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朝
簡介:
周小朝(Zhou,Xiaochao),
男 ,
四十多歲 ,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夏天,周小朝去北京說“法輪功好”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半, 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團河勞教所。二零零三年回家後,繼續回財校當老師。由於經常被當地公安羈絆,周小朝無奈於二零零四年請假離開學校。二零零五年在用友集團貴州分公司工作,工作努力卓越。二零零六年周小朝自主創業成立兩家公司,任公司總經理。 看到身為法輪功學員的周小朝生意越做越好,當地公安警察就在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三年期間,利用公司招聘員工之機,兩次派所謂“調查人員”臥底進公司,盜竊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300余萬元,曾經一時攪亂公司經濟到了舉步艱難的地步。 周小朝的公司每年為當地政府創造淨產值均在千萬元以上,為當地財政提供稅收幾十萬元,每年安置就業人員均在20人以上。 二零一六年周小朝被貴州省評為優秀企業家,而公派出國專程去美國考察,為貴州省的建設發展做出了貢獻。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開車到黔南州貴定縣,被貴定縣公安局出動車輛攔截並非法綁架,非法關押進貴定縣看守所,遭到連續兩天兩夜不讓睡覺連夜審訊。七月十日上午,貴州省公安廳專案組貴定縣公安局、貴陽市公安局、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派出所等部門)的數十名警察對周小朝家及他父母家非法抄家,抄走大包法輪功書籍。周小朝家遭到周邊布控,非法斷電、斷煤氣。對周邊群眾造成不良影響。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關押進貴定縣看守所。 七月七日周小朝和石登靈被非法關押在貴定看守所,警察采用兩天兩夜不讓他們睡覺的方式進行刑訊逼供,周小朝為抵制迫害連續絕食一周。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周小朝和石登林被非法批捕。貴定縣法院法官:羅濤 (主管周小朝、石登林案件主要責任人),貴定縣檢察院檢察官:許燕 13595450906(主管周小朝、石登林案件主要責任人)。 貴定縣法院定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開庭前會議,石登靈家人聘請的律師准備為石登靈做無罪辯護。 近一年多來,由於兩名大法弟子零口供,也沒有實際的證據證明他們違法,貴州省公安局讓重慶市公安局信息監測部幫忙鑒定,企圖以技術鑒定的網絡信息來作為判刑證據。但是這也是不符合法律依據的。雖然找不到實際確鑿的證據,貴定縣公安局還是定在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開庭審理該案。貴州省大法弟子周小朝、石登林都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周小朝、石登靈兩位法輪功學員,在貴州省黔南州貴定縣法院被非法開庭。法院門前早早就有了從外地趕來發正念援助的和帶上身份證准備爭取旁聽的法輪功學員。法院周圍警察和便衣警察們,都在注視著,坐在車裡的、站在某處的、和走動著的法輪功學員。 庭審時間: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二點四十分,即差二十分就六個小時,中間沒有休庭。法庭內除了周小朝、石登靈兩位、三位被告家屬、三名律師、法官等幾個、和公訴人外,其余的二十∼三十個位置,全部擠的滿滿的,這些坐在旁聽席上的,都是來自貴州的省、貴陽市、貴定縣的公檢法人員。審判長羅濤、公訴人許燕。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黔南州貴定法院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周小朝與石登靈案,周小朝再三申明他們到貴定是考查項目,搞網絡測試這一基本事實,然而貴定法院不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僅憑單方面的五條信息,生拉硬扯,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按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周小朝五年半,石登靈五年。並對兩人各非法罰款10000元。據悉:重判的理由是兩位法輪功學員的“不認罪”、目前,兩位法輪功學員准備《刑事上訴書》遞交黔南州中級法院。 目前,周小朝在貴定縣看守所絕食反迫害已超過九天,石登靈在貴定縣看守所絕食反迫害已超過5天,健康情況堪憂。看守所打算強制灌食。家屬告訴看守所:1)不許灌食;2)把人還給我帶走;3)你們“看著辦”。 周小朝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二審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並從五月三十日開始第二次絕食抗爭。石登靈於六月三號開始絕食抗爭,支援周小朝的絕食抗爭行動。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周小朝、石登靈開車到貴定縣遭綁架、構陷,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在貴定縣法院被開庭。