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巧雲
簡介:
程巧雲(Cheng,Qiaoyun),
女 ,
63歲 ,
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大慶管理局九龍實業公司物業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紅崗區創業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程巧雲去省政府上訪回來後,被非法關押數小時;一九九九年年底,正常普調兩級工資被非法未調,月均近30元。責任人:物業二公司創業所的袁萬春;一九九九年十月只因煉法輪功被單位非法辦班強制洗腦二十八天,期間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程巧雲去北京上訪被警察抓捕關在鐵籠子裡後,被當地派出所領回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六月初去省政府上訪,被勒索四千元後被放。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後,單位及派出所又逼寫保證書,期間被監控失去人身自由,不寫就勞教。還三番五次的找她愛人給他施加壓力,逼得她愛人承受不了就離婚了。這樣還不肯罷休,單位還強制上洗腦班,由經警監護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非法辦班長達三個月。伙食費沒有帳目先要二百元,後又交一千二百七十五元。洗腦班結束時不寫保證書的再交五百元方可回單位。 從二零零零年二月至十一月工資及其它收入一分未給,說是每月給三百元的生活費也一分未給,還讓交七千五百元,不交就從每月三百元的生活費裡扣取。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領取買段錢,單位書記苗洪才說先交二萬元押金才能領取。二零零一年四月發放公積金時同樣不給,讓先交五千二百元說是去北京接她的費用。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程巧雲再次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抓捕,因不說姓名地址被送到遼寧省建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二個月。因要求無罪釋放曾絕食抗議,被他們強制插管進行人身摧殘。家人去接時公安局硬要一千元遣送費,看守所要伙食費七百余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初,程巧雲同幾個功友去農村講清真相,被抓捕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多天。期間要求無罪釋放絕食抗議,他們就強行插管灌食進行人身迫害。僅二十六天就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骨瘦如柴。他們怕她死在看守所裡才叫家人接回。出來後沒幾天,派出所就去抓她,幸虧她提前兩天離開家。現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在租住的房中被惡警綁架,關押市看守所期間多次提審遭毒打,後被非法判刑關押於哈爾濱女子監獄。在獄中因不放棄修煉經常關小號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被惡警綁架在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還有李海、代志東、王景翠、劉淑芬、王居艷、程巧雲、張新業、鄧雲紅、吳順子、於勇全、杜純香、王明奎等。 二零零三年一月份,楊華被調到二監區,二監區區長鄭傑被調到九監區繼續迫害大法弟子。在三月二十二日強迫她們在監捨坐凳子,派刑事犯看著,不許說話,不許走動,後來讓她們坐在大理石地面上,從早上一直坐到晚上7:30.當時天寒地凍,一直坐到六七月份。惡警們又派兩個打手來迫害大法弟子,一個是候桂芹,另一個是郭英。這兩個人心狠手辣,隨便打罵,干警見到也不聞不問,任由它們胡作非為。被迫害大法弟子其中之一是程巧雲。 大法弟子程巧雲、付麗華、董麗敏、吳秀華、黃少博、王穎、蔡密、吳桂艷、曹茹、孫鳳玲、楊澤華、李祝華、董林桂、江敏善、荊秀雲、劉坤、張桂芹、周艷等十八名大法弟子從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七月十五日,每天早晨七點到十一,下午十二點三十分到四點,晚上五輾到七點,被罰在大理石地上坐著,不讓墊東西,七月十六日又強迫她們干活她們不干,時間就延長至晚上十點三十分。 二零零四年二月八日晚六點,獄政人員來非法關押的九監區點名,九監區的惡警張秀麗等指使犯人拳打腳踢的把張桂琴和戰傑、董林桂、程巧雲等九名大法弟子強行拖入兩個小黑屋子裡,期間謾罵聲不絕於耳。殺人犯侯桂琴與犯人王丹、侯英麗、趙學玲等共七人輪番對他們施以拳腳,並用膠帶封住他們的嘴以阻止他們講真相,還采用“大背銬”等卑劣手段一直迫害他們到十點半左右。