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雲
簡介:
王桂雲(Wang,Guiyun),
女 ,
年齡未知 ,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桂雲女士未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因腰椎間盤突出,胸椎增生,發展到頸椎間盤突出,導致大腦小腦萎縮、心梗、類風濕等,癱瘓在床。去中日聯誼醫院請骨科權威專家做手術。但手術失敗,術後病況變得越發嚴重,每天只能用大煙維持夜間睡眠,犯心髒病時隨時都會昏厥。小便失禁,自己不能進食。二零零二年七月上旬,王桂雲女士在病重醫治無效、生命垂危之際,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標准自我要求而獲得身心健康;卻因為講真相遭中共邪黨勞教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兩點多,王桂雲女士和另一位同修在桂林路講真相被人惡意舉報,遭桂林路派出所劫持。王桂雲不配合非法審訊,幾個警察齊上按著她的手在一張紙上簽字。當天晚上八點多,王桂雲被送到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非法關押,住水泥炕,吃發霉的玉米窩窩頭和米湯,白天坐板。七天後,案警告訴她被監外執行一年,第十二天,卻把她送到長春女子勞教所裡迫害。王桂雲被分到四大隊二小隊,隊長金立華、副隊長李小華,獄警王晶、王竹峰,惡警唆使包夾監視她,把她關小屋裡,天天給她洗腦,念他們轉化的資料。一個多月後,王桂雲女士被迫到車間裡干奴工。期間,王桂雲女士覺得自己應該全盤否定邪惡。十月一日,王桂雲女士決定不配合,不干活,不穿號服,不舖勞教所發的被單,晚上點數不報數等。他們怕王桂雲女士影響到別人,把她單獨關押,不讓她下樓吃飯,剝奪家屬探視權,不讓洗澡,每天體罰坐小凳,派犯人包夾監管。當時,有兩位同修和王桂雲女士一樣不配合邪惡,三人被關到一起。到了冬天,不給暖氣,也不給家裡存的棉衣,每天讓她們對著窗戶罰坐板。長時間臉上曬出嚇人的黑斑。當時,王桂雲女士身體也出現了病業狀態。 二零一零年三月,王桂雲開始在勞教所中煉功,為了不讓她煉,獄警王晶揮拳打王桂雲的臉,晚上用手銬把她銬在床上,不能上廁所。連續銬了半個月才解銬。因為王桂雲不聽命於他們,天天煉功,他們不斷給王桂雲加期,加了二十多天,釋放她時,隊長金立華把王桂雲女士全身扒光檢查並穢語辱罵。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惡人舉報;
非法審訊;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坐板;
謊詐;
監視/跟蹤;
關小屋;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單獨關押;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體罰;
坐小板凳;
不給穿衣服;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吹涼風;
毒打/毆打;
四肢銬於床上;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打罵;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長春王桂雲煉法輪功獲新生-講真相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女子勞教所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王晶,
金立華,
李曉華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
:
王珠峰
朝陽區桂林路派出所
葦子溝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5月16日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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