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早六點多鐘,家住七二一的劉愛雲(年近七十)出去扔垃圾忘記關門,四個人(其中一個被稱於隊長),乘機闖進她家。劉愛雲被綁架到薩爾圖公安分局,家裡的大法書、小音箱被拿走。在薩區分局,警察給劉愛雲照相,逼她在材料上簽字、按指印,一宿才放她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11月9日被綁架情況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薩爾圖區公安分局(薩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25日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