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玉
簡介:
王金玉(Wang,Jinyu),
女 ,
60歲左右 ,
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輪功學員。王金玉、董文華夫婦六十歲左右,原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農機局職工。他們也是法輪功的受益人,多年修煉無病一身輕,按真善忍標准做好人,提升道德,改變身體。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深夜,王金玉、董文航、楊士勇掛條幅時被綁架。翌日零點半多,一群警察拿著計算機打印好的拘押證,用王金玉的鑰匙闖入王金玉的家抄家,劫掠兩本大法書,幾張護身符,兩個播放器等私人財物。五月十三日,家屬找上派出所,警方表示先拘押三天。五月十七日,警方仍然剝奪王金玉、董文航夫妻家屬的探視權,並表示事沒查清,等查清後再告訴處理結果。 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輪功學員王金玉、董文化、楊士勇,在喀喇沁旗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後,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深夜被綁架的赤峰市喀喇沁旗大法弟子王金玉、董文航、楊士勇已經於六月五日平安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亮亮與王金玉被綁架案由赤峰松山區公安局轉到喀喇沁旗公安局,二人已送往喀喇沁旗。被抄走至少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大法書等私人物品。 在二零二一年二月末,王金玉、吉明明被非法開庭。律師辯護,松山區國保跨地區抓人屬違法,擁有法輪功資料不違法。松山區國保所謂的證據沒轉到喀喇沁旗相關部門,法院沒有任何證據。王金玉、吉明明二人都說真相幣是自己做的,法院未做判決。松山區國保僅憑一張身份證非法通緝吉明明十多年。王金玉家屬約見檢察官伊志勇,送材料,說明其父無罪。 二零二一年五月,喀喇沁旗法院作出判決,王金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吉仲明被非法判刑四年,兩人現均已上訴。 二人都提起上訴,被迅速駁回。喀喇沁旗法院聽上級命令維持原判,疫情原因二人仍關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王金玉、吉明明被轉入赤峰四監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抄家;
私闖民宅;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44142.html#22526225225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33339p.html#21117225254
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6/內蒙古赤峰市吉仲明和王金玉被枉判-已上訴-427440.html
內蒙古兩位流離失所多年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99123p.html#20116224914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98544.html#2012234257
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檢法近幾年制造的冤案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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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赤峰市喀喇沁旗國保綁架楊世勇等三人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喀喇沁旗大法弟子王金玉、董文航、楊士勇被綁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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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喀喇沁旗法輪功學員楊士勇、王金玉夫婦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赤峰市喀喇沁旗610
赤峰市喀喇沁旗錦山派出所
赤峰監獄
赤峰市政法委
喀喇沁旗公安局國保大隊
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
喀喇沁旗法院
喀喇沁旗公安局
喀喇沁旗檢察院
喀喇沁旗政法委
喀喇沁旗旗委
喀喇沁旗政府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7日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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