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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劍君

簡介:
梁劍君
(Liang,Jianjun), 男 , 53歲 , 廣東省韶關市法輪功學員。

梁劍君在樂昌市職業高級學校任教二十余年,任班主任八、九年,帶出的班級成績優秀。廣東韶關樂昌市政府、政法委、公安、610、國保、教育局指揮騷擾樂昌市法輪功學員,另外還有職中的法輪功學員梁劍君也被騷擾。這樣一個善良的人民教師卻因為信仰真、善、忍,被當地公安綁架投進看守所關押,當地610伙同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國保李偉忠、嚴某、韓某、吳某、政法委李某、610李某,闖到梁劍君的工作單位,強行押著梁讓他帶路回家。一進屋,沒有出示工作證,全部人沒穿工作服,也沒有出示搜查證,光天化日之下在梁劍君的家裡翻箱倒櫃。當日十一點三十分梁劍君被國保人員非法抓捕到國保,審訊到六點左右,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強行押進“樂昌三公裡”看守所拘留,國保利用梁的親屬及學校還有教育局,相關單位人員不斷地到梁劍君家,對梁劍君妻施壓,目地只有一個,就是想讓她去叫梁劍君放棄大法。梁劍君的小女兒說,他們都轉化不了我,怎麼可能轉化得了我的爸爸呢?其妻曹麗萍攜年幼的女兒奔走樂昌市公檢法、“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及相關部門,依法反映訴求,要求無罪釋放梁劍君。梁劍君被樂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曹麗萍因控告相關責任人執法犯法,遭樂昌市“610”、公檢法等部門打擊報復。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梁劍君的家屬去國保討說法,他們不讓家屬見梁劍君,也沒告訴梁現在何處,拘留了一兩天後才補了拘留單。610人員在梁口裡問不出任何消息,就誘騙梁的親屬逼迫梁妻,要查出家裡的《明慧周刊》都送給了誰,說出後,會對梁從寬處理。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構陷案被移交給檢察院,六月三十日,又由檢察院偵查科楊姓科長批捕,國保通知梁劍君妻子。七月一日上午九點去,拿批捕證,並要求她簽子,她堅決拒簽。樂昌職業高級學校資深教師梁劍君,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超過兩個月,據最新消息得知,梁現在看守所內被強迫做苦工,用有毒的材料加工做裝飾的假花。維權律師介入的這兩個月內,先後見梁六次。據從看守所出來的人講,此看守所一直以來強迫在押人每天長時間超負荷做奴工,每天吃的都是發黃發霉的米,逢上面的人來檢查時,此所就停工並把材料藏起來,那天的伙食就會多加幾塊肥肉。梁劍君老師被捕後,家中只剩下他的妻子和十歲的女兒。梁妻多次討公道,請求當地610頭目黃學斌、國保大隊長李偉忠放人。此二人讓曹女士出賣當地法輪功學員,或者讓她轉化自己的丈夫。有一次梁妻遇上黃學斌,要求黃放人,黃就恐嚇她,大意是不要跟他提法輪功,如果再提這幾個字就把梁妻抓起來,抓起來後再跟他講。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梁妻聘請律師,以求得法律援助。而樂昌教育局有關的人員不知受誰指使找到他妻子,要她辭退律師,還說:“只要辭退律師,政府就給她低保補助。”在她家周圍派人蹲坑,要查誰與她們家來往。當曹女士不配合他們時,就間接的放出風聲:再去梁家抄家,抓捕梁妻。在梁劍君老師被非法關押的這三個多月時間裡,當地執法者用卑鄙的手段恐嚇他的妻子曹女士。僅舉幾例:
在梁被捕不久,國保指使兩個大男人在凌晨一點左右,從圍牆跳進梁家院內,用高亮度的手電筒在院裡來回不停的照,時不時的把亮光射到臥室的窗戶上。然後曹女士聽到一男人說,沒意思。接著就又跳出了圍牆。
廣州律師來到當地了解梁的情況,有一回住在四星級國際華城酒店。曹女士會見律師後乘電梯下到18層時,電梯被停電,不久,電梯又啟動,下了幾層又卡住不走,母女倆連續兩次被困於黑麻麻的電梯內。當她倆好不容易下到一層時,只見一巡警在操控著電梯,見曹二人目視到他時轉身就走。
有次晚上,監視者看到曹女士留下女兒在家外出買東西,當曹離開後,一群人鬼鬼祟祟的就上前,又喊又叫的敲門,把裡面的小女孩嚇住了。經確認,那群人是居委會的人。
曹女士的住所被很多不明來路的人監視、跟蹤,自從梁被捕,住處下面停了很多小轎車,裡面還放著被子。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曹女士寫了一封給廣東省信訪辦的信《關於廣東省樂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偉忠警察濫用職權嚴重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檢舉信》,當時受到郵局經理阻攔拒絕郵寄,並私自當著主人的面翻閱了信件,後來曹到另一個郵局裡,才得以把信寄出。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曹女士攜女兒分別到樂昌維穩綜治辦610、政府信訪辦、公安局信訪辦遞檢舉信;當曹來到檢察院控告申訴科遞檢舉信,申訴科裡的一男職員把信傳給一個女職員劉小姐,劉打開檢舉信看後問到:裡面所寫大法書籍是怎麼回事?