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淑娟
簡介:
官淑娟(Guan,Shujuan),
女 ,
年齡未知 ,
青島平度大法弟子,原住蓼蘭民一村。1997年得法修煉。7.20後,多次被蓼蘭鎮委、派出所辦洗腦班、軟禁、罰款;2000年11月,其二姐(大法弟子)被迫害得生命出現危險。在城關政府視人命如草芥,放縱邪惡的情況下,官淑娟與家中其他姐妹,侄女(均是大法弟子)及蓼蘭四位大法弟子進京上訪,維護大法,維護人間的正義,維護修煉者的人權。 官淑娟被蓼蘭派出所截回後,先在鎮委被軟禁近20天,後送青島看守所一個月,又在平度拘留所關半個月,最後在平度公安局長親自批示“不符合勞教條件”的情況下(當時很多世人都知道)蓼蘭派出所時任所長,竟囂張的說“我找個理由勞教你兩三年。”同時被非法勞教的還有蓼蘭幸福村大法弟子魏淑平。 2001年1月份,在蓼蘭派出所惡意隨便編造的一個理由中,官淑娟秘密被送往濟南勞教所勞教三年。在官淑娟勞教其間,她年僅15歲的兒子因承受不了殘酷的現實與精神上的打擊,於2001年8月30日服毒自盡;其丈夫因承受不了這一系列的殘酷打擊,2002年3月份與官淑娟離婚。蓼蘭法庭竟再一次違背天理與良知,不給官淑娟離婚證書,使其解教後的生活遇到很多苦難與挫折。 官淑娟的二姐於2002年5月份終於離世而去。官淑娟於2003年6月被解教,因離婚時房屋歸男方,所以她居無定所,全靠親友的幫助,即使這樣,在落戶口時,蓼蘭派出所百般刁難,不給其落戶。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迫害親屬;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青島官淑娟被非法勞教 其子不堪打擊服毒自殺
相關單位及個人:
蓼蘭法庭
責任單位及惡人:
青島市看守所
平度市公安局
濟南市勞教所
蓼蘭派出所
平度市拘留所
蓼蘭鎮委
更新日期: 2005年5月30日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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