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環
簡介:
吳春環(Wu,Chunhuan),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婁杖子鄉婁杖子村法輪功學員。吳春環於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了,第二天,婁杖子鄉政府及派出所七、八個人到吳春環家要大法書,當時只有三個孩子在家,大的十四、五歲,小的十來歲,他們都被嚇得驚慌失措。來人說:讓你爹媽晚上去派出所交書。當晚交了三本書,自那以後,吳春環家就沒有安寧過。 在陰歷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四點鐘,鄉政法委書記李申,助理金釗力與警察共四、五個人開車到家,翻出一本手抄《洪吟》,當時吳春環一人在家,他們問吳春環:還煉不煉?說:煉。他們將吳春環拉到派出所,所長蘇洪慶邪惡地說:你煉就讓你過不好日子。直到晚上七、八點鐘才讓回家,李申還向家屬索要二百元錢,未果。 陰歷十一月下旬,李申、金釗力等四五人又到家逼迫吳春環寫“不修煉的保證書”,說:“你不寫保證書,送你進看守所,誰誰誰都在那手銬、腳鐐砸著呢!”吳春環被他們威逼、恐嚇,違心寫了。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下午,李申、金釗力四五個人又到家騷擾威脅說:“還煉不煉?煉就跟我們走。”吳春環沒去。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吳春環和成千上萬的大法弟子一樣,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實踐法律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走上了上訪之路。 陰歷十一月初,吳春環與同修一路艱辛來到北京,在天安門被抓兩次,吳春環們未報姓名(那裡的警察欺騙我們說:“法正過來了,快回去吧。”),警察問來幾次了,吳春環們說:“來一次了。” 回到家中,次日上午在集市上被鄉派出所警察孫忠不問青紅皂白拽到派出所,將吳春環銬在暖氣管上,因為是大集,人特別多。他們又把吳春環拽到大街上,銬在街面的鐵窗上(派出所對過),牌子上寫著:法輪功練習者 吳春環。下午吳春環丈夫給送衣服與警察評理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一警察嘴裡說著:不就煉法輪功嗎?有什麼了不起的。隨即三個警察蜂擁而上,掄起拳頭猛擊丈夫的胸部,老實巴交的丈夫被他們打倒在地,半個月時間裡胸部一直疼痛,其中一個警察叫賈玉權(八道河鄉 田紀溝村人),所長蘇紅慶,李申讓吳春環丈夫交三千元錢,否則送看守所,被丈夫拒絕。當時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年女大法弟子看到吳春環們被銬著說了:“法輪大法好”,警察把她也給抓進來了,將吳春環倆送入青龍看守所非法迫害。丈夫給吳春環衣服,一警察邪惡地說:“煉功還穿什麼衣服?” 在青龍看守所裡,白天坐光板,晚上因為人多,每四個人一組輪流站立兩個小時,上下板舖,其余人還得顛倒顛側著身勉強躺下。 一天(星期日兩頓飯)上午,因在小院煉功,牆上巡警報告。叫來所長王金,他象瘋子一樣(氣急敗壞)闖進小院,拽著一位大法弟子頭發,一下子拽倒在地,拳打腳踢,破口大罵:“你們都給我滾屋去”,隨後他進屋又用皮條打了兩位大法弟子,又給銬起來了,晚上所有女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讓王金放人,他不但不放人,還讓煉功人到院子裡趴冰,公安局長張璽,所長王金調來七、八個武警大兵手持皮條打人,直到一同修被打得昏迷過去才罷手。期間大法弟子張桂珠,給張璽講真相,張璽腳穿大皮鞋踩張桂珠的頭。 二零零一年元旦早晨,地面積雪,到大院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全體女大法弟子齊聲背誦《論語》,喊“法輪大法好”響徹雲霄,震撼蒼宇,那驚天動地的聲音,嚇的正在值班的副所長趙才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白天警察問:“誰打橫幅啦?”其中吳春環們六位同修都被手腳銬上。手腳連拷是用三十多斤鐵鏈子,先將兩腳用鐵拷銬在一起,然後將兩手從兩腿外邊掏出來,再將兩手和兩腳扣在一起,讓她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東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是常用的酷刑刑具)三十八斤重的腳鐐和手銬鏈在一起,三十多米遠的路,一挪一挪蹲著艱難的自己回到監室,吃、喝、拉、撒都得別人照顧,無法睡覺,雙手被勒的象饅頭一樣,遭受著好幾天(四天或六天記不清了)非人折磨。 