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彩霞
簡介:
方彩霞(Fang,Caixia),
女 ,
51歲 ,
遼寧省大連市革鎮堡法輪功學員。家住大連甘井子區。二零零二年期間,在馬三家女二所遭受嚴重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方彩霞、夏寧、王麗、王付麗在三大隊遭迫害,潘靜、米艷麗(二大隊)、張春梅、田麗、胡英、張海燕、蘇意文、王雲潔、孫娟、王翠英、李黎明、姜偉、孫艷君、齊振榮、宋秀婷、宋彩虹等人。 二零零三年七月惡警黃海雁又叫周雅娟坐小凳。長期冷凍加上精神上的摧殘,她絕食了(這裡還有孫娟、方彩霞,已絕食一個多月了,惡警石宇每天叫轉化學員給她灌食)。 王曉峰曾叫囂:“我想給你們加期太容易了,我的一句話就能給你加期,隨便一個什麼理由就能給你加期”。對於個別加不了期的學員,它就逼迫學員作假證。加期最長的為一年,更甚者將弟子直接送入監獄。超期非法關押大連大法學員方彩霞兩個多月。 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擊、關小號、強行灌食和注射藥物,強迫罰蹲、罰 “燕兒飛”,強制洗腦。剝奪睡覺權利,電擊,銬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斷,兩腿變殘。迫害法輪功學員田莉、李曉艷、潘琦、韓艷文、李黎明、宋彩紅、李冬青、阜新宋桂雲。迫害法輪功學員董曉艷、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飛、吳艷秋、李波、何輝、揚鳳英、周海艷、張靜、劉麗娟。迫害法輪功學員崔亞寧,劉鳳梅,林艷,張會雙,李素珍, 基本犯罪事實: 強制洗腦,電棍電,鐵絲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復電擊,打昏死後澆冰水,威脅恐嚇,剝奪受害人的起訴權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1年半,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以張君、張磊等為首的惡警對大連法輪功學員梁宇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迫害,並叫囂“讓你們看到一個全新的梁宇”。一周後她們的迫害沒有動搖梁宇,惡人的囂張氣焰被打擊。無奈於十月十八日將梁宇、方彩霞、高德英、王金鳳、孫連軍、李春紅六名法輪功學員調至一、二大隊和普通勞教人員一起從事高強度的超體力奴工勞動。 遼寧省大連地區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綁架了多名法輪功學員,租住在大連灣的法輪功學員方彩霞被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紅旗派出所綁架,家中電腦、打印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都被掠走。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上午,方彩霞家屬到甘井子區檢察院交涉,檢察官莊寧在一樓信訪大廳裡接見了家屬。莊寧對給方彩霞聘用律師閱卷一事,發了不滿情緒,說既然有律師,一切都按照章程和程序辦,對方彩霞兒子說:年前你媽可能會庭審,不一定判,年後判。實際在未聘請律師之前,莊寧就說過,年前要把方彩霞的“案子”送至法院。方彩霞的兒子勇敢直接表達出了他自己的意見,對莊寧一直堅持說:我媽沒犯罪!你不要給送庭審! 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莊寧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把構陷案卷送至大連甘井子區法院,法官郭丹華。 大連甘井子區法院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一點半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孔慶春、方彩霞。法官稱,法輪功的案子不允許辯駁,律師只可以對物證辯護。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方彩霞、孔慶春。檢察官莊寧陳述所謂“案情”後,審判長問他給出的罪名是什麼,審判長問了他一句:“有這個罪名嗎?”於是他又換了一個罪名,後來翻了翻卷宗,又換了一個。 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對方彩霞、孔慶春進行了第二次開庭,開庭時間共計45分鐘。 大連法輪功學員方彩霞、孔慶春家屬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去甘井子區法院找法官郭丹華要求放人。郭丹華沒有面見家屬,家屬與其通了電話。家屬說:“法庭上,律師已經從法律的角度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方彩霞、孔慶春一審被非法判刑四年,律師已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向大連市甘井子區法官郭丹華遞交了上訴材料,郭丹華已將上訴材料送至大連市中級法院,二審法官楊爽。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連市中級法院法官殷傳茂用快遞給孔慶春、方彩霞的律師分別發了一封快遞,內容是對孔慶春、方彩霞案的處理意見:維持一審判他們二人四年的刑期的結果。