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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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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秀

簡介:
胡宗秀
(Hu,Zongxiu), 女 , 七十多歲 , 廣東省樂昌市法輪功學。

修煉大法前,胡宗秀全身都是病,最嚴重的是下身經常大量的流血,修煉法輪大法一個月左右,流血消失。從此,無病一身輕,再沒出現過流血現象,她的老伴因此很相信大法。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樂昌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偉忠受當地610指使,帶著一大班人私闖民宅,強行綁架七旬老人胡宗秀。

胡宗秀被關押在樂昌看守所迫害期間,被查出她有高血壓,肚子裡還有石頭。她的老伴不斷的去看守所講理:如果她在裡面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得負全部責任(大意)。

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胡宗秀出看守所後,國保恐嚇她的老伴,如果有哪個學員和胡宗秀聯系要馬上報警。

二零一八年五月廿七日,廣東省樂昌市610頭目黃學斌帶人上門騷擾七旬老太太胡宗秀,恐嚇她,逼她出賣當地的學員。

公職人員藉勢藉端侵害國家公民基本人權,執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終身追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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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權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規定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終身追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騷擾威脅/恐嚇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省樂昌市610頭目帶人上門騷擾七旬老人
廣東省樂昌市七旬老人胡宗秀被當地公安國保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樂昌市公安局區號:(0751)  郵編:512200) <br>公安局長兼610:司長勝5551084(辦公)   5568638(家電)<br>樂昌市公安局長司長勝 辦0751--5551084、宅0751--5568638、13902346083<br>國保大隊隊長:李偉忠 : 李偉忠
樂昌市六一零辦公室頭目:黃學斌 13827980788<br>主任:劉漢良 辦0751--5551084、宅0751--5551622、13326521622<br>副主任:褚萍 辦0751--5555425、宅0751--5501157、13922589579<br>副主任:袁偉辦0751--5551084、宅0751--5551421、13509855810<br>謝志軍 辦0751--5555425、宅0751-5566455 <br>610主任:李根泉 13827982660<br>610職員:劉藍
樂昌政法委傳真:0751-6805007<br>書記辦公室:5573883<br> : 黃學斌
樂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6日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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