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玉
迫害發生前王洪玉與兒子的照片<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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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洪玉(Wang,Hongyu),
女 ,
48歲 ,
山東龍口市北馬鎮法輪功學員。迫害時間待查,大法弟子王洪玉曾被山東龍口市公安局於界軍嚴刑拷打過。 二零零零年一月,去北京上訪,被抓到駐京辦事處,並被強行搜身,身上的2100元錢全被搜去。將她和另一功友銬在了一起,一整天不給飯吃,第三天被拉回了當地鎮政府,被非法關押在鎮政府四樓,被迫寫了不煉功保證書,這才放她回家過春節。 正月初八日,她被抓進鎮安裝公司,被非法關押17天後,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鎮派出所警察把她戴上手銬,拉到北馬集游街,然後被非法拘留。 三月一日,被惡警提審,身上被倒涼水,又往她臉上、頭上吐痰,還不准擦。罰蹲馬步,毒打,又逼他的家人交上225元錢,非法拘留15天。期滿後又拉回鎮安裝公司非法關押20天,逼家人交了5100元罰款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被非法關押了21天。 同年八月五日中午,被綁架到龍口市公安局,被非法拘留了10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再次進京上訪,被抓到了天安門派出所,然後送進西山看守所,遭雙手上下交叉反銬在背後長達半小時之久。兩天後被送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送進洗腦班,她趁機逃出了魔窟,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她租住的樓房被警察包圍,她從四樓窗口跳下,送去醫院搶救,第二天,被送進監獄,她又從三樓跳下,把腰脊摔成了粉碎性骨折,落下腿部殘疾。 二零零三年中共人大會的前幾天,她被綁架到龍口市張家溝拘留所,二月二十八日凌晨,被送進山東淄博勞教所,判勞教三年。不“轉化”不讓睡覺,逼她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書籍。在淄博王村勞教所四十多天日日夜夜坐在潮濕的水泥地上,導致臀部潰爛出一個大洞,大夫當時檢查無法醫治,因害怕承擔責任給辦了保外就醫,一年半後離開魔窟。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前後,大法弟子王洪玉在集市上向世人講清真相,被北馬鎮派出所惡警曲厚民便衣非法拘捕,並非法抄家,抄走計算機和打印機等。而後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在看守所內,王洪玉堅持講真相,拒不配合邪惡,遭到毒打,使原已遭迫害腿有殘疾的王洪玉身體狀況急下。 龍口市公安伙同“六一零”又預謀將王洪玉非法判刑五年,現已上訴煙台市中級法院。二零零七年一月,王洪玉六旬老母上告無門,身穿要求釋放女兒的外衣,在看守所門前喊冤,被龍口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琪恐嚇,強行拖入警車送回當地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山東龍口市不法人員將身體被迫害致殘、至今身上鋼板未取的大法弟子王洪玉非法判刑五年,並劫持到濟南監獄。 後來王紅玉被分押至六監區,因不放棄信仰,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她再次遭到了六監區惡警鄧藝霞、鄭立的迫害,她們指揮刑事罪犯董華對王紅玉拳打腳踢,一頓暴打。四月份,王紅玉和大法弟子張志剛說了句話,被惡人董華發現,再次遭到了董華的一頓瘋狂打罵。惡警們對此不聞不問。在六監區裡,惡警惡人們對王紅玉24小時看管,而且不管干多少活,只要不罵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就不減分、不減刑。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晚,王洪玉在大街上講真相時被無理構陷,遭到龍口市龍港分局惡警綁架,與王洪玉相依為命、生活無法自理的母親頓時失去依靠,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殿後村邪黨書記帶了一幫人到王洪玉家入室搶劫,搶走了大法書和一些真相資料。現王洪玉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王洪玉在蘆頭鎮大集上講真相時,被蘆頭派出所便衣特務誣陷,打電話叫來四名警察,將王洪玉和一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蘆頭派出所,強行將包中的真相台歷、光盤等資料搶走,四個男警察還將王洪玉的羽絨服拉開,搶走真相幣180元整,這180元至今沒有歸還。 警察逼迫王洪玉說出家庭住址,王洪玉不配合,一個年輕的身穿藍色羽絨服的便衣(就是他打的誣陷電話)手拿一個盛滿辣椒粉的黑色塑料管,直接向王洪玉眼睛噴去,王洪玉當時就被嗆得喘不上氣來,另一個四十歲穿米黃色上衣的便衣警察直接用鑰匙抽王洪玉的嘴。 王洪玉被帶到蘆頭派出所後,扣下了真相幣,後被放回。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王洪玉與另外兩位善良婦女殷淑雲、周春華,本著一顆為別人好的心在大陳家集上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九點左右,被北馬派出所巡邏警察張作春、王成、曲厚民等人在眾目睽睽下綁架。拉扯中周春華身體突發不適:腹部劇痛,癱倒在地,十多個警察對她們進行圍堵,幾個警察抬著將人劫持到警車上,分別把三人控制起來。