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
簡介:
劉春(Liu,Chun),
男 ,
黑龍江方正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黑龍江方正縣法輪功學員劉春、侯麗鳳夫婦在休閒廣場發真相資料時被人舉報。隨後興方派出所警察將二人綁架。在沒有通知任何親屬的情況下,二人又被方正縣國保帶走。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妹妹上劉春家,開門見劉春被戴著手銬,家裡還有3個警察在非法抄家。他們把家裡都搜了一遍,所有法輪功的資料和真相幣等私人財物被全部搜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綁架黑龍江省方正縣劉春、侯麗鳳責任單位信息補充
黑龍江方正縣劉春、侯麗鳳夫婦被綁架(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方正縣公安局
局長高延順 0451-571213039(辦公室)
副局長徐洪濤13303616345
副局長周洪臣 (負責迫害法輪功)13845138456
方正縣國保大隊長:趙春松(案件責任人)13100964777 13796759955
方正縣興方派出所(負責出警抓人)0451-57100110
方正縣610辦:
衣寶松57116731、13154518000
廉立愛57116731、57124824、13019726736
方正縣政法委:
主任張威57116997宅57116658、15945451888
周志國57116041宅57120310、13904665215
昌玉娟57116858宅57110599、138360585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正縣公安局
方正縣國保大隊
興方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11日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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