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玲
簡介:
韓美玲(Han,Meiling),
女 ,
62歲 ,
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紅海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上午,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紅海新區法輪功學員韓雪松、金翠香、韓美玲、柳愛敏、張玉霞、徐笑巖六人,去瓦房店市李官鎮土城子大集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李官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時扣押一輛面包車和一千元真相幣。在李官派出所每個人都被搜身,其中李翠香不配合,被一個31歲男警察把手背後邊推倒在地。後6人被劫持到大連金州看守所。張玉霞因體檢不合格取保候審,讓家人交五千元。其余五人被劫持到大連看守所。 除張玉霞已回家外,其余都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現已被非法關押一個半月之久。 大約晚上六、七點鐘,金翠香、韓美玲等法輪功學員被送往大連金州看守所(在大連金州開發區很偏僻的地方),二樓是醫院,檢查血、尿、血糖、心電圖、血壓。被拉到看守所時已是深夜,所有人被命令脫得一絲不掛,檢查的非常仔細。牆上貼著檢查的項目。金翠香說:哎呀!這是給“活摘”配型呀。一男工作人員上身穿著便裝,穿著拖鞋走過來,朝金翠香豎了豎大拇指,一句話沒說就走了。金翠香、徐笑言、韓美玲、柳愛敏、韓雪松被關進了看守所。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個警察出示證件,問他們警號和姓名都不告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瓦房店檢察院非法起訴(檢察員張文建,代理檢察員趙迪),把構陷五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遞交到瓦房店法院。法院原定於七月九日秘密開庭。七月九日當天,家屬詢問主管法官牟林德,牟說:不開庭了。問什麼時候開?他說不知道。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構陷案被遞交到瓦房店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大連瓦房店法院欲秘密開庭,非法庭審相關法輪功學員。身為瓦房店邪黨書記的侯禎濤負有直接與間接的責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審判長牟林德,審判員周發慎、高源)非法判五位法輪功學員:金翠香4年並勒索罰款8000元;韓雪松3年6個月並勒索罰款8000元;韓美玲2年並勒索罰款5000元;柳愛敏1年並勒索罰款3000元;徐笑巖1年並勒索罰款3000元。據悉開庭時只有一名學員家屬在場,其他4名家屬沒有接到法院開庭通知。 金翠香、韓雪松、韓美玲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大連市中級法院沒有開庭,維持冤判。審判長殷傳茂,審判員王雍、孟晶。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韓美玲、金翠香、韓雪松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韓美玲現正在集訓矯治監區即十二監區遭受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韓美玲,與其他五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同年十一月五日,韓美玲被非法判二年,目前在遼寧女子監獄集訓矯治監區,被剝奪基本生活需要,被罰站、人格侮辱、洗腦等,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韓美玲回到家。 韓美玲,女,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人,一九五八年八月生人,今年六十二歲。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一點,韓美玲和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韓雪松、柳愛敏、徐笑巖、張玉霞開車行進在大連瓦房店李官鎮的街道上,突然一輛警車橫在前方的馬路中間,警察喊到:車裡有“逃犯”,趕緊停車。隨即圍過來六、七個警察,在車上搜出兩小摞《九評》書,將六位法輪功學員綁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審判長牟林德,審判員周發慎、高源,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韓美玲被非法判二年,並被勒索罰款五千元。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韓美玲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剛入遼寧女監的法輪功學員可能被非法關押到兩處,一個是直接到各個監區,另一個就是到所謂“集訓矯治監區”,即十二監區,被非法關押到“集訓矯治監區”的都是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經過在那裡最殘酷的迫害後,再分配到各個分監區。那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式就是剝奪人生活的權利——不讓洗漱、不給衣穿、沒有日用品、剝奪睡眠,甚至來月經都不讓用衛生紙,也就是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幾乎全部被剝奪,讓法輪功學員活不下去。 