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桂珍
簡介:
雍桂珍(Yong,Guizhen),
女 ,
39歲 ,
南縣大法弟子,南縣荷花嘴鄉新顏村人。1997年雍桂珍開始修煉法輪功。兒子從小患有疾病,不知不覺痊愈了。2000年底,進京上訪,反遭綁架迫害。於2001年新年前夕,被送往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回來後仍堅修大法。於2004年再次被綁架。監視居住一年。 2005年2月底,南縣大法弟子在縣城各處制作真象標語,南縣610、南洲派出所借此綁架他等8名大法弟子,惡警綁架他們後,在生活上、精神上、肉體上對他們進行了殘酷的迫害。 在審訊中,惡警葛明強、周小舟、孫道遠、李文華、聶文華、肖明漢等,殘暴地毆打他們。惡警們把他們用腳鐐手銬固定在椅子上,幾天幾夜不准他們睡覺。惡警分四班輪流審訊,同時在茶水中放入導致人神志不清的藥物,或直接放有毒氣體入審訊室內刺激他們神經(惡警自己戴口罩),或用強激光照射他們,刺激他們神經,對他們的精神和肉體進行摧殘。把他們關在關押在最凶殘刑事犯的牢監裡,暗中唆使牢頭、獄霸毒打和折磨他們,勒索他們錢財,罰跪,不准吃飯。 2010年9月1日石岳生、雍桂珍、孟躍先在南縣荷花鄉新苗村講真相時,被南縣九都鄉派出所副所長周波帶領惡警萬裡、曾立新綁架,將他們雙手反背銬住,塞進警車。到派出所後,惡警為了強迫三位法輪功學員們在非法搜身搶走的真相資料上簽字,惡警萬裡暴力毆打雍桂珍,而後繼續將他們雙手反背銬住至深夜。深夜十二點,惡警把三位法輪功學員關進南縣看守所。 家人到派出所了解情況要人時,惡警欺騙他們說拘留十五天後放人。然而9月15日上午,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石岳生被非法勞教18個月,雍桂珍被非法勞教15個月;孟躍先被判監視居住1年,於第二天(16日)回家。石岳生被劫持到長沙新開舖勞教所,雍桂珍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家人多番打聽,才知親人被非法勞教的實情。被秘密劫持到勞教所時沒有攜帶任何日常用品。 雍桂珍再次被迫害,她上有84歲的老公公要侍奉,下有兒媳即將分娩,她是家中頂梁柱。裡外都需要她來操勞照顧。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監視/跟蹤;
強行施藥;
綁架/劫持;
銬在某處上;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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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惡警名單: 南縣公安局副局長:葛明強、周小舟 南縣南洲派出所副所長:聶文華, 惡警:肖明漢,孫道遠,李文華 南縣公安局辦公室電話:0737-5248316 南縣南洲派出所辦公室電話:0737-5234434
責任單位及惡人:
白馬壟勞教所
南縣公安局
:
葛明強,
周小舟
南縣南洲派出所
:
李文華,
聶文華,
肖明漢,
孫道遠
益陽市南縣看守所
九都鄉派出所
:
萬裡,
曾立新
更新日期: 2010年11月7日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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