周小朝有理有據地逐一推翻了公訴人的所有所謂“證據”,包括出庭的所謂“證人”和官方派的相關技術鑒定人員出席作證,也被周小朝從有理有據的技術專業知識方面駁斥得無以言對。兩位維權律師也辯護的很得力。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報道《訴方證據均被駁倒 貴州周小朝石登靈仍遭誣判》。 周小朝第一次絕食抗爭,原因是公安方面不准他們依法聘請律師辯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九日開始,經過六天的抗爭,爭得了聘請律師的權利。 周小朝再次絕食抗爭,出於至少三個原因。之一是:一審法院不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仍使用刑法第三百條,重判五年半。 之二是:律師在一審法庭上指出公安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沒有依法辦案,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辦案違背了法律程序,法院因而惱羞成怒,開會研究並統一口徑放出話來,竟說北京律師是法輪功人員,與被告是一伙的,周小朝不認罪的強硬態度是受律師的支持與縱容,律師的辯護法院合議庭不采納。 原因之三是:周小朝修煉法輪功,明明是個信仰問題,而把周小朝案定為反黨集團的政治犯,政治犯不准保釋。然而事實是,周小朝不是反黨,不是反政府,只是在堅持自己的信仰,做一個好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是做人的最基本權利,何罪之有? 六月六日,得知周小朝絕食抗爭進入了第八天,周小朝的父母去看望他,看到周小朝因絕食人已變形,還有最後一口氣撐著。拘留所出於好意招待他們一家三口吃頓團圓飯,周小朝僅喝了幾口菜水,甚至喝的菜水晚上都吐了。六月七日下午兩點送入了縣醫院,輸液造成身體全身發癢不適而停止治療,晚上送回了看守所。 周小朝的父母找了看守所所長與專管警察,重申了對周小朝案的看法:首先是公安人員沒有依法辦案,弄的所謂罪證材料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其次是檢察機關人員對公安提交材料不認真審核,反而支持那些偽造的無法自圓其說的數據,在庭上不得不承認發的信息只有五條,從而對公訴書上數據進行糾正,公訴人在法庭上說不清、道不明而多次發脾氣動怒。最後是法院使用法律不當,在法院這一關也沒體現出司法公正。 因此,周小朝的父母根據當前的情況提出,在周小朝堅持自己的想法,繼續絕食的情況下,他們要求看守所向當地法院提出報告,說明周小朝不適合關押的原因,在周小朝還有一口氣的情況下交給父母。如果看守所作了此項工作,周小朝出了任何問題與看守所無關。最後,如果看守所提交了報告,但法院不批准,或者看守所不提交報告,造成周小朝失去生命,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那麼,作為周小朝的父母,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看守所答應辦理。令人擔心的是,一個已經絕食了九天的人,還能堅持多久?!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被非法判刑,周小朝被非法判刑5年半,石登靈被非法判刑5年。 目前(二零一八年六月),周小朝在貴定縣看守所絕食反迫害半月後被送進貴州省公安醫院。 驚聞周小朝已經20多天沒有吃飯,看守所要求縣人民醫院強制灌食,但是醫生說那是不人道的行為,退回看守所。後來周小朝又被看守所強制送入省公安廳所屬“強制醫療中心”治療厭食症(地點隱秘在貴陽市永樂鄉附近,據說很多政治犯也是秘密送這裡治療,弄不好就被治療死)。據悉貴陽市小河區“三零零醫院”借調來的兩位男醫生,一個姓胡,一個姓付的醫生,堅持要給周小朝上電刑治療,最大電量點擊實際上就是強制上電刑……當時周小朝就昏迷不省人事,醒來後同房間的人說:“天哪,你還能撐得住,好多人上第二次電刑就沒命了!” 周小朝遭遇電刑,用強電流擊雙太陽穴,兩耳流出膿血水,致使暈迷兩天兩夜, 至今留下象冷水沖擊腦而產生頭昏腦脹的後遺症,需長時間才恢復。 親朋好友都在為他擔憂,年邁的父母為他整天提心吊膽,害怕失去唯一的兒子。(二零一八年七月八日)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法院二審沒有開庭,直接下判決書,維持一審原判,十月十一日將周小朝,石凳靈送往貴州省都勻監獄。 都勻監獄只允許父母探視(仔細監察確定父母不是法輪功學員才允許探視)。目前只知道周小朝在監獄裡面由兩個包夾變成三個包夾人員了,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私闖民宅;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關押;
剝奪睡眠;
非法審訊;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監視/跟蹤;
迫害親屬;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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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遭非法判刑
訴方證據均被駁倒-貴州周小朝石登靈仍遭誣判
貴州貴定法院以周小朝、石登靈不認罪為由重判五年半與五年
2017年貴州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圖)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64653.html#18426222637