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方彩霞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方彩霞的兒子二十來歲,患有抑郁症,在母親被非法關進監獄後,多次到監獄去探望她。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遼寧省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方彩霞兒子到沈陽大北監獄(監獄城)看望方,監獄方面從上午一直拖延到下午才讓見面。見面前,又盤問了方兒子很長時間(監獄方面配有專人錄視頻)。見面時,隊長獄警全程在監聽,方的後面還跟隨兩名獄警看護。據獄警講,方從九月份轉來一直是拒不轉化的堅硬分子,也不配合監獄方面的勞動改造工作(強迫體力勞動)。方兒子說,見面時間不到半小時,方的狀況看起來很不好,顯得瘦弱單薄和憔悴,很令他擔憂!臨走時隊長和獄警不報姓名,也不給留監區的電話號碼。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二十來歲的兒子與律師探望了方彩霞。方彩霞被監獄迫害得極其憔悴。兒子在會見結束時暈倒,直到回家才清醒。還有一次,兒子去監獄探望方彩霞後,情緒不好,之後很長時間,不能出遠門,而家屬中,能去探望方彩霞的也只有她唯一的兒子。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後,遼寧省女子監獄電話告知她的家屬,不准上監獄去看望方彩霞,不准給方彩霞存錢。家屬問為什麼?對方說是“上面的命令”,為此家屬很擔心。 方彩霞將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結束冤獄。 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兩點左右,大連辛寨子派出所警察竄到到了方彩霞家,給她拍了照,並說:“這是為‘保’二十大,挖地三尺也得見到你這個人。‘二十大’之前這段時間,一周我得見你一次。”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早上,大連市人民路派出所的兩名警察到方彩霞打工的客戶家要把她帶走,聲稱她貼不干膠時被監控看到了,後來又叫來十多名警察,據說其中有局長、還有國保的一共大概十幾個人,其中有一個叫曹迅兵的,他們找到一沓還沒貼的不干膠,就把她帶去姚家看守所了。據說涉及中山分局、大連國保大隊參與迫害。 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家屬見了大連中山分局國保副隊長曹迅兵,希望他不要構陷方彩霞。但曹迅兵還是要把構陷方彩霞的案子往檢察院送。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家屬去了青泥窪橋派出所,在青泥窪橋派出所聯系到這個刑大姓周辦案人(+86 18342219679),中午十一點多他打電話給家屬,說方彩霞案件現在刑事拘留,下一步交法院判刑,家屬要求不要把事情擴大,但是姓周的辦案人執意要移交檢察院,態度與曹迅兵如出一轍。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方彩霞的兒子吳琦去大連市青泥窪橋派出所索要方彩霞的拘留通知書、物品扣押清單等,卻被青泥派出所刑大一中隊的辦案警察周某扣押,並找來中山區國保副隊長曹迅兵阻撓了解案情,誣蔑他“勾結境外勢力”,扣押數小時才將他釋放。當時周某、曹迅兵等三名警察以威脅加恐嚇的方式讓方彩霞兒子做了筆錄,還強行拿其手機,並翻查其檔案袋的文檔。他們恐嚇方彩霞兒子,不准把這些情況曝光到明慧網上,曹迅兵恐嚇方彩霞的兒子說把他拘留15天。 這三人在非法審訊方彩霞兒子近兩個小時才讓其離開。周某把方彩霞拘留通知書給了方彩霞兒子,他們違法的把落款(通知日期)寫為六月二十三日。沒有給物品扣押清單。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上午,方彩霞的兒子吳琦及其委托律師在通過中山分局門衛、督察、信訪的警察聯系溝通下,國保曹迅兵在信訪接待室接待了兩人。介紹了方彩霞案件情況,但在依法聽取辯護人意見時,對辯護人提交的中國新聞社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新聞稿大致內容:是江澤民個人污蔑法輪功為邪教。聽到江澤民三個字,曹迅兵突然氣急敗壞的大聲威脅律師,你來北京干什麼!是不是要學王全璋要進去!並多次大聲的手指著方彩霞兒子:“我找人收拾你”,曹多次戳方彩霞兒子身體,大聲恐嚇他。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律師會見方彩霞時候也反映:曹迅兵多次辱罵方彩霞並上手要打她。曹迅兵威脅要判她幾年,說請律師沒用。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方彩霞的案子已經被移交到檢察院。七月二十四日,辯護律師向檢察院辦案人陳放(+86 39866350)遞交了證據材料。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遼寧大連方彩霞的兒子接到刑偵大隊一中隊周正的電話,說方彩霞已被批捕。從七月三十日至今的兩個月時間,公安羅織“證據”。