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麗(大力)(亞莉)
簡介:
李亞麗(大力)(亞莉)(Li,Yali(dali)(yali)),
女 ,
60歲左右 ,
黑龍江省肇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黑龍江省肇東市法輪功學員李亞麗(大力)、張國榮、張國榮的母親張葵華、閆志秋、楊學文60多歲(男)在肇東市五站鎮大翁屯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五站鎮派出所警察車成革帶領多名協警,在大翁屯把五名法輪功學員綁架。據說四人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安達市看守所。其它情況不詳。 閆志秋當場口吐白沫,倒在地上。警察怕擔責任,沒有帶走閆志秋。把其它四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五站鎮派出所,並於下午兩點左右,肇東市610來車,把法輪功學員李亞麗、張國榮、張國榮的母親、楊學文(男)四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肇東市拘留所進行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肇東市610把李亞麗、張國榮、張國榮的母親押走,到安達市進行關押迫害。十七日當天,五站鎮派出所多名警察又到李亞麗家進行非法搜查。搶走法輪大法經書及明慧、正見周刊等,並多次非法拍照。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警察又到李亞麗家進行騷擾,下發了李亞麗的非法行政拘留證。 據家屬反饋,此次主要辦案人員是肇東市叫王立軍的警察,以掃黑除惡為名,瘋狂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安達市看守所的肇東市三位法輪功學員李亞麗、張奎華、張國榮被移送到安達檢察院批捕科。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肇東市公安局向安達市法院移送審查起訴。十一月十八日安達市法院在肇東法庭對四人公開庭審。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非法庭審,律師都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可,安達市法院仍然對楊學文、李亞莉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各兩萬元,張奎華、張國榮兩年,罰金各一萬元。四位法輪功學員不認同法院的非法判決,已提起上訴。 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大法弟子楊學文、李亞麗,歷經兩年半的迫害,已經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回到自己家裡。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騷擾;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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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肇東市李亞麗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
黑龍江省肇東市被綁架的四位法輪功學員情況補充
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肇東市公安局
黑龍江省肇東市五站鎮派出所
:
車成革
安達市看守所
肇東市610
肇東市拘留所
安達市檢察院
安達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4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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