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花(玉華)
簡介:
李玉花(玉華)(Li,Yuhua),
女 ,
68歲 ,
黑龍江省伊春市南岔區浩良河鎮法輪大法修煉者。退休工人。2000年12月底,李玉花被浩良河化肥廠派出所警察以找有事為名騙到派出所,綁架強行洗腦一個半月。惡人榮紀民,孫永寬強迫李玉花看、聽誹謗大法文章。並強迫家人代寫不煉功的保證。2001年12月底南岔政保科警察韓振忠、謝偉拿著搜查證又來到李玉花家抄家搜查,李玉花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4個半月。在南岔法制科,那裡的警察對李玉花非法刑訊逼供,強行認定與法輪功有關的活動,如發傳單,打橫幅是違法行為。強行起訴,不允許李玉花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只能請律師做有罪辯護。在法院非法開庭時,強行戴手銬,穿馬甲,在庭上不允許說話,只能說是還是不是,剝奪李玉花並為自己辯護的權利。非法判刑四年半,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在那裡不讓睡覺,強迫“轉化”,每天做奴工。在李玉花被迫害期間,她的退休工資被原單位扣發四年半。後來李玉花的兒子李軍也被邪惡迫害非法判刑四年。李玉花的老伴,既要去哈爾濱女子監獄看老伴,還要去七台河監獄看兒子。整整四年多的時間李玉花的老伴在路上來回奔波。家中僅有的一點工資收入全部用在探望親人來回的路費上了。 至2005年5月仍被非法關押哈爾濱女子監獄。
迫害類型: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興安血淚(五)
親眼所見哈爾濱女子監獄的罪惡
黑龍江省伊春市惡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
黑龍江省伊春市烏馬河區惡警綁架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惡人榮紀民,孫永寬 黑龍江省伊春市烏馬河區公安局犯罪惡人榜: 派出所所長 文滿輝 0458--3655494 手機 13945871599 安局長手機 13845891003 李技晨局長 0458--3652668 政保科科長手機 139458795947 哈女監相關責任人及電話: 監獄長徐龍江、劉志強 政委褚秀華(女)0451--86684001-3003 四大隊長吳艷傑、陶淑萍 八監區區長鄭傑0451─86358314 區長彥玉華、楊華、崔艷 九監區區長張秀麗0451─86359539 八監區區長何松梅、張春華 集訓隊隊長呂某某: 大隊長康×琴、夏某 獄政科科長楊麗斌 獄偵科科長肖林 13845193360(手機)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9號 郵編150069 (在哈爾濱市火車站乘343路車到新建下車) 總機 0451-86684001、86668488(打總機後說人名或職務即可找到) 周五為監獄長接待日 下午1:00-3:00,電話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 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電話 0451-82359148 哈爾濱市濱江地區檢察院駐女子監獄電話 045186663178 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哈市南崗區漢廣街79號 郵編150080 電話0451-6335924 每周三為局長接待日 電話0451-86316442,04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烏馬河公安局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黑龍江省伊春市南岔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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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
韓振中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23日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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