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芝玲
簡介:
黃芝玲(Huang,Zhiling),
女 ,
六十多歲 ,
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普寧市雲落鎮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後被雲落鎮派出所綁架到普寧看守所。隨後雲落派出所、普寧市國安、池尾派出所和池尾鎮塔峰村治保共十多人又到黃芝玲家抄家,法輪大法書等私人物品被搶走。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黃芝玲被非法庭審。普寧法院故意不在當地開庭,偷偷轉至揭陽市中級法院。旁聽證只有三張,其余座位都被公安人員占了。 庭上,公訴人出示所謂的證據;幾張護身符和一本法輪功書籍。圖謀以《刑法》第三百條迫害黃芝玲。黃芝玲理直氣壯地說,這與本案無關。黃芝玲接著剛要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原則做人後的身心變化,被法官無理拒絕。整個開庭過程不足一小時,只是草草走過場。 後被廣東省揭東法院非法判刑二年,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號左右,被送省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又有九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81019.html#19129234624
廣東省普寧市黃芝玲被非法庭審
廣東省普寧市法輪功學員黃芝玲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雲落派出所:(人員可能有調動)
電話:2484848
所長劉振宏13318196855
指導員王欽耀13903087526
副所長姚永濤13822933377
副所長方洪川13318182618
普寧市看守所:2235730
普寧市公安局長謝漢湖
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東省女子監獄
揭東縣法院
普寧市池尾派出所
普寧市國安大隊
普寧市法院
普寧市雲落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7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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