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艷傑
簡介:
楊艷傑(Yang,Yanjie),
女 ,
年齡未知 ,
遼寧省沈陽市新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楊艷傑被綁架,所住出租屋被抄查,抄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等物品。現被關押在沈陽(造化)第一看守所。同一天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孫正玉等。案子的負責人是皇姑區國保大隊副隊長傅德權,還有警員邸明柱也參與了綁架。 二零一七年十月,楊艷傑被於洪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遼寧省沈陽市新民市法輪功學員楊艷傑被於洪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罰金二千元。 庭審相關責任人:沈陽於洪區法院法官審判長:李曉光 審判員:葛莉丹 人民陪審員:遲松 書記員:肖婷 沈陽於洪區檢察院檢察官:趙宇 吳尚儒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晚七時許,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劉鳳寶、丁麗傑、楊艷傑在掛“法輪大法好”條幅時,被正陽派出所員警跟蹤綁架。丁麗傑、楊艷傑遭到非法抄家。劉鳳寶電動車被扣留。搶去真相資料。欲非法拘留十五天。但四、五天後被轉到看守所加重迫害。現已被非法批捕,已關押迫害一百多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9點鐘,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一個女警察,給楊艷傑打電話,叫其到派出所做提取DNA檢測。掛斷電話後,過了不一會,又有一個男警察打來電話,態度惡劣,還是叫楊艷傑到派出所采血提取血液樣本,做DNA之類的,被楊艷傑嚴詞拒絕。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非法批捕;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31900.html#2192522503
“計分考核”推動迫害-吉林榆樹警察綁架無辜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74022.html#1891802954
2018年上半年沈陽7位法輪功學員遭誣判-51人被綁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1)-368045.html#18526231444
遼寧省新民市法輪功學員楊艷傑面臨非法庭審情況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孫正玉面臨非法庭審
沈陽市沈北新區12名身陷囹圄的法輪功學員
遼寧省沈陽大法弟子孫正玉、楊艷傑被綁架迫害補充
遼寧沈陽新民法輪功學員楊艷傑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電話:024-27510016 024-8785258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於洪區法院
:
葛莉丹,
李曉光,
遲松,
肖婷
於洪區檢察院
:
吳尚儒,
趙宇
皇姑區檢察院
皇姑區法院
皇姑國保大隊
皇姑區國保大隊
:
邸明柱,
付德全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9日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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