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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仕芬

簡介:
孫仕芬
(Sun,Shife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日照市莒縣果莊前梭莊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上午九點,莒縣公安局、果莊鄉派出所十幾警察闖進前梭莊村法輪功學員孫仕芬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一幅,《轉法輪》一本,“九評”四本真相資料若干,不干膠若干,張貼在屋內的“真善忍好”的不干膠也被揭下,孫仕芬本人也被劫持到果莊鄉派出所,被迫照相,錄像,強逼按手印,折騰到下午三點才放回家。後又恐嚇孫仕芬在青島讀大學的孫女,說什麼“不准考大學”。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早晨,莒縣果莊鄉派出所1人去孫仕芬家看看,就走了,孫仕芬為暫時回避,去了鄰村女婿家,下午又有6人去孫仕芬女婿家欲騷擾孫仕芬未果。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孫仕芬在前梭莊村大街電線桿等處粘貼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字條,被果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處以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據悉因孫仕芬年滿七十周歲未執行。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果莊鎮派出所三名警察私闖民宅,對孫仕芬抄家搶走法輪大法著作及經文、內存卡一個(內有法輪大法師父講法等音頻文件)、寫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不干膠八張。

十一月五日,又有四人到孫仕芬家,強迫老人按手印後離去。時隔幾天,十一月十日,再有四人去孫仕芬家搞所謂的“取證”,追問放音機、台歷等資料來源。同日,把孫仕芬大女兒綁架到果莊派出所,揚言“罰款”等。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莒縣公安局對孫仕芬做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莒縣公安局向五蓮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孫仕芬的案件,五蓮縣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莒縣公安局補充偵察一次。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至十八日,經五蓮縣檢察院審查並退回莒縣公安局補充偵查,仍然認為莒縣公安局的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刑事訴訟法”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孫仕芬不予起訴,並解除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莒縣果莊派出所三人到孫仕芬家騷擾,家裡粘貼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的九字真言被揭掉,還想拿走煉功音樂卡,叫其孫去派出所按手印,並問其孩子的情況等進行騷擾。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莒縣果莊派出所和省政法委多人到前梭莊村村委,騷擾法輪功學員孫仕芬,逼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等。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迫害親屬騷擾敲詐/掠奪/破壞財物綁架/劫持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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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88980.html#1961922251
山東莒縣果莊前梭莊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 果莊鄉政府電話:0633--6691011 果莊鄉派出所:0633—7912350,0633-7912355 莒縣公安局:0633-79120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莒縣公安局
莒縣果莊鄉派出所果莊鄉派出所:0633—7912350,0633-7912355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6日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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