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桂仙
簡介:
吳桂仙(Wu,Guixian),
女 ,
年齡未知 ,
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法輪功學員。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以來,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政法委書記王家凌、常務副書記劉建敏、副書記李文友(原610辦主任)、副書記梁忠喜(原綜治辦主任)、副書記范雲喜(縣掃黑除惡辦副主任),公安局長楊紹聰、副局長李興隆、副局長夏躍江、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金福、副大隊長章建群、隊員段慶波、李國雄馬某某等,對嵩明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同事、綁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對家屬恐嚇。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嵩陽派出所王彥明再次派警察到昆明,在法輪功學員吳桂仙培訓的地點,綁架了吳桂仙,並抄了她在嵩明的家,又派二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蘇麗芳(小麗)家所開的城區豐盛賓館查抄,抄走現金四萬多元。現吳桂仙和蘇麗芳(小麗)已被刑拘,送昆明市看守所迫害。 裴灩鈁、董明仙、吳桂仙、蘇麗芳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同事黃艷紅被構陷案件均是交由尋甸縣檢察院偵查、非法批捕,負責具體批捕的檢察員是彭朝柱。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尋甸縣法院對裴灩鈁、董明仙、吳桂仙、蘇麗芳四名法輪功學員和黃艷紅共五人非法庭審。當天出庭公訴的是尋甸縣檢察官是趙建華、彭朝柱,主持庭審的是尋甸縣法院法官鄭紅。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15:55分,雲南省嵩明縣嵩陽綜治辦一男性工作人員用辦公室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王菊珍,並且不報姓名,要求王菊珍第二天早上到綜治辦談是否煉法輪功,王菊珍正告他,憲法規定信仰自由,信仰什麼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煉不煉都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他說國家規定法輪功是“*教”,問他哪條法律規定,讓他查一查法律,並且告訴他司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兩高的解釋本身就違憲。他氣洶洶的說:“那麼說你還在煉法輪功,讓公安來找你。” 目前得知,他們是按公安給的黑名單騷擾法輪功學員,從1999年以前所有在冊的法輪功學員和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在騷擾之列,已有鄧美芬、李世鳳、李秀、黃艷紅(因幫法輪功學員接孩子被牽連迫害的老師)、吳桂仙、蘇麗芳、王菊珍、王全芬、姚會仙、姚樹華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受到騷擾,綜治辦主任肖燕和王榮生主要負責,並且說只要不簽三書的,上面規定每個月都要來找,這些本來是派出所的工作,現在說他們忙不過來分到社區來。 二零二二年七至九月,嵩明縣國保大隊和政法委嚴重違法侵權,操控基層警察大面積騷擾迫害嵩明縣大法弟子吳桂仙。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前後幾天,嵩明縣各轄區派出所警察和社區治保對所在區法輪功學員大面積騷擾迫害,嵩陽所警察李玉科伙同兩名協警和社區治保(居委會調解員)楊帆讓兩村民帶路,上法輪功學員王正禮家騷擾,楊橋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同樣到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家上門騷擾,到法輪功學員吳桂仙開的門店騷擾(電話:18725163163),還有姚慧仙、李秀、鄧美芬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電話騷擾。不法人員給法輪功學員和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也給周圍的環境造成惡劣影響。 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嵩明縣楊橋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許鳳仙家上門騷擾,到法輪功學員吳桂仙開的門店騷擾(電話:18725163163)。兩名法輪功學員都對警察講了真相,他們都說例行公事,工作沒辦法,讓法輪功學員好就在家煉,不出去宣傳就行。還有其他法輪功學員蘇麗芳等人也受到干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拘留;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批捕;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99114.html#2593223119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80530.html#2485202252
曝光嵩明縣國保和政法委及片警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
曝光嵩明縣嵩陽鎮綜治辦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9年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2017-2019年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雲南嵩明縣非法庭審四法輪功學員和另一位好心人
