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法弟子
簡介:
黑龍江大法弟子(Heilongjiangdafadizi,None),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她於1996年6月得法,1999年10月27日去北京,被帶到前門派出所登記照像,後被送到大慶看守所。因煉功被關到禁閉室或推到放風場凍一早上。一個月後,因不寫保證書轉到讓區拘留所拘留15天,又加期15天,她絕食5天後轉到薩區治安拘留所2個月,不寫保證書又加期了2個月。關了6個月才放他回來。 2000年6月16日她乘車去北京,在長春站被令下車,送回大慶關在薩區治安拘留所,一個月後送到齊市雙合女子勞教所,判刑一年,不轉化不允許親人接見。因為煉功,被罰在院裡跑50圈,有一次銬在暖氣片上蹲一宿,然後送去小號雙手反銬在門上,共兩天兩夜不讓洗漱,不給吃飽飯,不讓睡覺,加期四個多月,到2001年10月末才放回來。 2002年2月7日她到讓區法院樓梯口貼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毆打。先送到看守所押一個月,又轉到薩區拘留所關一個多月,又送到哈市戒毒所勞教三年,每天強迫坐小凳子,不准白天閉眼睛,食物不干淨。因不配合被李全明隊長銬在廁所,因拒絕勞動、點名不答,被打耳光,及後腦勺撞牆,反銬吊在床頭上一夜。每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還要加班干活,在地下室織補亞麻布,包裝牙簽,挑筷子等等。在這裡她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迫害類型:
銬在某處上;
關禁閉;
關進號子;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齊市雙合女子勞教所和哈市戒毒所對我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薩區拘留所(薩爾圖區拘留所)
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
:
李全明,
王麗梅
哈爾濱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
王影會,
佟美光,
宋之雨
哈爾濱女子戒毒所
:
董紹新
更新日期: 2005年5月16日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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