曹說法輪功是合法的,是佛法。緊接著劉就去打了個電話,打完電話回來就開始大發脾氣,揚言法輪功的信一律不受理,隨後把信推了出去給曹。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梁的案件已移交到檢察院訴訟科。梁妻多請了一位律師。目前有兩位律師介入。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一律師去檢察院翻閱了梁的案件,當日到看守所會見了梁本人。被關押在看守所超負荷用有毒的材料作假花的梁劍君,面目憔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公訴科科長丘偉京通知梁家屬,由於案情復雜,延遲十五天。並對梁妻說:請你們律師和家屬放心,我會秉公執法(大意)。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樂昌檢察院不顧家屬與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勸說,協同當地610,執意將梁劍君構陷到法院,盡管在這之前,檢察院公訴科科長丘偉京(女)接收了律師的不起訴意見書和法輪功學員寄的真相信,還承諾會“秉公執法”,但最終還是把按真、善、忍標准做好人的梁老師構陷到法院。法院定於十一月七日,上午9:00非法開庭。
法院跟梁妻子委托的律師說,十一月七日不許梁妻到法庭上旁聽。十月十九日,梁妻和律師進到法院,無意撞見刑庭長丘輝華,丘見到梁劍君妻子時,一聲不吭,有意回避。隨後,就把法院保安罵了一頓,意思是門衛沒有阻止梁妻到法院內。樂昌檢察院和法院一致都要求門衛不給梁妻入內。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這天上午九點,樂昌法院非法對資深教師梁劍君開庭。八點左右,法院門口就站滿了人,聲勢搞得挺大,把大路的四分之一填滿了。法院保安站在門口,讓大家抓緊時間安檢,並問每一個要安檢的人:“哪個單位派來的?”人群中有參與搶劫梁劍君家的國保隊長李偉忠,身穿便衣的警察嚴俊、韓震、吳志勇等,他們穿梭在法院門口。政法委610的黃學斌、李根泉、劉藍也到了現場。快到九點時,保安讓大家進去安檢,很大一部份人說:“我們只是過來轉一圈,不進去旁聽了。”原來他們只是派來轉悠,虛張聲勢,而真正進入法庭去旁聽只有二十幾人左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梁劍君的家屬到法院了解情況。刑庭庭長丘輝華避而不見。法院大廳保安幫家屬打了電話給丘輝華,沒讓說上幾句丘輝華就掛線。家屬只好在大廳裡等,約等了一個小時左右不見人,就直接上去四樓辦公室找丘輝華。丘輝華看到家屬,從自己的座位上蹦起來。家屬說公訴人都拿不出證據來,梁劍君並沒有違法。但丘輝華說他作不了主,是上面說了算。接著丘輝華示意讓同一辦公室的陪審員驅趕家屬。家屬無奈的下了樓。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教師梁劍君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家屬控告責任人。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梁家屬一行三人依次向政府紀檢委、維穩綜治信訪辦、檢察院控申科、法院信訪辦、公安局督查科五個單位控告參與綁架迫害梁劍君的責任人。以上幾個單位有的互相推諉。梁家屬來到政府紀檢委,辦公室一位先生開始客客氣氣的沏茶,一聽到是法輪功的事,馬上態度就變了,不分青紅皂白的說粗口。家屬來到綜治信訪辦後,工作人員客氣的告訴家屬,你控告的人是哪個單位就你去哪個單位裡的信訪辦反映情況。然後登記了梁妻反映的情況。家屬接著到了檢察院控申科,劉小姐讓家屬去找政法委,說這個事歸政法委管。梁家屬把控告信留在她的辦公室,後被裡面一男職員追出來塞回給梁妻。法院信訪辦韓志先生接收了梁妻遞交控告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偉忠非法入侵住宅,控告檢察院批捕科楊慧紅非法批捕,控告法院刑庭長丘輝華錯用法律,徇私枉法、濫用職權,故意制造冤假錯案,對梁劍君非法判刑。同時遞交了申訴狀。梁家屬去了公安局信訪辦,信訪辦工作人員的態度很好,向梁家屬了解情況後,說了一些自己的見解:其實抄家的人也不是李偉 忠一個人,而且也是聽上面的人安排下來的工作,不能抓住人沒穿工作服告人家啊,就算你告人家,頂多人家就是受個處分(大意)。家屬表示,其實並不是仇恨李偉忠,因為人是他帶頭抓的,誰抓的人誰負責。後來信訪辦工作人員讓家屬去公安局三樓督查科反應更詳細的情況。家屬到督查科說明來意後,裡面的工作人表示,法輪功是被國家定性了的,說什麼都沒用。家屬表示,雖然我不是很懂得法律,但最起碼有一點我是知道的,國家可沒有定性法輪功是×教,你是公安人員,更應該懂得法律。你們公安內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裡,根本沒有法輪功,你也可以查查,北京和廣州律師都從法律角度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而且法律上找不到一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人家不就是幾本書嘛,就把人判五年。梁劍君家屬最後把控告信送到當地610黃學斌妻子李小燕的單位“市政府幼兒園”,因為單位已經下班,家屬讓園裡門衛轉給李小姐,並附上紙條讓她轉給黃學斌。

