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秀
簡介:
胡宗秀(Hu,Zongxiu),
女 ,
七十多歲 ,
廣東省樂昌市法輪功學。修煉大法前,胡宗秀全身都是病,最嚴重的是下身經常大量的流血,修煉法輪大法一個月左右,流血消失。從此,無病一身輕,再沒出現過流血現象,她的老伴因此很相信大法。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樂昌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偉忠受當地610指使,帶著一大班人私闖民宅,強行綁架七旬老人胡宗秀。 胡宗秀被關押在樂昌看守所迫害期間,被查出她有高血壓,肚子裡還有石頭。她的老伴不斷的去看守所講理:如果她在裡面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得負全部責任(大意)。 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胡宗秀出看守所後,國保恐嚇她的老伴,如果有哪個學員和胡宗秀聯系要馬上報警。 二零一八年五月廿七日,廣東省樂昌市610頭目黃學斌帶人上門騷擾七旬老太太胡宗秀,恐嚇她,逼她出賣當地的學員。 公職人員藉勢藉端侵害國家公民基本人權,執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終身追懲制。 ****************************** 憲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權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規定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終身追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騷擾;
威脅/恐嚇;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省樂昌市610頭目帶人上門騷擾七旬老人
廣東省樂昌市七旬老人胡宗秀被當地公安國保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樂昌市公安局
:
李偉忠
樂昌市六一零辦公室
樂昌政法委
:
黃學斌
樂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6日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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