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繼擇
簡介:
李繼擇(Li,Ji[[ze]zhai]),
男 ,
河北省邯鄲市館陶縣魏僧寨鄉大法弟子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河北省館陶縣魏僧寨鎮法輪功學員李繼擇在家中,被魏僧寨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館陶縣拘留所,家中大法書、九評書、剛買的電腦、打印機被抄走。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館陶縣大法弟子李紀擇被非法庭審。 公職人員藉勢藉端侵害國家公民基本人權,執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終身追懲制。 ****************************** 憲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權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規定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終身追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審訊;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邯鄲市館陶縣大法弟子李紀擇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53720.html#17913231340
責任單位及惡人:
館陶縣公安局
館陶縣檢察院
館陶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28日 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