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益民
簡介:
任益民(Ren,Yimin),
男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張范鄉華莊村法輪功學員。山東棗莊法輪功學員任益民開車帶家人六口去附近村莊粘貼真相展板,遭人惡告,當地派出所調出監控發現任益民的車牌號,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棗莊市中公安分局伙同永安派出所、衡山派出所和武警分別到任益民的工作地、其妻陳夫蘭的工作地、父母家、嫂子家、姐姐家非法抓人。任益民、陳夫蘭夫婦被非法關押至衡山派出所。 據悉,棗莊市永安鄉西山陰村村干部劉茂泉舉報法輪功學員粘貼真相展板、書寫真相標語。棗莊市永安派出所調取監控從車牌號中找到任益民及家人。 警察到任益民姐姐家,沒有找到其姐姐,就將任益民的姐夫非法抓捕到派出所。隨後任益民家被非法抄家,警察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師父法像、計算機主機等物品。 第二天姐夫被派出所放回,陳夫蘭被取保候審,家人被迫交5000元保證金。當天警察沒有找到任益民父母、嫂子。幾天後任益民父母回家,被張范派出所利用監控將兩人堵在任益民家中,隨後父母被非法帶到永安派出所,因年齡大被取保候審,家人被迫交6000元保證金。任益民的嫂子、姐姐至今被迫流離失所。 任益民家屬多次找到棗莊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桐和所有參與迫害人員講真相,善勸他們不要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為自己與家人三思而行。結果他們不聽勸阻執意將案件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初移交檢察院。 任益民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初被棗莊市中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檢察院批捕科已將案卷退回,棗莊市公安分局國保本應無罪釋放任益民,但是國保大隊孟勇、趙振傳、張桐等人仍非法關押任益民,企圖繼續構陷。 二零一七年九月底檢察院做出對任益民的父母撤訴的決定,將任益民、陳夫蘭非法構陷到棗莊市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棗莊市法院對任益民和陳夫蘭非法開庭。陳夫蘭在法庭上講述自己修煉後的體會,自陳真善忍是教人做好人,家人修煉後身心安泰,只為得到身體健康,沒有危害任何人。庭審中律師從人權、法律和道德方面講述法輪功是合法的,鄭重地指出公安機關在辦案時的違法行為,並且告訴公檢法人員執行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信仰自由受憲法明文保護,應立即釋放任益民先生。公訴人在舉證謬誤時,律師也當庭給予指正。公訴人在陳述案件時,照本宣科,聲音越來越小,近於沙啞,一直在不停地喝水。最後建議量刑三年以下。法官郭傑急速宣布庭審結束,六個法警粗魯地趕著旁聽人員離開法庭,任益民被強行帶走,陳夫蘭回家。 山東省棗莊市法輪功學員任益民被非法關押在棗莊市岳樓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已七個多月了。 庭審結束後,家屬又多次找到公檢法部門,他們互相推諉。國保張桐說:“放不放人得看他的認罪態度。”任益民沒有罪,信仰是合法的、無罪的何來認罪之說。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被非法關押的任益民、陳夫蘭夫婦遭非法判刑,當天上午九點,法官郭傑宣判,任益民被判九個月,罰款一萬元;陳夫蘭被非法判十個月,罰款一萬元。所有在任益民家中搜到的有關法輪功書籍被非法沒收。任益民當天回家,陳夫蘭在庭上被直接帶走,非法關押在岳樓看守所。家屬准備上訴。 ******************************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和憲法相抵觸。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屬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權。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其中第九十九項、第一百項明確廢止了以下兩個文件,即《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借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據現有的規定,迫害者也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台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被終身追責。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非法批捕;
非法審判;
迫害親屬;
手銬/腳鐐;
抄家;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惡人舉報;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交保證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罰款;
非法審訊;
違反庭審程序;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監視/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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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46263.html#17426233939
相關單位及個人:
法官郭傑 座機:0632-3123072 電話:13906321027
地址: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文化西路148號
郵編:277100
檢察官范愛民 座機0632-3012153 電話:13869446888
檢察官 王籐
地址: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光明大道S997號
郵編:277000
國保大隊主任張桐 電話17174887197
公訴二科科長: 韓幫浩 電話:13516322391
張范派出所:6324618110 6324618588 申所長:13969418987
棗莊市薛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 安增剛 13906324777
副大隊長 吳越 13869419891
副大隊長 張鋒 15806378668
副大隊長 張舒浩 15563201811
教導員 宋宜娟 13370993099
王艷梅 15006714121
陳輝 1386326800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棗莊市中區公安分局國保610辦公室
岳樓看守所
棗莊市月樓看守所
張范派出所
棗莊市公安分局
:
孟勇,
趙振傳,
張桐
恆山派出所
永安派出所
市中區檢察院
市中區人民法院
:
郭傑
永安鄉西山陰村
:
劉茂泉
衡山派出所
棗莊市中級法院
棗莊市檢察院
:
范愛民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31日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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