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柏
簡介:
李小柏(Li,Xiao[bai;bo]),
男 ,
三十多歲 ,
北京法輪功學員,湖南邵陽人,大學畢業,工程師,一九九八年走入大法修煉。妻子唐桂林(三十五歲)二零零四年走入大法修煉。李小柏先後四次被非法關押入看守所,其中二次都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另有一次被國安綁架,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李小柏被抓之後,經歷了東城區及北京市的兩級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失蹤前住北京酒仙橋附近,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位於天津京山線茶澱站)。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他的妻子唐桂林與母親(皆是法輪功學員)在公交車上向警察講真相,被惡警綁架,隨後即遭到抄家。唐桂林被關押在新寧看守所而後非法判刑四年,在湖南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五日從監獄回家,但四月十九日又被新寧國保大隊從家劫持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間李小柏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惡警跟蹤綁架,惡警脅迫李小柏提供國內外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情報”,並勒索“取保候審押金”五萬元後釋放。 二零一一年李小柏被非法抓捕,並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份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送到北京天河監獄。 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被抓後,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李小柏一直絕食,並遭受鼻飼。原本體重一百四十多斤,二零一三年二月體重已不到一百斤。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被送到北京天河監獄,二月五日早晨因為拒絕穿囚服,被多名惡警使用兩根電棍同時電,頭和手都被電破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轉到北京前進監獄,一直被單獨關押在九分監區的儲藏室,就是小號。 二零一三年五月開始,包夾人員叫他坐整人的小馬扎,小馬扎的板面是凹凸不平的,一般人是坐一會兒就受不了。一天除了吃飯和睡覺,基本就坐在那整人的小馬扎上。而且從五月份開始晚上十二點以後才讓睡覺,早上五點起床。手、腳及身體大部分都浮腫了,臀部也磨爛了。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前後,包夾人員經常找茬打他。包夾整人的方式之一:雙膝蓋夾光盤,只要一松勁,光盤就會掉到地上。只要光盤掉到地上,輕者挨訓斥,重者挨打。僅光盤盤片,劉樂扇他就扇碎了好幾片。還多次逼迫他自罰,就是光盤掉到地上之後,自己抽打自己。 二零一三年七月,正值炎熱的夏季,包夾劉樂長達十天不讓他洗澡。身上都發臭。長期不讓刷牙,除非趕上洗澡時。七月開始罰站迫害,每天都是晚上十二點以後才能睡覺,早上不到五點就起床。包夾人員如果發現其閉上眼睛,就罰站兩天,除了睡覺就一直站著,有時吃飯也不讓坐。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李小柏從九分監區調至四號樓的四層,原十六分監區,長期空著,這為他專門開了一個分監區,這樣整人時九分監區其他人就聽不到了。首先剝奪睡眠,直接不讓睡覺,白天四名包夾貼身包夾,晚上三名包夾。從十一月一日,包夾不讓上廁所,李小柏開始拒絕進食;從十一月五日,就開始鼻飼,灌的是很稀的棒渣粥,而且包夾故意往棒渣粥裡面多加鹽,由於加鹽太多,李小柏被灌完後回去後就上吐下瀉。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小柏,妻子唐桂林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刑事控告信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通過EMS寄出,次日送達最高檢察院。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小柏結束32天的非法關押之後,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勒索錢財;
罰坐;
關小號;
罰站;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摧殘性灌食;
電擊;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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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
北京市天河監獄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2日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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