九月二十九日,方彩霞被構陷到了檢察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前後,曹迅兵(惡人榜號碼15566404000)非法提審方彩霞,哄騙其認罪就輕判,曹迅兵說是最後一次見她。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中山分局派出所的辦案人又來提審,告訴方彩霞案子送檢察院了。但是送檢察院,理應通知方彩霞律師,中山分局沒有通知律師。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下午,檢察院送來提告通知,方彩霞不簽字,但是別人給簽了,方彩霞收到後,給撕毀。 二零二五年十月九日,律師到中山區檢察院拿到閱卷。中山區檢察院案管說,要把案子送到甘井子區檢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 十七日,方彩霞的案子從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檢察院轉送到了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家屬今天和莊寧(音)檢察官見面了,拿給莊寧看的材料他全都拒絕,講真相他也不聽。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甘井子區檢察官莊寧通過家屬辯護的申請,但不讓家屬見方彩霞。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方彩霞被甘井子檢察院檢察官莊寧和助理孟婉瑩(音)提審。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莊寧檢察官拒絕見方彩霞的辯護律師,他讓助理孟婉瑩(音)帶律師去看所謂的監控視頻證據,也並沒有看清誰是誰,也沒有看到誰粘貼什麼的所謂的證據。他們根本沒有所謂的證據。 方彩霞的家屬辯護人的閱卷和會見申請被檢察官莊寧拒絕了。 方彩霞家屬給檢察官莊寧(惡人榜)打電話,詢問方彩霞案件情況,二零二五年十月 十七日案件到了甘井子區檢察院,已經過了一個月了,是要退卷還是法院。莊寧態度不好,他說是法院。 方彩霞被綁架的案子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到了法院,還沒有立案。 甘井子區法院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1點半非法開庭。主審法官劉麗娜。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摧殘性灌食 ;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抄家;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騷擾;
威脅/恐嚇;
打罵;
非法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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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第二次庭審方彩霞、孔慶春
大連法輪功學員孔慶春、方彩霞面臨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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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大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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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王桂香殘害法輪功學員的主凶王曉峰(圖)
在馬三家遭受的肉體和精神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檢察官 莊寧(音) 工作電話:39915156.大概是在2017年他曾辦過方彩霞被綁架的案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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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宇,
張君 ,
王曉峰 ,
張磊
大連市公安局
甘井子區法院
:
郭丹華
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大連市610辦公室
大連市政法委
遼寧女子監獄
姚家看守所
大連市中級法院
青泥窪橋派出所
人民路派出所
大連市辛寨子派出所
遼寧省沈陽市大北監獄
甘井子區檢察院
:
莊寧
大連市維穩辦(大連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大連中級法院
:
殷傳茂
甘井子區紅旗派出所
甘井子區紅旗鎮派出所
大連市中山區國保大隊
:
曹迅兵
中山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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