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卿(潘榮卿)
簡介:
潘永卿(潘榮卿)(Pan,Yongqing(panrongqing)),
女 ,
60歲 ,
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煙台市福山區大法弟子:邵淑賢 趙淑玉 馬玉珍 潘永卿 張惠英 欒景躍 潘妍妍 李愛玉 孫明秋 鄒本珍被煙台市萊山區公安局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打印機、筆記本電腦等。現非法關押在煙台市第一看守所(福山區東留公看守所)。崔德英、吳香婷體檢不合格,九月十六日被勒索家屬兩萬元回家。這群人中七十歲以上的就有四位(79歲的吳香仃,74歲的張慧英,71歲的韓忠香,70歲的肖淑嫻);六十歲以上的也有四位(67歲的鄒本珍, 65歲的李愛茹,63歲的馬玉珍,63歲的孫明秋),除此之外,還有趙淑玉,潘榮卿,潘艷巖,欒景堯(潘艷巖的丈夫),崔德英(另案處理)等人。 自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今(二零一八年八月)短短一年的時間內,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國保警察,就綁架迫害了二十九名法輪功學員。據了解,迫害由煙台市公安局長聶作坤、萊山區公安局長郭善海主使,萊山區國保大隊長胡加友,指導員劉寶東,副大隊長史大緒及韓玉寶、沙永冠等人直接參與,萊山檢察院的於淼擔任公訴人,萊山法院的張華軍擔任主審法官。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煙台市公安局萊山分局國保大隊和萊山區盛泉派出所警察找開鎖公司強行撬開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潘榮卿的家門,闖入綁架潘榮卿,並脅持到煙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潘榮卿、潘艷巖、馬玉珍、鄒本珍等被萊山檢察院非法批捕。 萊山區公安分局以莫須有的罪名,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將十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檢察院。檢察院兩次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卷宗退回萊山區公安局。 二零一八年三月上旬,該案卷宗被煙台萊山區檢察院退回到萊山公安局國保大隊和盛泉派出所。檢察院第二次退回萊山區公安局。 二零一八年五月,在萊山國保的指使脅迫下,萊山區公安分局偽造證人、證詞、供述,羅列罪證,將卷宗再次送交萊山區檢察院。六月二十九日,萊山區檢察院罔顧法律、事實,將十名無辜法輪功學員構陷到煙台市萊山區法院,潘榮卿、潘艷巖、馬玉珍、趙淑玉被關押於條件惡劣的煙台市福山看守所;韓忠香、肖淑嫻、吳香仃、孫明秋、鄒本珍被取保候審於原籍;張慧英現被監視居住於家中。 二零一八年八月,這十位老人都接到了萊山區檢察院的起訴書,同時取保候審在家的幾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兒女都受到了派出所、法院、檢察院不同程度的電話或上門騷擾,給老人和其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萊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潘榮卿、潘艷巖、馬玉珍三名法輪功學員,三人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煙台市萊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潘榮卿、潘巖妍、馬玉珍,三位北京律師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九年六月上旬獲悉,潘榮卿被非法判刑4年,罰款1萬元;潘巖妍被非法判刑3年,罰款7000元;馬玉珍被非法判刑2年,罰款4000元。 潘榮卿、潘艷巖、馬玉珍上訴後,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煙台中院裁定:萊山法院一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萊山法院一審判決,發回萊山法院重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萊山法院第二次非法視頻開庭,審判長:王受青、陪審員:初善本、張學誠。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萊山法院再次非法開庭,維持一審判決。潘榮卿、潘艷巖、馬玉珍均不服,上訴至煙台中級法院。 馬玉珍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回家,潘艷巖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回家,潘榮卿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煙台市看守所。 近日得知潘榮卿已於二零二一年中國新年前被送往濟南女子監獄。 福山區大法弟子潘永卿結束四年牢獄迫害,已回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剛回到家的潘榮卿被勒索四年合法工資十萬余元。 二零二三年八月份,區派出所的兩名警察又開著警車,車還亮著燈,來她家,說是要和她見面。那時她剛好出門不在家,警察未得逞。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批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私闖民宅;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審訊;