那年(二零零一年)冬天,冰雪連天,丈夫和親友在寒風刺骨的數九隆冬為吳春環奔波,遭派出所所長蘇紅慶,警察孫忠,非法敲詐一千五百元人民幣(期間還找人說情,原來要貳千元)和看守所所謂接見費(不交錢不讓見面)生活費數百元人民幣,才結束了三十八天非法迫害,臘月十八回家。 二零零一年大年晚上,吳春環和小女兒作伴在本村貼大法真相標語,被本村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鄉政府值班干部張士圓和本村在鄉燒鍋爐的高春林追趕,跑回家,他們上報鄉政府,下報村委會,十點多鐘吳春環家正要吃年夜飯,村書記馮新春,鄉長稻彥春,村委委員李春卓,劉金鳳以及鄉政府紀委書記王連友,張士圓十來個人來家逼迫吳春環撕下所有的標語,被拒絕,吳春環說:“不撕,誰撕誰不好。”丈夫的哥哥怕出事要去撕,被吳春環阻止,他們見吳春環不去撕,就威脅說:“還不改。”(我又沒干什麼壞事)送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一,早三、四點鐘,派出所所長梁慶儒,警察、鄉政府王連友、村干部。開兩輛車十多人與丈夫要人,丈夫被他們威脅、恐嚇、無可奈何把吳春環交出,晚上與其他同修正要煉功,值班警察李彥(八道河鄉刑場村人)發現。之後,他讓犯人曾凡(音)頂(音)等人給吳春環們幾個大法弟子,每個人手銬、腳鐐(三十八斤重)鏈在一起砸上兩天(由於曾經常給法輪功學員戴刑具,常聽到他又加期了,真是善惡有報)。吳春環丈夫奔波於鄉政府,派出所之間,又與張士圓多次要人,所長梁慶儒,敲詐勒索人民幣二千元,又交看守所生活費數百元,遭迫害長達五十八天回家。 吳春環家三個孩子在學校無法正常學習,鄉裡,派出所的人去學校恐嚇,孩子的心靈受到很大傷害。吳春環回到家中,當時孩子上初中,品學兼優,成績名列前茅,很渴望上學,吳春環兩次找到婁杖子鄉中學政教處主任馬文東(音)(婁杖子鄉樸杖子村人),吳春環問他:“馬老師,為什麼不讓我女兒上學?”他說:鄉干部李申告訴的。吳春環給李申打電話問,李申惡狠狠地說:“吳春環,你想讓她上學,你先交三千元錢,再寫不修煉的保證,否則不行。”吳春環問馬文東:“你們不讓她上學,你給開個證明,紙條也行。”他說:算勸退,不給開。從此吳春環女兒被迫失學,當時她才十五、六歲。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晚,吳春環與同修到大橋上改毒害世人的標語,被巡警發現,將吳春環倆強行拉到派出所,當時屋內有四個人,金釗力在派出所把窗簾拉嚴,先恐嚇說:“這回給你判勞教,還得讓你掏一萬元錢,連家人都看不見了,你女兒還想上大學?還得政審,你兒子在初中也別想上了”。他打吳春環耳光,打的吳春環頭暈目眩,大腦嗡嗡作響,從此被打耳聾,他穿大皮鞋拽著吳春環踹。吳春環左大腿多次特別疼,以後看見膝蓋外側,小腿正面,鐵青紫黑,他們逼著吳春環給他們下跪,吳春環沒跪。他強行給吳春環戴上手銬(左手)拽著到東屋,想把另一同修銬在一起,那位同修說:“我不佩戴這個。”三個警察將他仰面朝天按倒在地,強行給她戴,結果沒戴上,當時吳春環的手腕被他們拽著勒腫了,流血了,手臂都麻木了,後被別人打開。當天深夜吳春環倆趁著小警察睡著,爬上廁所兩米高牆,牆上面還有鐵絲網,逃出派出所,流離失所一個月之後。 回到家沒幾天(二零零四年五月),一天早晨還沒起來,金釗力、派出所所長韓義華、帶領十幾個人闖進家抓吳春環,四個男子生硬將吳春環抬上車,到鄉政府,他們吃飯,把吳春環倆關在一屋子裡餓著,他們吃飽飯,將吳春環倆拽進車裡,同修的手被車門卡住,直接送入看守所迫害。吳春環倆絕食,絕水第四天被從鼻子插管灌食,管子長期在胃裡不拔出來,鹽水加一點豆奶粉,不知道加了什麼藥,每次灌食後,吳春環都頭暈、頭脹,發高燒,呼吸困難,嗓子疼,雙手長期向後背銬著,到後幾天,醫生問吳春環:“拉不拉稀,出不出汗。”可能看我要不行了,派出所找丈夫接人,看守所警察還讓丈夫交所謂的生活費(在這二十天我一口飯沒吃,一口水沒喝)被吳春環丈夫拒絕“人都不行了(骨瘦如柴,兩眼塌陷,身體虛弱)還跟要錢?”韓義華證明說:“他沒錢,化肥都買不起了。”回來到派出所,韓義華敲詐勒索吳春環家一千元人民幣(因拿不出五百元,打欠條五百元)。 二零零五年陰歷三月初一下午,吳春環去娘家回來的路上,被派出所所長韓義華看見立即給派出所值班人打電話在門口攔截,在回家行至到派出所門口,一警察(許仲滿以後得知)攔截下自行車,他們夫婦二人將吳春環連人帶車拽到派出所,吳春環與他夫婦講:“為什麼截我?”他說:“韓所長在半路看見你了,給我打電話讓攔截的。”他夫妻二人知法犯法,強行搜吳春環身,翻包,發現一本《九評共產黨》和一套吳春環師父講法錄音帶,立即非法拘留派出所,十七、八個小時,傍晚,一親戚告訴吳春環家,丈夫、兒子到派出所要人,未放,次日他們叫來國保大隊警察,國保大隊警察胡寶和說:“到醫院檢查一下身體。”