法輪功學員韓美玲被分到集訓矯治監區,即十二監區,迫害她的第一步,就是把她隨身所帶物品都裝進一個包裹裡,然後給拿走了,說是由警察“保管”,說白了,就是搶走了她的生活必需品,剝奪了她的生活的權利,用這種卑鄙的手段逼迫她放棄大法修煉。 接著,犯人頭兒(“執行員”)徐迎梅讓韓美玲站著,後來她們就變招兒了,說是如果想坐著,就要向監區借個凳子,但必須寫借條,借條上要注明自己是犯人,犯了什麼罪,這樣,才能得到凳子坐著。目的就是讓她承認自己是犯人,放棄修煉法輪功。而其他刑事犯是有凳子坐著的,也不必寫什麼借條。 韓美玲說,不寫借條,寧可站著,也不寫借條,她們就讓韓美玲繼續站著,眾多的刑事犯人開始謾罵韓美玲。這樣,韓美玲就一直站到晚上收工。 回到寢室,犯人們讓韓美玲繼續站著,韓美玲站不住了,就坐在了地上。這時,一個犯人拿著一杯水,把水倒在了韓美玲坐的地上,韓美玲的棉褲一下子被浸濕了。 韓美玲告訴了這時走進來的犯人頭兒(“執行員”)徐迎梅,徐迎梅假意地說;“給你換條褲子,”就扭頭走了,從此杳無音信,根本沒給她褲子,韓美玲只好穿著濕棉褲,直至用自己的體溫烘干。 那些警察是不直接下手的,而是在幕後操縱,由刑事犯們下手迫害。韓美玲沒有任何生活物品,甚至連大、小便所用的衛生紙都沒有,裝有生活物品的包裹,在警察手中,她想要生活物品的話,那麼,這些犯人就逼她寫罵大法師父、放棄大法修煉的“三書”。 每到星期日,犯人就逼迫韓美玲寫“作業”,目的就是強化洗腦。如果不寫,就要遭到謾罵,或罰站或不讓洗漱、不讓睡覺。參與迫害的主要人員是刑事犯朱丹。 她們還逼迫韓美玲寫“思想匯報”。韓美玲寫修煉大法無罪,並講真相;韓美玲還揭露了監獄搶走了自己的生活物品,使她難以生存這種方式的迫害。當她寫完後,交給徐迎梅時,徐迎梅大怒,好幾個刑事犯連同徐迎梅一起,謾罵韓美玲,並罰站。 以徐迎梅為首的犯人,受獄警指使,不允許韓美玲隨意同犯人說話。有一次,韓美玲同一個犯人說話,徐迎梅看見了,就把韓美玲推進另一個屋,謾罵韓美玲,並罰站。 經過這些迫害之後,監獄裡要檢查迫害後的效果,即“驗收”。她們讓韓美玲按照她們的要求做,按照她們要求說的話去說。韓美玲不同意,她們就接著罵、罰站。 韓美玲在集訓矯治監區被迫害了三個多月後,被分到了五監區,在那裡度過了艱難的 六個月後,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六旬韓美玲在遼寧女監集訓矯治監區遭受的迫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00404.html#20127234719
韓美玲正在遼寧女子監獄集訓矯治監區遭迫害
二零一八年追查國際對遼寧地區發布54個追查通告
遼寧營口地區法輪功學員2018年遭迫害情況
遼寧省營口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韓美玲、韓雪松被劫持入獄
遼寧營口市金翠香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大連瓦房店市委書記侯禎濤遭報落馬
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法院欲秘密非法庭審韓美玲等五位法輪功學員
遼寧省鱍魚圈韓美玲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檢察院
元宵節幾位老媽媽的期盼
幾位老人的期盼(圖)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62414.html#1831223248
遼寧省營口市韓雪松等五人被囚大連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9673.html#18115202521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不明真相舉報者:張成巖 電話:15840600345
瓦房店檢察院主管此案人員:張文建 電話:15504111832
構陷立案單位:瓦房店公安局國保大隊:鄒吉國、王正東 0411---85634491 13478986969
瓦房店政法委(主管迫害法輪功)書記 馬利民 85661999 85634988 1365411966l
副書記 李彬 0411--85638399 0411--85522301 15904114888
其他涉案人員:大連市瓦房店李官鎮派出所所長:張丙權 電話:13050538577
李官派出所科員:劉帥,手機:18698744286、朱吉萍、孫長亮、郭雲聰、劉光學、許強、周自衡、吳南、鄒正明、鄒志國
李官派出所電話:0411-85190334
李官巡警電話:0411-85191679
大連瓦房店法院主管辦案人:牟林德:0411--85556877 手機:18641191767
瓦房店法院院長:譚家戎 0411--85556999
瓦房店法院領導:(辦公座機區號都是0411)
張積坤 85556886 手機: 18098835566
羅連鵬 85556733 13079818839
高連民 85556969 15940810000
李雙偉 85556886 13889430144
蔣雲峰 85556677 13050565399
辛 濤 85556708 13109842739
王英華 85556730 18640982899
姚志武 85556799 13998688598
大連瓦房店法院具體地址:大連瓦房店 世紀廣場2號 郵編:1163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連市看守所
遼寧女子監獄
瓦房店公安局
大連中級人民法院
:
王雍,
孟晶
大連中級法院
:
殷傳茂
瓦房店市委
:
侯禎濤
瓦房店市政法委
:
馬利民
瓦房店市檢察院
:
張文建,
趙迪
瓦房店李官鎮派出所
瓦房店市李管鎮
:
張成巖
瓦房店法院
:
高源,
牟林德,
周發慎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22日 1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