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乃華
簡介:
齊乃華(Qi,Naihua),
女 ,
五十多歲 ,
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齊乃華女士一人在家時,忽然被昌邑市國保大隊警察劉昌恩等伙同各片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現被關押在濰坊看守所已40多天,家人去過律師事務所,但律師不接此案。現已被構陷到檢察院。齊乃華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因堅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堅持做好人沒錯、修煉法輪功沒罪,拒絕背叛自己的師父,不寫悔過書,被手腳戴上大鐐銬(手鐐銬和腳鐐銬連在一起),不能直腰,大小便都得需要人的那種鐐銬(也叫手捧子)關小號至今。齊乃華被昌邑國保大隊警察劉長恩等綁架後,家人每天生活在痛苦中,齊乃華丈夫一個多月,竟然掉了二十多斤肉,每天都徹夜難眠。小孫子才一歲多沒人照顧。丈夫去昌邑市各律師所雇律師,被告知法輪功的案子不接。據說,濰坊昌邑的齊乃華、徐萬香,同年一月十八日,坊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齊乃華非法庭審。家屬聘請律師,為齊乃華做無罪辯護,從上午九點至十二點休庭,整個過程基本是律師在為齊乃華無罪辯護,審判長沒說幾句話。最後,審判長問齊乃華有什麼要說的,齊乃華講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法輪功學員楊小花的家人收到法院對楊小花非法判刑4年的判決書。同日,法輪功學員齊乃華的家人收到法院對齊乃華非法判刑3年的判決書。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
關小號;
抄家;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昌邑市楊小花、齊乃華被非法判刑
山東濰坊昌邑法輪功學員楊小花和齊乃華被非法判刑
律師無罪辯護令審判長佩服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81014.html#1913023331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70909.html#18710221825
齊乃華女士在山東濰坊看守所遭大鐐銬酷刑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69803.html#18613223149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謀:山東濰坊昌邑市國保大隊長:蒲松齡,男,不足50歲。
主管迫害法輪功大隊長劉昌恩 0536---13853675110
主任王林平0536---18678076366、0536---15006369016
副中隊長王義強0536---13792601377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邑市法院
昌邑市國保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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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昌恩
濰坊看守所
濰坊市坊子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16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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