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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彩林

簡介:
陳彩林
(Chen,Cailin), 女 , 四十多歲 , 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陳彩林畢業於曲阜師范大學。畢業後被分到陽谷二中教書,一年後到陽谷華陽中學,遭到校長楊小波迫害,被送進派出所。之後,陳彩林走脫。十多年來流離失所,直到二零一六年,陳彩林重辦身份證成家。

二零一八年五月卅日,陳彩林准備遷戶口去陽谷取檔案,她的手機被非法檢查,並遭陽谷派出所國保綁架。

公職人員藉勢藉端侵害國家公民基本人權,執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終身追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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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權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規定對法官、檢察官辦理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終身追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類型: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務對像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綁架未遂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陽谷縣法輪功學員陳彩林遭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陽谷縣公安局
聊城市陽谷縣華陽中學 : 楊小波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7日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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