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點鐘,有居委會、海角派出所多個人員共四台車,綁架了龍潭村法輪功學員翁寧芬、高德、李鳳南等學員迫害洗腦。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57827.html#17121222194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角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17日 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