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繼花
簡介:
張繼花(Zhang,Jihua),
女 ,
52歲 ,
勃利縣法輪功學員。張繼花是勃利縣種羊場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八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張繼花在勃利縣種羊場一個法輪功學員家放法輪功真相碟,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十多天後,有人告訴她派出所要抓她。當時她家在縣城開飯店,被迫關閉離家出走。 張繼花走後,派出所的人來家沒抓到她,就把她丈夫(他未修煉法輪功)抓走了 派出所(先是元明派出所,後來是新華派出所)的人就恐嚇、逼著她丈夫領他們到她親屬家到處找她。 張繼花在外流離失所一年多,二零零三年初她回來,新華派出所警察把她給綁架了。親屬知道她被綁架後,很快找人把她營救出來,回家後,警察還多次到家騷擾,還給她照相,讓她簽字,按手印等。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七台河市和勃利縣公安局六一零、國安局和國保大隊及各派出所對勃利縣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晚上六點,突然七、八個警察闖進張繼花家,他們先非法搜查,搜到三十多張真相碟和大法書一套二十多本。然後把她拉到縣公安局六樓國保大隊。 兩個人審問張繼花,他們讓她踩師父法像,她不踩;讓她罵師父,她不罵,他就讓她抱著師父法像,讓她一直站著。她身體本來就虛弱,站了六個小時左右,她就休克了,一下子倒在地上。有人掐她人中,後又掐她下巴,又往她嘴裡灌水,她才一點點好了。 待到天亮,把張繼花送到縣看守所。關押了她一個月,非法勞教她一年,送到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傍晚,張繼花被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的,她在這裡被迫害了一年一個月零五天,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四大隊。 張繼花剛到戒毒勞教所,不讓睡覺,到後半夜二、三點以後,她被她們折磨的神智不清、精神崩潰時,違心地用邪悟的人替她寫了“轉化書”(她不會寫),否則不讓家人和她見面。 張繼花當時真是生不如死。勞教所還強迫她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給她們洗腦。她不配合勞教所寫東西、不唱歌、不背所訓、不戴隊徽、不穿隊服的;就不讓睡覺、不讓吃飯、罰站。 因張繼花不配合她們,有時不讓吃飯,罰站到夜裡十一、二點鐘,有時都站休克了。副隊長張玉蘇還惱羞成怒的對她破口大罵,強行要給她戴手銬。在戒毒勞教所還經常扒光她們衣服搜身;還經常扣押家人來信,嚴重侵犯人權。 有一次,張繼花看經文被獄警陸博雅發現,把她按在床上一、二個小時。最後以“襲警”的名義給她加期一個月零五天。 在勞教所還逼迫張繼花做奴役。每天定量、甚至加量,完不成就加班。每天早上六點鐘干活到晚六點鐘結束,有時加班到半夜十一、二點鐘,裝牙簽、疊報紙等。干這樣的活導致她身體過敏,最後身體虛弱,血壓非常高,整天頭暈,還得從一樓扛牙簽到四樓。 在勞教所,她身心受到嚴重迫害,家人身心也受到嚴重打擊和傷害。她有八十多歲父母,整天以淚洗面,丈夫多次受到恐嚇、騷擾。 從二零一七年四月份開始一直到「十九大」前,勃利縣新華派出所警察一共到張繼花家(或她兄弟媳婦的店)去了至少九次。 二零一七年七月份去趙淑琴、趙啟芹、許鳳、白玉和、張繼花家騷擾的是新華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九日左右的一天下午,在半個小時的時間,警察到她兄弟媳婦開的店,連去三次騷擾,沒見到張繼花。直到十九大召開前的兩、三天,警察在張繼花她兄弟媳婦的店見到張繼花為止。這天,兩個著裝小警察,一個有30多歲,一米八的大個;一個20多歲,是個小個子,來到張繼花兄弟媳婦的店。當時張繼花在店裡。警察自稱是新華派出所的,要找張繼花。張繼花說他們有啥事你們就說吧,我就是。警察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張繼花說:你沒有權力問這個問題,國家憲法規定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真善忍哪個都是好人,你們別干壞事了,不要再來了,你們干啥呀,一趟一趟這麼折騰,攪的誰家都不得安寧。警察要給張繼花錄像,張繼花不讓錄,說:你們錄像是侵犯人權,你們要錄咱們免談。一個警察關機了,趁張繼花不注意,另一個警察又偷著打開錄像。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二十四日,陳萬霞、張繼花、王永珍家人接到派出所電話騷擾,說要找本人。梁金花是街道人員上家敲門,孩子說梁金花在外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親屬;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上半年黑龍江勃利縣28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被騷擾
黑龍江市勃利縣至少156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52065.html#178502028
黑龍江勃利縣張繼花做好人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
路博雅,
張玉蘇
勃利縣公安局
七台河市公安分局
新華派出所
勃利縣元明派出所
勃利縣610
勃利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日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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