非法罰款;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判刑;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潘榮卿遭冤獄迫害四年-被勒索養老金十萬余元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32066.html#21101225216
山東煙台市潘榮卿被非法判刑四年入獄
山東煙台市潘榮卿、潘艷巖、馬玉珍被一審非法維持冤判
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大法弟子潘榮卿等
山東省煙台市潘榮卿、潘巖妍、馬玉珍遭誣判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86798p.html#195110922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85265.html#19417221234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85238.html#19416231212
煙台萊山區警察一年綁架29名法輪功學員
山東煙台市萊山區十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山東煙台福山區十位善良老人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1)-368045.html#18526231444
山東煙台市潘艷巖、潘榮卿等被劫持構陷,檢察院再次退卷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62788.html#18311233023
山東煙台近期迫害紀實
山東煙台市潘艷巖、馬玉珍、潘榮卿等遭迫害情況
山東省煙台市法輪功學員潘艷巖和潘榮卿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2)-353945.html#1791903117
相關單位及個人:
萊山區檢察院:
於淼18353500965辦0535-3011656
萊山區法院:
張華軍0535-6921060
煙台市萊山區公安局:
郭善海 局長15763801777 05353606011 13953506699(本案責任人)
衣祖龍 政委 18815352199 05356891802 13953585859
田維功 副政委 13863822177 05356891827 13853502177
王興海 副局長 15905359090 05356891717
王晨軍 副局長 18815352266 05356891803
孫德想 紀委書記13806385686 05356891805
李 傑 副局長 18865510555 05356891697
林 勇 政治處主任18815352121 05356929558 15053559877
呂捍衛 指揮中心主任15966595577 05356890907
蔡永強 副縣級干部13953596986 05356891815
萊山區國保大隊:
胡加友 大隊長 18815352305 18805353877(本案責任人)
劉寶東 教導員 13793579177 0535-6891812(本案責任人)
史大緒 副大隊長18863886389 0535-6891812(本案責任人)
張喜軍 正科 18865506199
羅壽霞 副中隊長18815352078 0535-3450516
陳萬裡 刑偵二中隊指導員18863888177
一中隊:
韓玉寶 中隊長 18815352079、05356891812 、13863892179(本案責任人)
二中隊:
馮愛東 中隊長 15969660159 、18660066093、05353450516(本案責任人)
沙永冠 警察 13573566098 05353450516、13791185568(本案責任人)
萊山盛泉派出所:
王 磊 所長 15854595555 18660066239、05356722366
張道強 教導員 18815352269 05356723155
孫勁光 副所長 18815352379 05356722356、13573578592
王 鵬 副所長 18815352285 18660066152、05356723155(本案責任人)
王 歆 副所長 18660066130
韓繼軍 副所長18815352281
丁坤峰 警察 18815352276 05356722356 13780951055
陳 永 警察 18815352268
洪衛建 警察 18815352270 05356722350 13963871777
王兆坤 警察 18815352273 18660066305 05356722356 13964566059
欒吉旺 警察 18815352278 05356722356 15963597988
鄭歡歡 警察 18863887991 05356722356 13863861129
孫婷婷 警察 18815352282 05356722356 13953535536
孫萬慶 警察 18815352280
劉 鵬 警察 18815352283 15165781703
辛 偉 警察 13963899955
責任單位及惡人:
壽光市公安局
:
聶作坤
萊陽市公安局
:
郭善海
煙台福山看守所
煙台市看守所(東留公看守所)
濟南女子監獄
煙台市公安局萊山分局
萊山區檢察院
:
於淼
萊山區盛泉派出所
煙台萊山區法院
:
張華軍
萊山區國保大隊
:
胡加友,
劉寶東,
史大緒,
韓玉寶,
沙永冠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21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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