二零一八年二月,家屬申冤,已向廣州、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投遞控告信,控告相關責任人,近日收到兩地妥投回執。當地“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頭目黃學斌對梁妻說:我跟你說話要特別小心啊,說不定明天又把我說的曝光到明慧網上(大意)。並向家屬揚言,要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家屬去韶關中級法院找副庭長戴磊,戴卻避而不見,並說:沒有這回事。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韶關市中級法院戴磊副庭長在看守所直接決定維持原判,連公開開庭都不敢,枉判梁劍君五年,罰金一萬。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將梁劍君秘密劫持到廣東從化鱉頭監獄迫害。三月廿四日,家人去看守所才知道。梁劍君被劫走,家人問為什麼不通知家屬,看守所的人說:不會通知的。

二零一八年三月廿四日,曹麗萍(梁劍君之妻)給被非法關押在樂昌三公裡看守所的梁劍君存錢,被三公裡人員告知人早已轉到廣東省從化鱉頭監獄。但該監獄卻查無此人。於是曹麗萍帶著十一歲的女兒到當地公檢法、看守所等單位再次逐個詢問,相關責任人均表示不清楚梁劍君下落。梁劍君失去音訊後,樂昌國保大隊長李偉忠已不在其位,而樂昌看守所所長黃忠輝則被調到國保當大隊長。(詳情待查)。在律師的追問下,廣東省樂昌市看守所才告訴律師,梁劍君在三月二十一日被轉到廣東省從化鱉頭監獄。看守所還向律師表示:梁在監獄裡面,如果一個月內不轉化,就不通知家屬。《監獄法》第20條明確規定,監獄收監後,應當通知家屬,通知書應當在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而此監獄卻知法犯法,無視法律,伙同樂昌市610(非法機構)、公安國保,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強行關押迫害無罪又無辜的優秀教師梁劍君。

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梁劍君與妻子曹麗萍被警察綁架,梁劍君現被關押在樂昌市看守所,曹麗萍現被關押在廣東韶關市看守所,當地公檢法正在編織所謂證據,欲對梁劍君夫婦進行司法迫害。

迫害類型:
騷擾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非法起訴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迫害親屬逼迫放棄信仰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非法勞教綁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關押非法批捕高強度超負荷勞動非法審訊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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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昌法院 : 李芳
樂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1月1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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