2019年1-7月雲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曝光雲南省嵩明縣嵩陽派出所王彥明的惡行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88980.html#1961922251
相關單位及個人:
嵩陽司法所所長:王麗 15025165203
嵩明縣嵩陽派出所警察:魏建成 18787821902
楊橋派出所警察 18725163163
嵩明縣政府:
縣委書記:楊相來 電話:13708409420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嵩陽鎮北街,郵編651700
尋甸縣檢察院:
檢察員:彭朝柱 電話:15887813287,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鳳梧路125號,此人此前就具體參與過顛倒黑白的公訴、枉判大法弟子,曾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出庭公訴支持尋甸縣法院對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文春福和羅白秀的非法庭審公訴,導致文春福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羅白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檢察員:趙建華 (0871)62656586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鳳梧路125號
尋甸縣法院:
法官:鄭 紅
地址:尋甸縣仁德街道辦鳳梧路86號,郵編655200
電話:0871-62657394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白龍路
電話:0871—68159037
嵩明縣政法委: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嵩陽鎮北街黃龍山腳下,郵編651700
電話:871-7910611
書記王家凌13577021974(此人此前在昆明市政法委任職,多次參與對昆明市地區大法弟子的迫害,明慧網此前曾報道過,今年三月調任嵩明縣任政法委書記,是嵩明縣本次迫害主導者)
常務副書記劉建敏15912522776妻子桂志紅18987166388嵩明縣財政局
副書記李文友15912588857前任610主任
副書記梁忠喜18987350028妻子陳琳13987151928嵩明縣法院副院長
副書記范雲喜18087766882
嵩明縣公安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嵩陽鎮黃龍大街延長線銀杏人家西側,郵編651700
局長楊紹聰13888619119
副局長(主管國保):李興隆15887100110
副局長:夏躍江 18987167570
紀檢組長:李清峰18987167523、13708416011(此前曾任國保大隊隊長)
國保大隊:
電話:0871-67913405
大隊長李金福13708430866
副大隊長章亞群13888200099
國保警察段慶波、馬某某、李紹榮0871-67913405
國保警察李國雄18987167524、13354639771妻子李會仙:13888724394 嵩陽小學教師
嵩明縣各派出所電話:
王彥明:嵩明縣公安局原嵩陽派出所所長 18725199757
李國俊:嵩明縣公安局嵩陽派出所所長 13888578626
楊自輝:嵩明縣公安局嵩陽派出所副所長13888200731
楊奎:嵩明縣公安局嵩陽派出所副所長18987167505
李愛勇:嵩明縣公安局嵩陽派出所社區警務中隊長13888577716
陳濤:嵩明縣公安局嵩陽派出所案偵中隊長18987167770 0871—66258049
王俊輝:嵩明縣公安局嵩陽派出所社區警務副中隊長0871—66258049
警察顧成武0871-7911442
警察陳騏0871-7911442
嵩陽派出所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嵩陽鎮興雲路43號
北城派出所:電話:6793110,地址:嵩明縣城縣一中旁
楊橋派出所:電話:67947239,地址:嵩明縣楊橋鄉楊家村296號
楊林派出所:電話:67971015,地址:嵩明縣楊林鎮玉龍路24號
小街派出所:電話:67991053,地址:嵩明縣小街鎮藥靈路100號
牛攔江派出所:電話:67994027,地址:嵩明縣牛攔江鎮四營街興營西路96號
小新街派出所:電話:67993814,地址:嵩明縣牛攔江鎮小新街村69號
開發區派出所:電話:67972232,地址:嵩明縣楊林工業開發區
嵩明縣政府:
縣委書記:楊相來 電話:13708409420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嵩陽鎮北街,郵編651700
尋甸縣檢察院:
檢察員:彭朝柱 電話:15887813287,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鳳梧路125號,此人此前就具體參與過顛倒黑白的公訴、枉判大法弟子,曾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出庭公訴支持尋甸縣法院對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文春福和羅白秀的非法庭審公訴,導致文春福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羅白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檢察員:趙建華 (0871)62656586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鳳梧路125號
尋甸縣法院:
法官:鄭 紅
地址:尋甸縣仁德街道辦鳳梧路86號,郵編655200
電話:0871-62657394
責任單位及惡人:
嵩明縣國保大隊
:
李金福
嵩陽派出所
:
王彥明
昆明市看守所
楊橋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9月5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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