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興華
簡介:
張興華(Zhang,Xinghua),
女 ,
年齡未知 ,
雙鴨山市嶺西區東山大法弟子。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日,雙鴨山市法院已對大法弟子張興華、孫鳳傑、王關榮、趙祥平、王麗華、吳月慶五人非法開庭,張興華判刑5年。尖山區法院審判庭庭長江楓(審判大法弟子都是該人負責)負有責任。 迫害時間待查。張興華遭到雙鴨山公安局6.10辦公室惡人李洪波,劉維國(音),杜占一,凌大威(凌清范之侄,尖山分局惡警。)用以酷刑逼供。 2003年張興華被抓到永紅派出所並遭到毒打,惡警李洪波、劉維國竟然扒光張興華的衣服,將手腳銬上毒打,用椅子壓住躺在水泥地上凍,還揚言將潑水凍死埋掉。在未達到目的之後,又用電棍電了幾個小時,手段殘忍,連難以啟齒的地方也電。半夜,惡警將張興華送入看守所。幾天後提外審,凌志威將張興華手腳銬上,被銬吊起來毒打達40分鐘後被放下。腿伸直坐下,用腳踩頭和臉,使臉貼緊腿,制造痛苦達半小時。 其母親劉金葉,今年68歲,居住在雙鴨山市嶺西區東山,沒有生活來源,僅有的老伴單位的撫恤金100余元,還得給一對被非法關押的兒女做生活費,生活靠居住在不遠的二女兒幫助。二女婿因為不明大法真像而惱怒,三年未去看望老人(僅隔一條街)直到2005年中國傳統新年才“初次”登門。買煤,劈柴都是老人自己一點一點的干。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其它酷刑;
電刑;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性侵害(包括男性);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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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尖山公安分局
:
凌大威
尖山區法院
:
江楓
尖山區永紅派出所
雙鴨山市公安局610辦
:
劉維國,
李洪波,
杜占一
更新日期: 2008年11月16日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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