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發茂
簡介:
王發茂(Wang,Famao),
男 ,
年齡未知 ,
山東諸城市桃林鄉大法弟子。因修煉法輪功於2002年10月被非法判刑五年,現被關押在濰坊濰北監獄。家中只剩妻子、兩個孩子和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人。 1999年7月27日中午12點左右,王發茂在自己家午休時,被當時的山東頭派出所所長高常福、惡警張自波等十幾名警察非法強行綁架。 以高常福、張自波為首的警察,不問青紅皂白,進屋就是一頓拳打腳踢,硬是把他塞進警車帶走了。 王發茂被抓到山東頭派出所後,高常福、張自波等逼他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王發茂不配合就被拖到院子裡,高、張領著十幾名惡警開始對王發茂圍追毆打。雨點般的拳腳落在他瘦弱的身上,張自波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踹他的後背,直到把王發茂打得昏死過去還不肯罷手。 第二天蘇醒過來的王發茂,又被強迫干重體力活。被關押折磨七晝夜,強行勒索200元錢後,於8月2日放回家。這時的他全身已是慘不忍睹的累累傷痕,一個個青紫的皮鞋印清晰可見。即使這樣,高常福讓王發茂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一次,聲言如果不去就打。 2002年9月14日,膠南610操控惡警十四人竄到王發茂家非法抄家抓人,當時惡警就動手瘋狂的毒打王發茂,並將家裡的錄音機、摩托車、放像機等全部拿走。王發茂的妻子與四五歲的孩子也被非法關押三天。 2002年10月19日12點左右,桃林派出所(山東頭、桃林合並)所長高常福等,帶領膠南“610”組織及理務關派出所十幾名惡警,以王發茂發放法輪功真像材料為由,抄了王發茂的家。同時把屋裡屋外翻了個底朝天,劫走了一輛剛買的新摩托車和一部手機。然後把王發茂拖上車揚長而去。 王發茂被劫持後,先被關在膠南理務關派出所,兩天後又被非法關押在膠南看守所。在此期間,他被強迫罰勞役織尼龍袋子,每天干十幾小時。家人及親戚曾多次設法去探視,都被告知禁止探視。也不告訴其家人他關在哪裡。 當允許家人探視時,王發茂已經被整整拘押了10個月了。與此同時家人得知他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往濰北監獄遭受更加殘酷的迫害。 2008年7月19日家住諸城市桃林鄉埠頭村法輪功學員王發茂在家被惡警非法闖入家中綁架、抄家。
迫害類型: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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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膠南大場派出所所長高常福,手機:13070766822。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濰北監獄
膠南市610辦公室
諸城市公安局
:
張自波
諸城市桃林派出所(山東頭鄉埠頭村)
:
高常福
膠南市看守所
膠南理務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8年8月30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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