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李桂林

簡介:
李桂林
(Li,Guilin), 女 , 年齡未知 , 山西省陽泉五礦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貴石溝派出所伙同小河灘小區一行五人闖進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家,一人強行拍照,李桂林制止並說:「你不要亂拍,後果對你不好。」後就給他們講真相,其中一人說:「國家禁止的你就不要煉了。」李說:「哪一部法律規定不讓煉法輪功了,說法輪功是X教只是江澤民一人所為,江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因此才有二十一萬人控告江澤民,你們也要給自己留條後路,選擇好你們的未來。」聽完他們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上午 ,山西省陽泉礦區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坐火車去臨汾,在介休火車站經過安檢時,被車站警察攔住後,讓李桂林“配合”一下照個像。李桂林問:“怎麼了,違法了?”他們問李桂林做過什麼事,李桂林說:“我修煉法輪功,法輪功讓人做好人有錯嗎?”他們稱“違法了”。李桂林說:“哪一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了?”他們無語了,草草收場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和兒子一起乘坐太原去臨汾的動車去臨汾看姐姐,上車後乘警就過來問:“你叫什麼名字,把身份證拿出來看一看”。她說:“有什麼看的,我是合法公民,是我兒子堂堂正正在網上買的票,怎麼了?”看兒子拿著包,就讓兒子打開包說看看,兒子說:“票是我買的,怎麼了,你們這是要干什麼?”兒子很嚴厲的問他們,但他們還是非要打開包看了一下才走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上午11點左右,李桂林正在吃飯,突然有人敲門,開門後,看到是貴石溝派出所的王建軍和一個不認識的年輕警察。李桂林讓他們進門坐下,問他們有什麼事?他們說是宣傳電信詐騙的。

李桂林說:“我也不會玩手機,也沒有錢,騙什麼?你們是家家都去?還是就到我家?”他們說:“大部份都去。”

李桂林說:“是不是因為我煉法輪功就來我家?”他連忙說不是、不是。後來李桂林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真善忍好不好?”他們說:“好。”李桂林說:你們好好想想,瘟疫降臨,是讓你們選擇未來的。他們連連說:“好、好、好”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上午11點左右,山西省陽泉市礦區一行十幾人,到王忠明上班的單位(李桂林的丈夫),其中一個人問王忠明:“這是你的手機號嗎?”王說:“是”。後又問:“這是你發的視頻嗎?”王說:“手機是我的,視頻記不清了,也許是小孩不懂點出去的。”他們就說:“那就去你家吧。”說著就帶王忠明去了他家,一開門王忠明說:“李桂林,公安局來找你來了。”公安局看到李桂林就問:“床上的資料是給誰的?”李桂林說:“我自己看。”後不由分說,直接抄了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直接綁架了李桂林。下午直接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被非法關押在陽泉市看守所。

李桂林,在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被綁架後,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後。十一月四日,李桂林被非法刑事拘留,現被非法關押在陽泉市看守所,面臨司法迫害。

山西省陽泉市五礦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女士,被陽泉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及五礦派出所警察綁架及非法關押已經一年半有余。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在陽泉市平定縣法院,李桂林被非法庭審,維權律師為李桂林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非法庭審一開始,李桂林的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律師明確指出說:“本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只能證明李桂林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與本案無關聯,主觀上、客觀上、行為上,沒有構成犯罪,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破壞什麼法律實施。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法輪功書籍)是她本人修煉用的,資料是用來告訴人們真相,救人的。”

律師又當庭出示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和關於公安部2000公通字39號文件,講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面對律師的話,公訴人啞口無言。

公訴人又提出,李桂林的手機微信曾經給七個人發了《為什麼會有人類》和《為什麼要救度眾生》,其中,一個是給她的女兒,一個是給網絡員,其中有五個人都說李桂林給自己發的視頻記不清啦。

律師說:“五個人都說李桂林給自己發的視頻記不清啦,這能算證人?只有李桂林的女兒提供的兩篇文章和網絡員提供的兩組照片,本律師是沒有異議的。“

最後,庭長讓李桂林陳述。李桂林首先要求公訴人當庭宣讀《為什麼會有人類》和《為什麼要救度眾生》。李桂林說:“讓在場的人們聽一聽是不是違法,是不是犯罪。”公訴人無語。

李桂林接著說:“你們好好想一想,為什麼修煉法輪功的人一次又一次的被迫害,都沒有放棄修煉,因為他們知道,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對社會沒有造成危害,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天大的冤案。”

整個過程一個多小時,在場的法官和所有人都靜靜地聽著。

山西省陽泉市五礦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女士,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被警察綁架及非法關押構陷一年多,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庭審,律師依法駁斥了對李桂林的指控,要求無罪釋放。但平定縣法院不顧法律與事實,非法判她兩年

迫害類型:
騷擾綁架/劫持抄家非法關押非法拘留非法提審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西平定縣65歲老太張金籽被枉判四年
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山西省省長金湘軍遭惡報被查
山西陽泉市法輪功學員李桂林被非法判兩年
二十余年中屢遭迫害 山西省李桂林再被非法庭審
山西陽泉李桂林女士遭非法刑拘-恐面臨司法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68316.html#231116204347
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李桂林被非法關押在陽泉市看守所
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李桂林被綁架
山西省陽泉礦區法輪功學員李桂林遭騷擾
山西省陽泉五礦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在火車上遭騷擾
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20年事實簡述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51878.html#17730235441
火車站安檢人員抓捕、搶劫守法乘客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48196.html#1751511359
山西省陽泉礦區法輪功學員李桂林遭騷擾

相關單位及個人:
山西省陽泉市礦區分局的電話是 :0353-4065110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西陽泉市五礦貴石溝派出所
陽泉市看守所付建斌看守所所長
靈石縣介休公安局
平定縣法院
陽泉市礦區

更新日期: 2025年7月5日 21:37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