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雲
簡介:
王傳雲(Wang,[[Chuan]Zhuan]yun),
女 ,
82歲 ,
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雞西市法輪功學員鄭金萍(女,59歲)、王傳雲、徐樹君、劉淑雲(雞東縣,女,56歲)等法輪功學員,在雞東縣銀豐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兩側大樹上懸掛條幅,希望更多民眾了解法輪功和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黑龍江省公安廳仍在執行中共對法輪功持續十九年的迫害,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人員通過監控、跟蹤,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綁架了鄭金萍、劉淑雲、徐樹君、王傳雲四位法輪功學員。徐樹君、王傳雲老年夫妻於當晚回到家中,而鄭金萍、劉淑雲被非法關押在雞西市看守所。 雞東縣公安局將構陷鄭金萍的案卷二次送交到檢察院,均被退回,鄭金萍的丈夫到雞東縣公安局要人時,國保人員說此案在省裡掛號,須省廳決定,如果檢察院再退卷,他們只能向省廳匯報。 雞東縣國保警察何文明等人又到王傳雲、徐樹君家騷擾,詢問法輪功的條幅來源,並告訴他倆不要外出,開庭時還會來找他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雞東縣公安局國保警察何文明帶領印少鐸、張姓兩名雞東縣檢察院人員,到王傳雲家,其中一人態度蠻橫,不讓她說話,讓她到另一個房間後對徐樹君進行詢問,檢察院的張姓年輕人帶電腦作記錄,始終一句話都沒說。本案承辦人印少鐸送達一份類似通知的文書給兩位法輪功學員。警察用這辦法取證據,不管這兩個法輪功學員說什麼,都會用來做迫害鄭金萍的證據 。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雞東縣檢察院下達了雞東檢刑訴[2018]3號起訴書。王傳雲、徐樹君因超過法定年齡被取保候審,鄭金萍、劉淑雲被非法公訴。 二零二一年八月,雞東縣公、檢、法人員到徐樹君家進行所謂的“取證調查”騷擾,二零二一年九月初,徐樹君、王傳雲老人被誣判。被雞東縣法院誣判各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兩位老人提出上訴。 徐樹君、王傳雲兩位老人養老金被雞西市社保局停發,給他們及家人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家人到銀行取款時發現銀行賬戶已經被封,詢問賬戶為什麼給封了,答復說是沒交罰金被雞東縣法院封的。當家人去雞東縣法院交罰金時,法院人員告訴:“罰金我們已經辦完了”。這才知道法院已經在徐樹君家的銀行賬戶上劃走了兩萬元。即使罰金被強行劃走銀行賬戶也沒給解封,截至發稿日期尚不清楚是否解封了賬戶。
迫害類型: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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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責任人
雞東縣公安局
局長 陳剛 13946838558
副局 文哲 13945861500
國保大隊
大隊長 付崇志 18746736666
教導員 宋 冰 15946788999
王慶 15645802777
何文明 13359963577
雞東縣檢察院
公訴科 印少鐸13089791009
雞東縣法院
院長 劉景峰13674572777
副院長 郭繼品
刑庭庭長 徐忠祺13144665817
副庭長蓋秋海13144665968辦公室號碼5560001
書記員宋連躍
陪審員 王鳳春 陳玉芝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雞東縣公安局
:
何文明
雞東縣檢察院
:
印少鐸,
蓋秋海
雞西市社保局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3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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