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下午,張志根、陳志到法輪功學員黎美瓊家騷擾,進屋後,說是看看,同樣要黎美瓊不要煉法輪功,或只能在家裡煉。黎美瓊向張、陳二人講真相,告訴他們,自己以前身體不好,煉法輪功後,二十多年沒吃過一分錢的藥,當然要煉啊。並勸張、陳:你們不要跟江澤民走,要選擇好的未來。
迫害類型: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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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湖南大學 : 張志根 桔子洲街道派出所 : 陳志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6日 03:06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6日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