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君
簡介:
李長君(Li,Changjun),
男 ,
55歲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大法弟子,海林市營林局的職工二零零二年冬季,他被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從單位綁架,把他挾持到他家,用他的鑰匙打開了門,象土匪搶劫一樣把他家翻了個遍,搶走了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後將他劫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當時國保科員警呂立海、金海珠對他進行非法審問。讓他說出有哪個法輪功學員上他家看過大法光盤,他拒絕回答。他單位領導到公安局為他辦取保候審,國保大隊長逼迫他寫“保證書”(保證不煉法輪功)。並勒索押金三千元才放他回家。這三千元錢一直沒給。因為這次迫害,海林市紀委給他開除黨籍處分,工資降級。在年末評定年度考核,給他不稱職。 一次,當地第二派出所所長李曉夫在過年時打電話,要他及妻子和他們雙方父母的名字、電話,他拒絕了。李曉夫指使兩個警察到他家把他綁架到派出所,揚言要將他送看守所過年。他單位領導到派出所了解情況後幫他說情,李曉夫才將他放回家。(現李曉夫因多次迫害大法弟子已遭報應,在一次刑事案件中隨意抓人、打人被開除) 二零一二年,他妻子被綁架,在他妻子被非法關押期間,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王威、金海珠到他單位,直接將他綁架到公安局審訊室,強迫他坐在鐵椅子上。國保科大隊長丁玉華和警察關景偉對他非法審訊。他單位領導又一次到公安局擔保,才放他回家。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他被海林市第二派出所警察張左臣、任傳雙以及國保大隊警察等許多人,將他從家中綁架到第二派出所,說是缺個什麼名額,將他以莫須有的罪名刑拘。十天後改為行政拘留十五天,共非法關押了二十五天。 海林市監察局,給他嚴重警告處分。由此年度考核又一次給他不稱職。 他妻子也多次被迫害,被非法勞教、關洗腦班、非法判刑。在這期間他兒子上大學,本來他和妻子打算送兒子去上學。就在要出行的前四天,妻子被綁架。 因妻子不配合警察,警察還把他兒子挾持到公安局恐嚇,給兒子心理造成很大傷害。 妻子被綁架到哈爾濱女子監獄,他去哈爾濱看妻子,在火車上被乘警盤查,查看手機等物品。 妻子被綁架、關押,其他法輪功學員把消息發到明慧網。國保警察還找到他,逼他說出誰把消息發到明慧的。他說不知道。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黑龍江省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徐英、李長君在外回家時,用鑰匙開門,發現打不開。門上貼一張紙寫著:徐英、李長君開門鎖已經更換請與公安局工作人員聯系,聯系人號碼13946355599、13091819333、13009791212。底下沒有公章和署名。 家人問小區門衛都說不知道此事。當日下午去找當地派出所,片警不在。在崗一警察電話聯系了片警,電話裡說:知道是國保干的,不是我們干的,你家去找國保。二人去公安局找一人咨詢,那人說你們不問國保就去上二派(現海林市公安局子榮派出所)取鑰匙。到二派門口國保也緊跟著進門,命令在二派給徐英做材料,當晚九點多,讓徐英回家,讓明早七點半再到二派做材料,徐英說不來了。國保讓寫了一個李長君看不清內容的保證,保證徐英明早七點半到二派,並把李長君的工資卡要去了,徐英聽說後不同意這樣做,但徐英丈夫同修已簽完字。後來要了鑰匙,兩人就回家看看,把門上的那張紙撕下用國保給的新鑰匙打開了房門,進屋把那張紙放客廳櫃上,發現臥室裡小茶幾換了地方,兩人換上衣服就去徐英老人家了。 第二天早上,他倆回家但沒去二派。李長君正在休假,九點多聽他單位人說剛有三個警察去他單位找他了。警察又給徐英弟弟打電話找徐英來的。十點多兩人回家看到放在櫃上那張紙不見了,小櫃裡的李長君身份證被拿走了,鑰匙還掛在鎖上,小臥室床墊子動了,屋裡又進入了。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47073.html#22731231620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46840.html#22726231132
黑龍江省海林市李長君遭迫害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
:
王威,
呂立海,
關景偉,
金海珠
海林市公安局
:
丁玉華
海林市第二派出所
:
任傳雙,
李曉夫,
張左臣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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