗臉、洗手、洗澡、換洗衣服,每天連續16小時坐在地上,必須保持兩腿伸直,把手放在腿上。不准活動,睡覺在地板上。吃飯用手抓,每天兩頓飯,每頓飯只有一個窩頭、一勺玉米面粥、幾根鹹菜。大小便都在禁閉室裡。如有不從,就會遭到獄警、雜役(在押刑事犯人)的打罵,被電棍電擊、戴手銬腳、上刑具(吊起來、四肢用鐵繩抻起來等)。在禁閉室裡被關押半個月後,人就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了。 一般,監獄禁閉是7-15天,但是,法輪功學員被無限期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孟憲光因煉功,從十月十四日至一月五日被關禁閉共84天。 犯人趙成會掐孟憲光的睪丸,在迫害大法弟子中凶狠、殘忍,不但沒受過任何處分,反而還被評為“省勞動改造積極分子”,只此一項就可以減半年的刑。 二零零五年八月,孟憲光冤獄期滿被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沈陽市和平區南湖派出所副所長趙廣成在遼寧展覽館附近緊緊拉住一位發放真相期刊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孟憲光與蘇曉華夫婦對趙某勸善,趙廣成不聽,並掏出了手槍指向了這些手無寸鐵、無任何攻擊行為的法輪功學員,當空鳴槍,隨後在大庭廣眾之下,綁架了孟憲光和蘇曉華。 當時趙廣成和五、六個城管,將孟憲光打傷,把他打得眼睛充血,面頰高度腫脹,口腔出血……這群人打傷孟憲光並將其抬上城管的車,隨即把兩人劫持到南湖派出所。趙廣成在瘋狂抓人時用力過猛,使得自己腰脫復發。 孟憲光與蘇曉華夫婦被非法送進南湖派出所。當時有兩位警員在那裡嘀咕寫什麼罪名(這二位當時並不在綁架現場),一個說:“寫上他襲警…”就這樣給被他們打傷的法輪功學員扣了個“襲警”頭銜。 目前孟憲光仍然被非法關押,“理由”是他之前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判刑迫害過,屬於“累犯”。蘇曉華於四月二十九日晚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四月孟憲光被沈陽市和平區檢察院構陷,被非法判三年六個月,審判長為王林。孟憲光已經上訴,依舊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和平區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孟憲光被劫持到遼寧本溪監獄繼續迫害;曾連續三十七小時被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四月,遼寧省監管局搞“認罪服法”行動(遼寧省政法委統一部署),要求所有在押人員,不管是有罪的還是被冤判的,不管是上訴的申訴的,一律被強制要求寫認罪服法書。孟憲光認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罪,堅決不寫。 在獄警指使下,孟憲光被犯人楊忠華叫到一個沒人住的監捨裡(裡面有監控),把他踹倒後,又用拳擊打他的頭部和胸部,一直被打到牆角。楊忠華用腳踹他頭部、胸部,又用腳踢他的大腿,孟憲光被踢得站立不穩。楊忠華持續打了二十多分鐘,直到打累了才收手讓孟憲光走。孟憲光被打得一瘸一拐、很吃力地扶著牆走回監捨。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本溪監獄為“轉化”孟憲光,強制把他從八監區轉到六監區。當天下午,六監區獄警隊長陳耿(後來調到八監區)指使犯人史德君、姜天術、郭永程等,把孟憲光弄到一間屋裡,用塑料袋套頭,用襪子堵住嘴,把他的胳膊、腿都用透明膠帶纏在椅子上,獄警劉明浩撕開孟憲光衣服,往頭上澆涼水並毒打他,邊打邊說:你不是煉嗎,讓你煉!六監區一分隊隊長劉斯桐拿起一根電棍電擊,直到電棍沒電;劉斯桐還搧他嘴巴子、擊打他的頭部、前胸等部位。 打完之後,孟憲光被弄回到原來的屋子裡。犯人們扒掉他穿的衣服、鞋子,把他綁在窗戶旁的凳子上,敞開窗戶;兩個犯人一班,兩小時一換,輪換看管孟憲光,不許他睡覺,不許他閉眼睛。 晚上七點左右,孟憲光被幾個犯人弄到另一間屋裡。在這間屋裡,法輪功學員陳秀被綁在一把椅子上。陳耿指使兩個犯人抻住孟憲光的兩臂;陳耿掄起一根用透明膠帶纏好的粗約4厘米PPR塑料管(建築用的水管)擊打孟憲光的後背,一口氣打了二十多下。接著,劉斯桐也掄起這根塑料管子,擊打了半個多小時;直到打累了才停手。劉斯桐歇了一會兒,掄起這根塑料管子又擊打陳秀的後背。 打完之後,孟憲光被弄回到原來的屋子裡。犯人們扒掉他穿的衣服、鞋子,把他綁在窗戶旁的凳子上,敞開窗戶;兩個犯人一班,兩小時一換,輪換看管孟憲光,不許他睡覺,不許他閉眼睛。 第二天早八點,陳耿又指使犯人石健拿著電線的一端,把裸露的電線頭觸到孟憲光的身上,陳耿把電棍觸到電線另一端裸露的電線頭上,通過電線傳導電擊孟憲光;石健把裸露的電線頭觸到孟憲光的陰部,邊電邊說:讓你斷子絕孫。