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北馬鎮派出所,被非法訊問,追問資料來源?誰做的誰給的?有個叫明亮的警察參與了記錄,北馬派出所尹國能狂妄的污蔑大法。當天,警察在王洪玉所在的村--北馬殿後村村委主任王磊的帶領下,對鎖著大門室內無人的王洪玉家進行瘋狂掃蕩,據目擊者稱:計算機打印機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拉走兩車。幾天後,王洪玉家人回來才發現冰箱電源被弄掉,儲存的魚肉全部壞掉屋內散發著惡臭。家人找國保辦案警察詢問,其暴跳如雷手點著家人說:你愛上哪去告上哪去告,律師來了我也不見。王洪玉、殷淑雲、周春華三人被拉到醫院體檢,周春華血壓220,腹部劇痛,殷淑雲、王洪玉出現心髒絞痛症狀,體檢指標均不合格。警察對醫生說她們是裝的,王紅玉、付淑榮、張妮妮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不允許律師會見。後來家屬得知:殷淑雲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周春華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後取保候審。王洪玉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王洪玉因講真相被綁架,家被抄,目前被誣判四年六個月,什麼時間開庭的,家人沒接到任何通知。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在龍口市政法委、610的操縱下,龍口法院對王洪玉非法庭審,從100多公裡以外的煙台看守所到龍口市法院,在沒有律師、沒有通知家屬到場的情況下,只有王洪玉一個“被告”,龍口市公、檢、法自導自演了一場庭審鬧劇,當庭沒有宣判。 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王洪玉的家屬冒雨趕到煙台看守所探望,被告知不許會見,因為王洪玉正在上訴。 二零一九年九月中旬,王洪玉接到通知,被非法判處四年半冤獄。王洪玉不服,提出上訴,煙台中院故意拖延,隱瞞事實,數次欺騙律師和家屬:案子還沒到中院、還沒立案等等。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煙台中院派人去煙台看守所了解所謂的案情,王洪玉表示自己做好人,信仰無罪。 山東省龍口市北馬鎮法輪功學員王洪玉,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二審非法維持冤判,刑期四年半。十二月三日,王洪玉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被非法關押在山東濟南女子監獄的龍口法輪功學員王洪玉,歷經4年半的冤獄迫害,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騷擾;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綁架/劫持;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毒打/毆打;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親屬;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批捕;
非法起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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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龍口市王洪玉遭誣判上訴案責任單位信息
二零一九年九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92430.html#199723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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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涉案單位:
煙台中院,煙台看守所,龍口法院,龍口檢察院,龍口公安局國保大隊,北馬派出所
部份責任人:
龍口國保大隊大隊長:徐文業(一直用特務手段監控法輪功學員,策劃多起抓捕行動,拒聽真相)電話:18660067115
警察:郭福兌18596118718 18660067090(受謊言毒害嚴重,不信善惡有報,多年來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警察邢世俊18660067071
龍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李翔18353502858
北馬派出所所長:管延海18866380333
北馬派出所副所長:王常龍18863859666
警察張作春18865590001 王成18806382679
曲厚民13589861081孫偉還有警號是4545300的警察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口市公安局
:
王琪,
徐文業,
於界軍,
郭富兌
龍口市下丁家鎮政府
:
孫緒超
龍口市610辦公室
北馬鎮派出所
:
曲厚敏,
張作春,
王成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
鄧藝霞,
鄭立
濟南監獄
張家溝拘留所
龍口市蘆頭派出所
煙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4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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