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江蘇連雲港公安局以同樣的理由將大法弟子非法勞教1年。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江蘇省丹陽市徐如花被迫與嬰兒長期分離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丹陽公安局 : 王某 連雲港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5年1月19日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