孟憲光被電得渾身劇烈抽搐;而石健等卻在孟憲光痛苦的抽搐中哈哈大笑,以此取樂。 下午兩點多,又進來三個獄警隊長:郎鵬程、劉明浩、張芝玉,他們拿著兩本書,用膠帶把書纏在孟憲光兩條大腿上,其中兩人各拿一米多長的塑料管子,同時隔著書往孟憲光腿上擊打(這樣擊打造成內傷外表又看不出來);孟憲光被三個獄警隊長輪番打了二個多小時;直到打不動了,才把書拿掉;三人再用塑料管子直接擊打大、小腿,然後再用手搓,使腿上的肉和骨頭分離。孟憲光被折磨得呼吸困難、精神恍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本溪溪湖監獄對孟憲光、陳秀等法輪功學員長達三天電擊折磨,致使他們遍體鱗傷、無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遼寧本溪監獄六監區是最邪惡的監區,以監區長王勇,五十多歲,警察陳賡,劉斯同為首,利用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 警察劉斯同在二零一五年“攻堅戰”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陳秀,法輪功學員孟憲光,犯人在門口放風,警察劉斯同在室內毆打,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陳秀和孟憲光,法輪功學員陳秀剛剛到本溪監獄煉功,被警察劉斯同電棍電擊迫害,干奴工活經常挑毛病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陳秀被獄警指使的犯人石健用鞋底搓陳秀前胸,陳秀前胸被迫害成黑紫色。 本溪監獄已從火連寨遷至牛心台。監獄設有生活監區、一監區、二監區、三監區、六監區、七監區、八監區。每監區人數從原來的50-60人減到40多人。每天早上6點起床,6點30半吃早飯,7點出工,中午11點吃午飯,晚7點收工。有時趕任務會加班,星期天也不能休息。六監區加工噸袋、包裝袋,七、八監區加工服裝。這裡的奴工活很累手,多數人手指甲磨破了,手上有傷,加工的塑料編織袋對皮膚有傷害,完不成生產任務就會被獄警毆打、打耳光、電棍電,有時拳腳相加。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一點多,家住遼寧沈陽市沈河區大南街怡靜園社區的法輪功學員孟憲光、蘇曉華夫婦在家中被沈陽國保警察綁架,家被抄。孟憲光被非法關押在沈河區公安分局大南派出所,蘇曉華被非法關押地點不詳。 孟憲光已經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回到家中。蘇曉華仍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區造化鄉),已經絕食六天,親屬十分擔憂。
迫害類型:
性侵害(包括男性);
非法關押;
關禁閉;
坐板;
關小號;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電擊;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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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北監獄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沈陽張士教養院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沈陽市沈河區大南派出所: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大南街188-1號,郵編110015
電話:024-24812008 、 024-24811852
所長張寶林、教導員李國福、片警王一明 18640300630
遼寧省本溪監獄:
新址: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牛心台紅臉村,郵編117009
六監區二把手是張景瑞
獄警:王俊峰
小號獄警:王洪
責任單位及惡人:
張士教養院
沈陽第二監獄
:
趙成會
和平區法院
:
王琳
三好街派出所
溪湖監獄(火連寨監獄)
:
陳耿
和平區南湖派出所
:
趙廣成
和平區看守所
本溪監獄
:
劉斯同,
郎鵬程,
劉明浩,
張芝玉,
王勇
皇姑區法院
沉河區大南派出所
和平區檢察院
皇姑區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6日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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