另一人說:“她沒錢”,直接送入(青龍縣)看守所。 在(青龍縣)看守所,國保大隊一四十歲左右男警察,做筆錄問什麼吳春環也不說,讓按手印也沒按,他踹吳春環兩腳說:你不說,讓你跟宋友春學(在此被迫害死的)。在人權被踐踏,自由被踐踏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吳春環絕食、絕水,到第四天灌食(從鼻子插到胃裡)雙手向後背銬著,第六天在大院子裡光天化日之下灌食,來了十多個人(可能國保大隊、610、公安局的)在那裡看著,吳春環吐血了。王金還得意的大笑:“吳春環,我在這你怎麼不敢絕食?“ 第七天,國保大隊通知派出所讓丈夫接人,丈夫和他侄子租車與所長韓義華,王一文到看守所接吳春環,丈夫見到吳春環後跟韓義華說:這人我不要了,有個好歹怎麼辦?韓義華說:那找國保大隊吧?到國保大隊,丈夫說:你們拉來好好的一個人現在這樣了到醫院檢查,檢查吧。國保大隊警察胡寶和和一王姓警察與吳春環丈夫說好聽話,勸丈夫快拉回家吧,恨不得馬上給吳春環快點拉走,因為他們不敢帶吳春環到醫院檢查身體,怕擔責任,由於丈夫善良,在他們連勸再說下給吳春環接回家。 二零零六年陰歷二月,韓義華、金釗力四五個人又來吳春環家,吳春環丈夫說:“韓所長,你不是說以後不再找她了嗎?怎麼又到我家騷擾來了?我們的日子沒法過了!”自那以後沒再來。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一天深夜十一點鐘,突然有人叫門,吳春環與大女兒問是誰,回答說:“李彥春(當時的村主任)。”鄉裡(女的)村婦女主任潘英鳳,村委委員劉金鳳及攔截上訪的人,共七、八個人到吳春環家騷擾說:“開奧運會,怕你上北京上訪。”第二天早晨鄉裡那個女的又來看著,在那期間有人跟吳春環說:“有十個人監視你”。 在這十幾年中,派出所警察,鄉政府一些官員,不分早晚,白天一到所謂敏感日,經常騷擾與非法抄家,翻箱倒櫃,記不清有多少次了。 從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河北省青龍縣14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是:青龍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李印卿、政法委書記邵海庭、綜治辦等人伙同木頭凳鎮派出所所長宋學強、雙山子鄉派出所所長郝印奎、大石嶺鄉派出所所長張聞天、干溝鄉派出所、大巫嵐鄉、八道河鄉、婁杖子鎮、朱杖子鄉、土門子鄉、青龍鎮派出所。 八道河村法輪功學員韓春香約於十二月二十二日被綁架。吳春環是韓春香的姑姐,曾多次被綁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河北省青龍縣國保大隊長李印青帶隊,伙同伙同三撥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婁丈子派出所副所長)、婁丈子鎮政法委書記劉福所和婁丈子鎮綜治辦朱曉紅,派出所高超,指導員田玉軍帶隊開三輛車七八個人分別到丁丈子村法輪功學員張青樹家、婁丈子村法輪功學員吳春環家,強行入室,問煉不煉功,只要回答煉,就開始翻箱倒櫃抄走所有個人物品。把人強行帶走。 吳春環兒子的電腦主機和其它私人物品被搶走,把吳春環和其未修煉的兒子帶走(說是讓其勸他媽),問他誰上他家去,他媽和誰接觸等。隨後派出所的人讓吳春環的丈夫拿點衣服也上了警車拉到縣公安局問話,下午兩點回家。當天夜裡把吳春環送到秦皇島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河北省秦皇島市有5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其中25人被非法關押在監獄,30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1人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 24人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拘留所、看守所 周振才(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五千元,現在是否被關押,待查) 敬鳳蘭(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罰九千元,現在是否被關押,待查) 楊鳳英(昌黎縣楊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 張英(昌黎縣,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非法批捕) 吳春環(青龍縣婁杖子鎮婁丈子村,三月五日檢察院人說,吳春環的卷宗已被轉到昌黎檢察院) 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婁杖子鄉婁杖子村法輪功學員吳春環在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昌黎法院被非法開庭,六月十四日被非法冤判一年零八個月。