貴州省大法弟子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64413.html#1842122501
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63785.html#1844222139
貴州周小朝、石登靈遭構陷 面臨非法開庭
曾遭五年冤獄-貴陽市石登靈又面臨非法開庭
貴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靈-觸犯刑法
貴州周小朝、石登靈被警察逼供構陷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林遭迫害補充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遭迫害情況補充
貴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林的違法事實
貴陽法輪功學員周小朝和石凳靈被非法抓捕
貴陽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關押二月余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50878.html#1771002022
相關單位及個人:
2. 貴州省黔南州中級法院 地址:貴州省都勻市開發區旺福大廈 郵政:558000 電話:0854-8222557 郵箱:zfy8222557@126.com 院長、書記:王亮海 副書記、常務副院長:田軍 副院長:袁承東、劉鋒、李雪瑩 紀檢組長:歐忠耀 機關黨委書記:胡躍飛 政治部主任:周興華 監察處副處長:唐櫻丹 民一庭助理審判員:蔡雲飛 審管辦副主任:陸梅 3. 貴陽市中級法院 地址:貴陽市市府路31號 郵政編號:550003 電話:0851-85364065 0851-85822716 院長:唐宏 常務副院長:李志強 貴定縣郵編:551300 【貴定縣人民法院】 地址:貴定縣城關鎮慶熙路29號,郵編:551300 電話:0854-5220341 法官:羅濤 18008542057(主管周小朝、石登靈案件主要責任人) 書記、院長:蒙勝清 副書記、紀檢組長:蔡紅 副院長:杜貴平、楊朝忠、陳康誼 【貴定縣檢察院】 貴定縣城關鎮慶熙路114號,郵編:551300 電話:0854-5221912 檢察官:許燕 13595450906(主管周小朝、石登靈案件主要責任人) 朱啟松(黨組書記、檢察長) 宋朗輝(中共黨員、副檢察長) 金光鋒(中共黨員、副檢察長) 陳雄(中共黨員、副檢察長) 彭能舉(中共黨員、紀檢組長) 【貴州省貴定縣公安局】 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貴定縣紅旗路 電話:0854-5220042 貴定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李永祥13985750131 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湯虎城 副局長:樊輝、姚鋒(分管刑偵)、王維 【貴州省貴定縣政府】 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貴定縣城關鎮紅旗路機關大院,郵編:551300 縣委書記:莫春開 縣長:張麗芳 副縣長:楊先雲、敬鵬 (負責政府法制、公安、司法、信訪維穩 0854-5228010) 【貴陽市公安局觀山湖分局】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龍泉苑街龍城壹號(東門)旁,郵編:550081 局長:彭遠祥 電話:0851-86798626 副書記、政委:邰建民 電話:0851-87989967 副書記、副局長:李建陵 電話:0851-87989595 紀委書記:尹紅 電話:0851-87988340 政工室主任:彭祥勇電話:0851-87989661 副局長(掛職):龔飛 電話:0851-86798673 副局長(掛職):段豐田電話:0851-86798609 [國保大隊]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龍泉苑街龍城壹號(東門)旁,郵編:550081 聯系方式:0851-87989701負責人:王貴東 【貴陽市觀山湖分局碧海派出所】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碧海花園玫瑰路9號,郵編:550081 所長:陸大勇 電話:13985174482 【貴陽市觀山湖分局世紀城派出所】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金陽南路6號世紀城龍賢苑31幢樓對面,郵編:550081 所長:黃康,警號008979,電話13809434633 【貴陽市公安局】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黔靈山路306號,郵編:550081 局長:陳小剛 電話:0851-86797016 副書記、副局長:劉毅 電話:0851-8679714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都勻監獄
貴陽市公安局
貴州省公安廳
貴定縣公安局
:
姚鋒,
李永祥
貴定縣人民法院
貴定縣看守所
貴定縣檢察院
:
許燕
貴定縣法院
:
羅濤
觀山湖公安分局
觀山湖區世紀城派出?
觀山湖區碧海派出所
貴定縣政府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9日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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