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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柏

簡介:
李小柏
(Li,Xiao[bai;bo]), 男 , 三十多歲 , 北京法輪功學員,湖南邵陽人,大學畢業,工程師,一九九八年走入大法修煉。妻子唐桂林(三十五歲)二零零四年走入大法修煉。

李小柏先後四次被非法關押入看守所,其中二次都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另有一次被國安綁架,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李小柏被抓之後,經歷了東城區及北京市的兩級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失蹤前住北京酒仙橋附近,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位於天津京山線茶澱站)。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他的妻子唐桂林與母親(皆是法輪功學員)在公交車上向警察講真相,被惡警綁架,隨後即遭到抄家。唐桂林被關押在新寧看守所而後非法判刑四年,在湖南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五日從監獄回家,但四月十九日又被新寧國保大隊從家劫持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間李小柏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惡警跟蹤綁架,惡警脅迫李小柏提供國內外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情報”,並勒索“取保候審押金”五萬元後釋放。

二零一一年李小柏被非法抓捕,並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份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送到北京天河監獄。

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被抓後,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李小柏一直絕食,並遭受鼻飼。原本體重一百四十多斤,二零一三年二月體重已不到一百斤。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被送到北京天河監獄,二月五日早晨因為拒絕穿囚服,被多名惡警使用兩根電棍同時電,頭和手都被電破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轉到北京前進監獄,一直被單獨關押在九分監區的儲藏室,就是小號。

二零一三年五月開始,包夾人員叫他坐整人的小馬扎,小馬扎的板面是凹凸不平的,一般人是坐一會兒就受不了。一天除了吃飯和睡覺,基本就坐在那整人的小馬扎上。而且從五月份開始晚上十二點以後才讓睡覺,早上五點起床。手、腳及身體大部分都浮腫了,臀部也磨爛了。

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前後,包夾人員經常找茬打他。包夾整人的方式之一:雙膝蓋夾光盤,只要一松勁,光盤就會掉到地上。只要光盤掉到地上,輕者挨訓斥,重者挨打。僅光盤盤片,劉樂扇他就扇碎了好幾片。還多次逼迫他自罰,就是光盤掉到地上之後,自己抽打自己。

二零一三年七月,正值炎熱的夏季,包夾劉樂長達十天不讓他洗澡。身上都發臭。長期不讓刷牙,除非趕上洗澡時。七月開始罰站迫害,每天都是晚上十二點以後才能睡覺,早上不到五點就起床。包夾人員如果發現其閉上眼睛,就罰站兩天,除了睡覺就一直站著,有時吃飯也不讓坐。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李小柏從九分監區調至四號樓的四層,原十六分監區,長期空著,這為他專門開了一個分監區,這樣整人時九分監區其他人就聽不到了。首先剝奪睡眠,直接不讓睡覺,白天四名包夾貼身包夾,晚上三名包夾。從十一月一日,包夾不讓上廁所,李小柏開始拒絕進食;從十一月五日,就開始鼻飼,灌的是很稀的棒渣粥,而且包夾故意往棒渣粥裡面多加鹽,由於加鹽太多,李小柏被灌完後回去後就上吐下瀉。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小柏,妻子唐桂林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刑事控告信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通過EMS寄出,次日送達最高檢察院。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小柏結束32天的非法關押之後,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關押監視/跟蹤勒索錢財罰坐關小號罰站剝奪睡眠不准上廁所摧殘性灌食電擊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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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部:010-65244702<br>北京市國家安全局<br>局長兼黨委書記王崇勳,<br>北京市國安局惡人:王宇、滕宏,王剛和趙剛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 <br>地址:京山線茶澱站106信箱一隊/九隊/十二隊。郵編:300481 <br>
北京市天河監獄大興區天堂河慶豐路9號 郵編:102609<br>天河監獄電話:010-6027-8855 010-6026-3000<br>監獄長:李彥橋 手機:13801375796 13381208200<br>政委:尉遲玉慶 手機:13693106727<br>副監獄長:顧聯膺 手機:13911935119<br>副監獄長:王佑東 手機:13126937100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2日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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