吳春環提出上訴。 二審在家屬親友強烈要求下,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在秦皇島中級法院開庭。律師、家屬辯護人及本人依法作出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律師當庭把每樣法庭應該出示而沒有出示、呈現在法庭的證詞、證人證言一一駁回。並當庭告訴在座的所有人,放在法輪功學員自己家裡的任何法輪功的資料光盤、條幅等都不是法輪功學員違法犯罪的證據,都是合理合法的,這些物品屬於法輪功學員收藏、傳看,即使傳播,也屬憲法規定的可以印刷出版、傳播自己的信仰自由,與邪教沒有關系。而且放在自己家裡的所有私人物品,沒有動機、沒有行為、沒有被攻擊被害、被破壞的對象。紙張、台歷、光盤等等用什麼能破壞了國家的法律、怎麼能破壞了國家的法律?最後的庭辯,自辯,學員,律師,被委托人都提到應該當庭無罪釋放吳春環。 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非法關押的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大法弟子吳春環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手銬/腳鐐;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勒索錢財;
逼迫放棄信仰;
威脅/恐嚇;
迫害親屬;
摧殘性灌食;
戴背銬;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批捕;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92072.html#19829234518
河北秦皇島市吳春環冤案二審開庭
五次被關入看守所迫害-秦皇島吳春環又被冤判
河北秦皇島市青龍縣吳春環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8352.html#17122523458
河北省青龍縣14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情況補充
秦皇島青龍縣吳春環自述被迫害經歷
相關單位及個人:
青龍縣政法委:
書記邵海庭13933528165
綜治辦主任趙明豐18633569053
青龍縣公安局:
局長司建賓2682555、13383353333 副局長劉鐵軍7862103、13903340256、18633569556
副局長肖起輝13933649999
副局長柴峰13933525368
副局長張樹軍13933612699
維穩辦主任王博祥13933690178
刑偵大隊長張維玉13933580666
司法局局長莫寶文13933578878
青龍縣國保大隊:
電話:7880627
大隊長李印卿13933584481、7862629
副大隊長呂振東13933690365
指導員馮奇 13933570886
宋建文13933612526
青龍縣拘留所7873081
青龍縣看守所7873045、7873066
婁丈子鎮派出所:
指導員田玉軍13933590818
責任單位及惡人:
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
青龍縣看守所
:
王金,
趙才
青龍縣公安局
:
張喜
青龍縣婁丈子鄉
:
張士圓,
馮新春,
稻彥春,
李春卓,
劉金鳳,
王連友,
潘英鳳,
李彥春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青龍縣國保大隊
:
李印卿,
胡寶和
婁丈子派出所
:
王友文
昌黎縣法院
青龍縣婁丈子鄉政法委
:
金釗力,
劉福所,
李申
青龍縣政法委
:
邵海庭
青龍縣婁丈子派出所
:
高超,
蘇洪慶,
孫忠,
賈玉權,
梁慶儒,
李彥,
田玉軍,
韓義華,
許仲滿
青龍縣婁杖子鄉中學
:
馬文東
昌黎縣檢察院
青龍縣婁丈子鎮政府
:
高春林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15日 0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