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琴
簡介:
王玉琴(Wang,Yuqin),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大法弟子王玉琴於2003年9月12日被劫持到哈女監。 在這之前公安部門采取各種侮辱人格的流氓手段對大法弟子和其他大法弟子進行刑訊逼供,七台河市法院更是違反法律程序,對學員進行了非法審判。學員依法集體上訴中級法院,他們根本不履行法律程序,在三小時之內將學員的集體上訴駁回,法律成了兒戲。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九個大法弟子絕食抗議。整整六天學員滴水未進,並被匆匆劫持到哈女監進行迫害。 執行機關種種違法行為及在上訴無門的情況下,學員拒絕戴戒具。當天早晨被七台河第一看守所郭所長抓住頭發按在地上,拳腳相加,用繩子把王玉琴綁住,最後強行劫持到哈女監。 六日滴水未沾的情況下,惡警強迫王玉琴跑步,每天上午8點到11點,下午1點半到4點不停息的跑。吆喝,進行謾罵, 在烈日下直立曝曬,不許動一點,一上午、一下午不讓動。過程中有過2-3人被折磨得暈了過去,有的腳被磨出泡,腫得老高。這樣持續20天左右,隊干警觸犯《監獄法》,體罰、虐待服刑人員,指使犯人體罰、虐待服刑人員,縱容犯人二次犯罪。 副隊長王小麗經常毆打、謾罵法輪功學員。集訓隊干警觸犯《監獄法》,體罰、虐待服刑人員,指使犯人體罰、虐待服刑人員,縱容犯人二次犯罪。 而在哈女監集訓隊4個月的時間裡,他們除了放錄像帶給大法弟子強制洗腦外,還讓刑事犯組成轉化小組或兩個包一個(包夾)來限制大法弟子的言行。 每天面對的是強制“轉化”,天天都被強行看錄像等,有反抗的就關小號。 2004年3月2日大法弟子34人(監區約有六十左右的大法弟子)不戴名簽、不點名報數抗議監獄對學員的非法關押,被強制坐著小板凳,任何行為都受限制,從早6。00點到晚8。00由刑事犯看著。屋子小人多,人挨人坐著。干警孫劍揚手打了一個歲數大的同修,大法弟子喝令制止,當天晚上被強行拖回各自監捨,被強行戴上銬子,強迫坐在地上背銬一宿,且不讓睡覺。 惡人韓建英(曾多次給大法弟子上大掛)和五連保人員將王玉琴雙手背銬上提,用繩子綁在床沿上,當時是坐下難,站起難。他們還給大法弟子用更加滅絕人性的酷刑:上大掛。有的十幾分鐘就疼得暈過去了,有的心髒病發作等等現象慘不忍睹。幾日後對部份大法弟子因煉功等原因又一次給上大掛。 2004年5月12日強行學員點名報數,連續兩天晚上讓犯人三人一伙,強行按學員下蹲報數,過程中按、扭、掐,甚至將腿踏在王玉琴的背上。呼喊、吆喝、大罵,有的還揚言要用針扎王玉琴。在這之前,八監區有犯人用針扎大法弟子三百多針。又有九名大法弟子因拒絕配合邪惡又一次被上大吊。 希望親人和家屬利用法律手段控告哈女監的罪惡行徑,打電話、通信等等各種方式制止邪惡。 王玉琴用自己親身受益的切身體會向國家及人民反映和訴說事實(人有發表言論的自由)而被判刑三年,是不合法的。因此,王玉琴要向有關部門申訴,要求無罪釋放,並給予賠償名譽、精神損失。 望正義之士幫我整理和收集正確法律依據,並委托家人申訴。並控告七台河市公安局執法人員刑訊逼供、體罰、虐待、恐嚇,侮辱人格,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罪(尋找判決書、收集參與人員),以制止他們再度對大法弟子犯罪。 合十 王玉琴
迫害類型:
違反庭審程序;
毒打/毆打;
暴曬;
不准動;
體罰;
洗腦/送洗腦班;
關小號;
坐小板凳;
戴背銬;
非法關押;
剝奪睡眠;
“背扣子上大掛”;
捆綁在床邊;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相關單位及個人:
哈爾濱濱江地區檢察院舉報電話:0451-82359148 派駐哈爾濱女子監獄檢察室電話:0451-82030982 哈爾濱濱江檢察院舉報電話: 0451-86663178 哈爾濱女子監獄總機: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0451-86684001 哈女監監獄長徐龍江 0451-86359454;總機轉8001 哈女監監獄政委 總機轉8002 哈女監副監獄長叢新、渚淑華、劉志強(主管保外就醫)0451-86359322 哈女監監獄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 哈女監監獄教改科科長肖 林 總機轉8130 八監區監區長 張秀麗0451-86359539 現八監區一隊監區長鄭傑 0451-86358314 獄直科科長:肖林 總機轉8130 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總機轉8142 四隊隊長:吳艷傑 陶書萍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孫平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書記:劉維民 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王彬啟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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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建英
七台河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05年5月12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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