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桂蘭
簡介:
霍桂蘭(Huo,Guilan),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邢台市任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就被當地公安根據當時公安部的“555號文件”被抄家和罰款,1999年7.20以後,更是受盡了邪惡的迫害,流離失所後,目前已家破人亡。 一九九八年,霍桂蘭被任縣公安局關押在任縣法制教育中心,被罰款2000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霍桂蘭被非法關押15天,罰款800元。十月,霍桂蘭被任縣公安局的陳中衛,政法書記王仲清綁架到縣法制教育中心,關押3個月,罰款3000元。 二零零一年,霍桂蘭因向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邢台任縣公安局劉振國、賀海鐸、劉景雪等人多次到家綁架,從此被迫流離失所。期間,中共人員以停發工資為由,逼迫霍桂蘭的丈夫與她離婚,後來她丈夫不幸出了車禍身亡。公婆承受不住失去兒子、兒媳的雙重打擊,第二年先後雙雙去世,剩下可憐的一雙兒女無人照看。霍桂蘭結束冤獄回到家時已是家破人亡。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四日,霍桂蘭被邢台市公安局橋西區分局國保警察宋嘉熙綁架,先後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和洗腦班迫害。霍桂蘭在看守所期間絕食抗議,宋嘉熙讓邢台洗腦班猶大王吉敏到看守所去轉化她,把她關到鐵椅子裡,半夜才讓回來。第二天,宋嘉熙又進號裡給霍桂蘭戴上幾十斤的腳鐐子拉到邢台洗腦班,霍桂蘭被綁到鐵椅子裡,惡警摁著她的頭、捏著鼻子強行往她的嘴裡灌食物,把她嗆得喘不過氣,差點背過去,灌得耳朵裡都是,回到看守所耳朵裡還往外流水,霍桂蘭好長時間的耳朵疼痛,聽不到聲音。二零零四年八月,霍桂蘭被非法判刑九年,關押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任縣610辦公室主任毛夢巧操控的任縣政法委610人員伙同國保警察7、8個人綁架法輪功學員霍桂蘭。當時,家裡只有7歲的外孫女,孩子嚇的大哭。霍桂蘭上身只穿著小背心,下身穿大褲衩,光著腳穿著拖鞋,他們把霍桂蘭直接送到邢台洗腦班迫害70多天,後來在家人強烈的持續的要求下才被放回。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抄家;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坐/鎖在鐵椅子上;
摧殘性灌食;
手銬/腳鐐;
逼迫放棄信仰;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強制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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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橋西公安分局
:
宋嘉熙
任縣政法委
:
王仲青
任縣公安局
:
陳中衛,
賀海鐸,
劉振國,
劉景雪
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邢台洗腦班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任縣610
:
毛夢巧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30日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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