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程巧雲被非法判的兩年刑期到期,哈爾濱女子監獄與大慶610及程巧雲原單位相互勾結,欺騙來接程巧雲的家人,將程巧雲劫持到大慶紅衛星洗腦班,又被洗腦班送進拘留所,再從拘留所劫持到洗腦班,又從洗腦班送進看守所,再從看守所送進戒毒所。在戒毒所,她遭受過關小號、被五花大綁、坐鐵椅子等刑罰,一天,因為不站隊形,不聽戒毒所的訓練,就被五花大綁到了一個椅子上,繩子把他死死的纏住,纏的都沒有知覺了。戒毒所為了達到「轉化」的目的,還給她坐鐵椅子,因為她個子小,手腳夠不到銬子的地方,惡警把她的腳使勁抻到銬子處銬上,又將她的胳膊反扭到後背,硬拉到銬子的位置上,胳膊和腿的關節都被抻的喀喀響,她感覺身體已經被撕裂,心都疼到開始顫抖,被解開刑具的時候,人根本動不了了,上廁所都得有人攙著。 程巧雲被迫害的身體出現了極其不正常的狀態,不吃也不餓,似乎失去了知覺,戒毒所怕她死在裡邊,擔不起責任,把她放回了家。 近日(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八百?公安分局以各種借口騷擾創業莊法輪功學員,嚴重干擾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的生活。他們先後采取打電話、給兒女打電話、給單位打電話、上門騷擾等方式要法輪功學員身份證號和近照,還圖謀進家錄像等。甚至連打壓之後多少年已經不修煉的人也不斷騷擾他們。為首的是一韓姓警察(可能是個隊長),到處干擾法輪功學員。 之前有李業泉、丁桂英、楊臣、李振嬌等法輪功學員被私闖入家錄像和打電話騷擾。近期又先後找張淑雲、安鳳任、王永忠、黨秋娥、趙紅英、徐曉蘭、程巧雲等法輪功學員進行敲門或電話騷擾。還從張淑雲家中拿走了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等物品。 二零二一年九月中旬,黑龍江省大慶市采油九廠法輪功學員程巧雲回老家探望90多歲的父母,她丈夫身體不好,不能隨她出行,就把他留在家裡。等她從老家回來後,丈夫跟她說:你走後三、四天吧,派出所姓錢的警察穿著便衣,來咱家敲門。當時,她丈夫六神無主,即害怕又無奈,不知所措,門敲的很響,只好給開了門。姓錢的警察坐在沙發上問:你妻子在家嗎?她丈夫回答:不在。然後他說:要煉法輪功在家煉,不要到外面去宣傳,要是被人抓住了,就要影響我們了。還說:你信嗎?她丈夫回答:我不信。從最後一句問話中,她幾乎能肯定警察在監控她丈夫的手機,從而監控她。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上午,黑龍江省大慶市采油九廠法輪功學員程巧雲被大慶市龍南分局抄家綁架。時間集中在早上5點至7點之間。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二月得知,程巧雲被非法判刑八年,八百?法輪功學員杜春香被誣陷、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程巧雲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程巧雲家人一直沒有收到有關程巧雲的任何書面通知。在前不久,她家人收到一個快遞,裡面只有四張A4紙,也不是正式判決書,裡面只有“洪警官”(只有姓氏,沒有具體人名)三個字的簽名和法院的蓋章。其他有關法院、檢察院方面的人名一個也沒有,就是除了“洪警官”三個字還算是人名,其他任何人名一個都沒有。可見中共法律陰暗和肆意妄為。她家人的手機裡還收到一封短信,讓其繳納五萬元錢的罰款,她家人沒有繳納。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精神酷刑;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關鐵籠子;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摧殘性灌食;
毒打/毆打;
關小號;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關押;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逼迫放棄信仰;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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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祝姓辦案警察:1994591702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看守所
大慶市610辦公室
:
張國君,
劉希平
大慶石油管理局物業二公司
:
袁萬春,
苗洪才
大慶紅衛星洗腦班
大慶石油管理局實業集團公司九龍公司
九龍公司工會
:
韓玉慧,
徐國華
建平縣看守所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鄭傑,
楊華
八百?公安分局
大慶市檢察院
大慶市公安局龍南分局
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11日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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